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教学课件作者徐明江-课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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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行政诉讼管辖,学习目标,背景知识,基础知识,三点分析,第一 节,第二 节,第三节,目录,第三章 行政诉讼管辖,自学指南,第四节,学习目标,了解我国行政诉讼管辖的体系结构、主管、管辖和 主审的关系及管辖争议与异议的处理方法; 熟悉行政诉讼有关管辖的概念以及确定行政诉讼管 辖的因素和要求 掌握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的具 体规定,学习目标,第三章 行政诉讼管,第一节 背景知识,第一节 背景知识,第一节 背景知识,行政诉讼的管辖权,行政审判权,是法律赋予法院的对行政案件进行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等的权力。,是指一个法院根据行政诉讼管辖规定获得的受理、审理、裁判、执行具体行政案件的

2、权力。,第三章 行政诉讼管,第二节 基础知识,第二节 基础知识,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的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的第一审 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 管辖的第一审 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 管辖的第一审 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其主要任务是对全国各级各类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运用司法解释权对审判工作中碰到的法律具体运用问题进行司法解释,审理当事人不服各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而提起的上诉案

3、件。,第一审行政案件主要由基层法院受理的原因 1便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2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 3有利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各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而提起的上诉案件,第二节 基础知识,行政诉讼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发生的,只有先确定级别管辖,才有可能进一步确定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 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则从横向划分同级法院之间 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

4、权限,第二节 基础知识,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个行政案件都有管辖权。 共同地域管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如该不动产涉及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管辖区,则不动产所在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是相对于一般地域管辖而言的,它是指以行政机关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因素

5、来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制度。 特殊地域管辖有以下两种: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地域管辖,是指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来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制度。 一般地域管辖包括三种情况: 1直接起诉的管辖。 2复议维持后的诉讼管辖。 3复议改变后的诉讼管辖。,第二节 基础知识,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的转移,管辖权的转移,又称移转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将自己管辖的行政案件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下级人民法院将自己管

6、辖的行政案件移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管辖制度。 管辖权的转移有两种情形: 1管辖权从上级法院转移到下级法院。 2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移到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行政案件行使管辖权。 指定管辖有两种情形: 1特殊原因下的指定管辖。 特殊原因下的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管辖权争议下的指定管辖。 管辖权争议是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主张管辖,或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拒绝管辖的情形,移送管辖是指已经受理行政案件的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

7、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一种制度。 移送管辖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行政案件; 2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 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有管辖权。 理解移送管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移送管辖既可以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 二是受送人民法院必须接受移送,不得推诿,也不得将案件退回; 三是受送人民法院不得自行将案件再移送;如果移送确有错误,可以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第二节 基础知识,第三章 行政诉讼管,第三节 三点分析,第三节 三点分析,行政诉讼是因原告不服被告的具体 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原、被告

8、的诉权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行政 诉讼目的是否能够实现。,(三)合理分配法院的负担,我国各级法院的职责和任务是不 一样的,必须合理分配各级法院受 理行政案件的数量和范围,才有利 于各自职责和任务的实现。,(三)合理分配法院的负担,行政诉讼法在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中明确、具体地规定了各级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的范围,各级法院应严格遵守该规定,这就是确定管辖的原则性。,第三节 三点分析,管辖权争议,是指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主张管辖,或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拒绝管辖的情形。 管辖权异议,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提出异议,认为该法院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一)提起主体不同,(二)有否期限要求不同,(三)处理方式不同,第三节 三点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 不适宜审理的案件;,2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3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台湾地区的案件;,4其他重大、复杂案件。,第三章 行政诉讼管,第四节 自学指南,第四节 自学指南,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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