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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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江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一、三江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试行)二、三江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用户管理规定(试行)三、三江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四、三江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三江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保障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和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及广大师生员工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三江学院校园网由主干网和各

2、网络用户组成,是学校重要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平台,其主要服务对象是我校的各级教学、科研、管理、服务部门,以及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第三条 校园网采用三级结构,由校园内的主干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子网(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和计算机用户组成。子网接入主网,计算机用户接入子网。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机构第四条 三江校园网实行由三江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党委宣传部牵头,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联合管理的模式。对全校网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第五条 三江校园网管理部门的

3、职责是:(一) 在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运行机制的宏观管理、总体协调。校园网上信息安全、政治导向的监督管理,校园网上学校对外形象整体统一性的总体协调管理,依照三江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对校园网进行监督管理,等等。(二) 在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的技术支持。协助有关建设部门做好校园网建设的规划与建设,校园网的技术安全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对有害信息予以删除、取证、调查,对校园网的用户进行管理,给予全校各单位网络技术支持及进行网络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负责对校园网的资源、设备进行管理和日常运行及维护,等等。(三) 在学校校园

4、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保卫处负责对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进行追查并依法处理。第六条 子网由各入网单位负责,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应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网站管理工作,并设一名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网站运行的维护、网络设备的维护、网站信息的维护与更新及网站信息安全等工作。 各单位所有上网信息须由单位网站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由网站管理人员上传网络。第三章 校园网的接入与使用第七条 计算机无论以何种方式连入校园网,均必须通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入网手续。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我校网络用户均需按照学校规定实行实名制认证入网。第八条 三江学院校园网的软

5、、硬件资源仅限用于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有关用途。凡通过学校网络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电子邮件通讯、新闻发布或在电子论坛(BBS)上发布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范围。第九条 我校教职工、学生及教学、科研、管理等部门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商业(营利性)活动。第十条 需新增子网的单位应向党委宣传部提交申请和规划,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后,经三江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技术实施备案。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私自增设子网。第十一条 未经三江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上设立BBS或类似BBS的公开信息站点。第四章 IP地址与用户第十二条 IP地址是宝贵的

6、网络资源,全校网络IP地址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第十三条 入网单位应统一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分配或增加IP地址。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非法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盗用IP地址、用户帐号和私自联网影响他人使用,对网络及信息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的,给予警告或停机整顿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处以相应的经济赔偿。如系学生用户,则按照三江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五章 网络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 校园网的所有管理人员及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校园网的安全。第十五条 校园网的管理人员和

7、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第十六条 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及运行环境的安全。第十七条 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私自更改或占用他人的IP地址;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一切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不允许在网络上进行未经授权的活动,或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第十八条 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严禁网上赌博,以避免浪费信道资源、感染病毒等。第十九条 严禁制造和输入

8、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第二十条 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限于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转让给他人使用。第二十一条 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对用户口令保密。用户要定期修改口令密码(pass-word),在三个月内至少修改一次,密码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修改,否则后果自负。第二十二条 各入网单位,应负责本单位范围内校园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当(如随意断电,装修等)造成的设备及其他损失,由管理单位负责修复。教学用机房内网络设备的安全,由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第二十三条 校园内任何施工、建

9、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第二十四条 校园网接入单位和个人用户必须遵守我国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第二十五条 校园网的管理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上网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不真实的、不健康的和有伤风化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信息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教学用机房内网络信息的安全,由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第二十六条 开设校园BBS或类似BBS公开信息站点的信息安全由该子网管理单位的网站分管领导负责。第二十七条

10、所有用户有义务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校园网上违反学校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和信息。如有发现须在24小时内报告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或保卫处。第二十八条 校园网公共信息的监控由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共同负责,有害信息的技术清除及技术追查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保卫处负责对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进行追查并依法处理。第六章 惩处第二十九条 校园网设施属学校公共财产,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网络设施,任何人为损坏网络设施的行为将承担相应赔偿,违法的将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入网单位或个人用户,学校将给予警告或查封帐户的处理,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没收设备,

11、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属于三江学院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从公布之日起试行。三江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让广大用户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信息资源优势,更好地享用校园网络服务,防止室内网络端口随意拔拽造成端口损坏、染有病毒的计算机传播病毒、私自更改或占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配的IP地址、恶意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传送有害或不健康信息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严格遵守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校园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

12、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第三条 严禁强行拔拽网络接入端口 严禁校园网用户强行拔拽网络接入端口,如造成损坏,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修复,用户需负担相应费用。学生宿舍内网络接入端口造成损坏者,由学生向三江学院电信营业厅联系维修,学生用户须支付相应的材料成本费。第四条 严禁自行拉接网线 严禁用户在未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许可的情况下,自行在用户之间拉接网线。未经许可自行在用户之间拉接网线,一经发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有权拆除该网线,警告一次,累计两次警告者将中止其校园网的接入权,并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用户在未经许可,自行在学生寝室之间任意拉网线,按学生守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13、严禁低、劣质设备接入校园网交换机端口 严禁通过三通、低质网卡等设备接入校园网所属任何交换机端口,自行接入造成端口损坏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同一用户使用2个或2个以上计算机,应通过HUB或小型桌面交换机互联,同时必须报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批准备案。第六条 严禁感染病毒计算机连接在校园网上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让感染病毒的计算机连接在校园网上;如因端口不当使用(例如,接入计算机是病毒源,扫描源或通过三通、低质网卡等接入)造成接入交换机死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将该端口从交换机上暂时拔下,并通知相应用户,直到用户排除自身计算机的问题后,方可重新申请接入交换机。第七条 严禁恶意扫描攻击与传送有害信息 严禁对

14、他人网络或计算机进行恶意扫描、攻击,严禁未经许可远程遥控,严禁传送有害信息、不健康的信息、违反法律的信息等。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将中止其校园网接入权,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第八条 严禁私自更改IP地址或占用别人IP地址 严禁私自更改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配的IP地址或占用别人的IP地址。私自更改或占用IP地址,一经发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强制封闭该用户,警告一次;累计两次警告者将中止其校园网的接入权,并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九条 严禁私自设置个人网站 严禁用户利用校园网私自设置个人网站,一经发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强制封闭该网站,警告一次;累计警告两次者,将中止其校园网的

15、接入权,并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条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属于三江学院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第十一条 本管理规定从公布之日起试行。三江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三江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对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在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院系、各部门网站管理的具体分管领导(或单位主管领导)为本单位的网站信息安全责任人,并指派网站安全员(或网站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的整体宏观监督、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第二条 校园网学校主网站上信息发布,根据栏目所属单位的不同,分别管理。如,办公自动化(OA)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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