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王红云第六章节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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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 法,Tax Law,营业税,第六章,第一节 营业税基本内容,第六章 营业税,一、营业税的概念,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销售的不动产。 (一)境内的征税范围 (1)提供或者接受税法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提供或接受方;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接受方;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的坐落地;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的坐落地。,二

2、、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二)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范围划分 (1)兼营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2)混合销售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 混合销售行为是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应税劳务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 一般原则:按照纳税人主营业务的税种性质确定适用的税种。具体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

3、缴纳营业税。,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二)扣缴义务人,四、营业税税目税率,四、营业税税目税率 表6-2 营业税税目税率(2

4、009年1月1日施行),注意:铁路交通运输业于2014.1.1改为营改增。,营业税,第六章,第二节 铁路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于2014.1.1改为营改增。具体内容请见“营改增“章。,营业税,第六章,第三节 建筑业的营业税,一、基本内容,一、基本内容 (一)征税范围(税率3%)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自建自用房屋,不征收营业税。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涉及建筑与销售不动产两个应税行为 (二)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修缮、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人。,一、基本内容,(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

5、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对外赠与,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该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四)纳税地点 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未纳税,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二、计税依据,二、计税依据 (一)一般规定 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 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 (二)具体规定 (三)建筑业营业税税额计算中的特殊规定,营业税,第六

6、章,第四节 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一、基本内容,一、基本内容 (一)征税范围(税率5%) 金融业、保险业。 1金融业 金融业的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信托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2保险业 征税范围包括各种保险业务。具体包括: (1)对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2)保险企业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营业税。,一、基本内容,(二)纳税人 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金融保险业务并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个人。,一、基本内容,(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贷款业务。自2003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逾期(含展期)90天(含9

7、0天)尚未收回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原有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该笔贷款新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实际收到利息的当天。(2)融资租赁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租金收入或取得索取租金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之日。(4)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营业收入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5)保险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保费收入或取得索取保费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四)纳税地点,二、计税依据,二、计税依据 1.全额计税 2.余额计税,营业税,第六章,第五节

8、 邮电通信业的营业税,一、基本内容,一、基本内容 (一)征税范围(税率3%) 邮政业、电信业以及与邮政、电信业相关的劳务。其中,电信网络分公司从电信股份分公司分得的CDMA业务收入按照“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单位或个人出租境外的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包括境外电路、海缆、卫星转发器等)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通信服务(包括国际间通话服务、移动电话国际漫游服务、移动电话国际互联网服务、国际间短信互通服务、国际间彩信互通服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注意:2014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实行邮政业实行“

9、营改增”试点。具体内容请见“营改增”章。,一、基本内容,(二)纳税人 邮电通信业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邮电通信业务并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中国邮政系统、中国电信、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合通信公司和中国铁通以及其他提供邮电通信业业务,并取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三)纳税地点,二、计税依据,二、计税依据 邮电通信业营业额的计算规定: (1)以取得收入的全额确定的营业额,如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等业务的营业额; (2)以取得的收入额扣除某些项目的差额确定的营业额,如报刊发行、邮政储蓄等业务的营业额。,营业税,第六章,第六节 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一、基本内容,一、

10、基本内容 (一)征税范围(3%税率) 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1文化业 2体育业 (二)纳税人,二、计税依据,二、计税依据 (1)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就是指纳税人经营文化业、体育业取得的全部收入,这其中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 (2)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应由直接向用户收取数字付费频道收视费的单位按其向用户收取的收视费全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3)对各合作单位分得的收视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4)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以全部票房收入为营业额,二、计税依据,二、计税依据 (1)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就是指纳税人经营文化业、体育业取得的全

11、部收入,这其中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 (2)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应由直接向用户收取数字付费频道收视费的单位按其向用户收取的收视费全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3)对各合作单位分得的收视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4)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以全部票房收入为营业额,三、税收优惠,三、税收优惠 (一)馆、站、院 (二)教育系统 (三)有线电视、电影 (四)境外,营业税,第六章,第七节 娱乐业的营业税,一、征税范围(5%20%税率),一、征税范围(5%20%税率) 歌厅、舞厅、卡拉0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桌)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12、网吧。,二、计税依据,二、计税依据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会员费、席位费和资格保证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会员组织收讫会员费、席位费、资格保证金和其他类似费用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这些款项凭据的当天。,营业税,第六章,第八节 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一、基本内容,一、基本内容 (一)征税范围(5%税率) 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转让无形资产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 凡转让无形资产的

13、接受单位在境内,不论转让者是否在境内或境外的机构和个人,均负有纳税义务。因此,向我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的境外机构或个人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我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二、计税依据,二、计税依据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额为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从受让方取得的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单位和个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三、申报与缴

14、纳 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所在地申报纳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税收优惠,营业税,第六章,第九节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一、征税范围(5%税率),一、征税范围(5%税率)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销售建筑物或购置物,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购置物的所有权的行为。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指除建筑物、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如树木、庄稼、花草等。,二、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货币、货物等。 三、申报与缴纳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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