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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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公民安全知识第一节 安全与安全要素一、 什么是安全安全是社会和企业永恒的主题,安全与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那怎么才算安全?有人说无危不安,无损则全;有人说安全是富,安全为天。目前国内关于安全的定义还不统一,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安全的解释为: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辞海中对安全的解释有三层意思:平安无损害,不受危险或伤害威胁的,如安全地带等;提供保护免受危险或损害的,如安全门、安全带等;提供保护免受危险或损害的,如安全门、安全带等;保障平安或不出事故的,如安全条约、安全措施等。平时人们讲到的安全,通常是指各种事物对人不产生危害、不导致危险、不造成损失、不发生事故、运行正常、进展顺利

2、等安顺祥和、国泰民安之意。生产过程的安全:就是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狭义的安全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消除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职业危害或设备、财产损失的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和物产安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安全生产。广义的安全是指除了生产安全外,还包括人们从事生产、生活的一切活动领域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如生活安全、家庭安全,公共安全、旅游安全,消防安全的生存安全(各种自然灾害)的防范等等。二、公民安全要素完成一项工作,会有多种方法,在不同方法中能否做出最佳选择,取决于人的素质。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会有一定的危险因素存在。躲避危险是人类的本能,但识别危

3、险却是后天形成的。如何认识并防范危害,这与一个人的安全素质有关,只有通过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安全素质,才不会干出误人误己的蠢事。为了共保安全,我们应在安全素质方面具备以下六点:1树立安全意识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因此,应逐步提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认识,逐步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知识是正确行动和防范危险的前提。为此,一定要学会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有关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并在生产实践中正确应用;同时还要懂得公共安全方面的知识,如什么是危险因素等。3遵守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化,是前人经

4、验和事故教训的总结,是我们的工作准则和行动指南。因此,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避免、减少事故发生。4掌握安全技能正确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是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对此,不仅要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以确保自身岗位和有关设备的安全,还要掌握一些基本的公共安全技能,如事故后的报警、灭火器的使用,遇险后的应急办法等。5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是公共安全的重要保证和体现。国内有几次大的公共安全事故都与公共秩序混乱有关。年月日,北京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云虹桥上人员拥挤、混乱、踩踏,造成人死亡、人受伤的重大

5、责任事故。因此,大家应自觉遵守和维护道路交通、市场交易、企业生产、居民区生活等公共秩序,以实际行动创造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6培养和提高紧急避险能力紧急避险能力也是一项重要的公民素质,培养和提高公民的避险能力刻不容缓。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就是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越来越多地被规划到丰富而繁复的社会结构与功能区间之中,公交车、地铁、高速公路、火车站、飞机场、电影院、购物中心、摩天大楼等,成了人群聚集流动的高密度场所。由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突发疫情、人为的失误等引发的重大公共事件,都很可能对这些场所造成重创,并直接危及置身其中的人群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年发生在美国的“.”恐怖袭击事件,年发生

6、在世界一些国家的流行,年美国和加拿大的小时大停电事故,都对政府、社会和公民在非常状态下的排险、避险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应急预案”就是针对这种非常状态下如何采用的应急措施。个人也要培养紧急避险意识,提高紧急避险能力。第二节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一、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安全生产法第三章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有:1劳动合同保障权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违反劳动合同的其他协议,以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2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建议权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检举、控告权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或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也不得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对从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4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指令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等有权拒绝执行。5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的紧急避险权从业人

8、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在采取可能的应急防范措施后从作业现场撤离。6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应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按民法通则第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必要生活费等费用。具体赔付标准在民法通则中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权利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健康的重要措施,是确保人身安全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手

9、段。为此,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折合现金发放,不得提供价廉质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不得超期使用。应当建立健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更新、报废等管理制度。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养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有:三级教育(即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教育),调岗、转岗教育,复

10、工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行专门培训教育。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从业人员在享受以上安全生产的权利的同时,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自觉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如果违反规章制度,不讲科学,冒险蛮干,就会发生事故。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要相互提醒,相互支持,及时发现并报告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处理事故隐患,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努力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所伤害。2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和

11、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企业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如考勤、就餐、住宿等一系列的厂规厂纪,这些构成了我们所说的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自觉地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劳动纪律既是为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服务,也是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当今社会,企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一个人违反劳动纪律,就可能会导致企业生产大范围的不正常,还会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构成威胁。职业道德是人

12、们从事某种工作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职工应当认真地对待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心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质量,满足自身综合文明素质提高的需要。第三节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的认定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

13、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4. 认定工伤的程序和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止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处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14、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5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 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作医疗待

15、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的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应当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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