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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第六章第二节,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一、纳税义务人,税法第六章第二节,概念,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而适合个人所得税法。,一、纳税义务人,税法第六章第二节,(一)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税法第六章第二节,(一)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
2、的企业,一、纳税义务人,税法第六章第二节,(二)非居民企业,概念,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税法第六章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概念,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税法第六章第二节,(一)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居民企业应负全面的、无限的纳税义务。,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税法第六章第二节,(二)非居民企业,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又分为两大类:,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