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课件2012第07章资源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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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资源税,这一节的题量大约是2题,分数大约在23分左右,是一个小税种 试题的类型大多是选择题、判断题,在计算题中出现的不多,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税目、单位税额,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1、注意三点: 只针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生产或者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一次性征收,在销售或自用时征税,对批发、零售已税资源产品不再征税 包括境内的所有企业,2、特殊规定: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不征资源税、只征矿区使用费。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它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2、,为扣缴义务人 举例: 资源税仅对在中国境内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对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 )(2002),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 A.进口盐的外贸企业 B.开采原煤的私营企业 C.生产盐的外商投资企业 D.中外合作开采石油的企业,二、税目、单位税额,税率不要记 资源税采取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计算 目前征收范围包括七大类: 1、原油 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 销售额的5%-10% 人造石油不征税 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不征资源税,2、天然气 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3、征税; 销售额的5%-10%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3、煤炭 焦煤:每吨8-20元 其他煤炭: 0.3-5元/吨 洗煤、选煤及其他煤制品不征税(但它们耗用的原煤要征税,按折算比)。 4、其他非金属矿 普通非金属矿原矿: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贵重非金属矿原矿: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5、黑色金属矿原矿:2-30元/吨 6、有色金属矿原矿 稀土矿:每吨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每吨0.4-30元 7、盐。 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矿盐:10-60元/吨; 液体盐:2-10元/吨,8、特殊规定 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未单独规定税额的,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

4、项目征收资源税。 未列举的其他非金属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征税。,简单总结 1、不是所有的资源都要征税,只有列入税目的才征税 2、要注意税目中的例外情况(不征税的情况) 3、税目中的课税对象都是初级产品或原矿,对加工过的资源产品不再征收资源税,举例: 1.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应税产品的有()(1998) A.铁矿石 B.进口原油 C.井矿盐 D.煤炭制品 2.对于开采主矿产品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一律按主矿产品的税额征收资源税。() 3.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2005) 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 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 C.开采石

5、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4.下列各项中,不征收资源税的有( )。(2006) A.液体盐 B.人造原油 C.洗煤、选煤 D.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下列各项中,应征资源税的有( )。 A.开采的大理石 B.进口的原油 C.开采的煤矿瓦斯 D.生产用于出口的卤水,三、扣缴义务人适用税额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 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 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第二节 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

6、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从价定率征收的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不包括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2、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

7、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计算方法,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是销售的数量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注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

8、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3、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而采取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1)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的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2)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的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4、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不是销售量)。 外购的

9、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液体盐已纳税额准予扣除。,举例: 1.某纳税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50000吨和外购液体盐10000吨(每吨已缴纳资源税5元)加工固体盐12000吨 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已知固体盐税额为每吨30元,该纳税人本期应缴纳资源税( )。(2000年) A.36万元 B.61万元 C.25万元 D.31万元 应纳资源税=1200030-100005=310000(元) 2.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但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其自用数量的,应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

10、的数量为课税数量。()(2003),某产盐企业,2011年5月份以外购液体盐3000吨加工成固体盐600吨,以自产液体盐5000吨加工成固体盐1000吨,当月销售固体盐1500吨,取得销售收入300万元。已知液体盐每吨单位税额5元,固体盐每吨单位税额40元,该产盐企业5月份应缴纳资源税( )(2011) A20000 B35000 C45000 D60000,需要注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举例: 1.某矿开采铁矿石和锰矿石两种矿石,适用的资源税

11、单位税额分别为10元/吨和2元/吨,由于某种原因,未分别核算两种矿石的课税数量。该矿6月份销售矿石共1000吨,其应纳资源税额为10000元。( ),2.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暂行条例有关课税数量规定的有()(1997) A.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数量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生产数量为课税数量 C.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的,其资源税的征税数量为( )。 A.开采数量 B.实际产量 C.计划产量 D.销售数量,二、应纳税额的计算,这一节的内容要掌握

12、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华北某油田8月份销售原油2000万元,适用的税率8%。计算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20008%=160(万元),举例: 1.某铜矿本月销售铜精矿4000吨(选矿比为20%),每吨不含税售价1500元,当地铜矿石资源税每吨1.2元,应纳资源税和增值税税额为( ) A.资源税0.48万元 B.资源税2.4万元 C.增值税102万元 D.增值税78万元 应纳资源税=400020%1.2=24000元; 应纳增值税=1500400017%=1020000元。,某油田2006年1月生产原油20万吨,当月销售19.5万吨,加热、修井

13、用0.5万吨;开采天然气1000万立方米,当月销售900万立方米,待售100万立方米。若原油、天然气的单位税额分别为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则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 )(2006) A、5985万元 B、600万元 C、6135万元 D、615万元 天然气的单位税额: 15元/千立方米150元/万立方米 应纳的资源税19.530+(900150)/10000598.50(万元),某油田2007年12月生产原油6400吨,当月销售6100吨,自用5吨,另有2吨在采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原油单位税额为每吨8元,该油田当月应缴纳资源税( )。 A.48840元 B.48856元 C.5120

14、0元 D.51240元,第三节 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这一节的内容必须掌握 一、减税、免税项目 1、开采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级政府决定减或免。 3、自2007.2.1起, 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 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0元征收; 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4、2007.1.1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减免税项目需要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免税。 5、在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的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

15、方面的,视同销售,照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1)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2)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3)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下列各项关于资源税减免税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出口的应税产品免征资源税 B.对进口的应税产品不征收资源税 C.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D.开采应税产品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有重大损失的可由省级政府减征资源税,二、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的规定 进口矿产品和盐不征资源税,出口应税产品也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 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

16、税;出口的矿产品和盐,也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 ()(2006),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 (一) 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 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 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三)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举例 下列关于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错误说法有( )。(2005) A.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移送使用当天缴纳资源税 B.分期收款销售方式,收到货款当天缴纳资源税 C.代扣代缴资源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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