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包装饮用水NYT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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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Y NY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2017-04-01实施2016-10-26发布绿色食品 包装饮用水Green food Packaged drinking waters(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ICS .X NY/T 29802016 1NY /T 29802016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省分析测试中心、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甘肃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天津雄关饮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续程、刘兰、张志华、宋薇、范宁云、李

2、琪、顾敏、罗炜、张会妮、刘宁、刘妤、满润、汪文琦、王莹。I绿色食品 包装饮用水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包装饮用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绿色食品包装饮用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包装饮用水。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3、大肠菌群计数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50.4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575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 5750.7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综合指标GB/T 5750.8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指标GB/T 5750.1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消毒副产物指标GB/T 5750.1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消毒剂指标GB/T 5750.1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GB/T 5750.1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放射性指标GB

4、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HJ 715 水质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GB 1929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要求4.1 水源要求4.1.1 以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 57

5、49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要求。4.1.2 水源卫生防护:在易污染的范围内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对水源的化学、微生物和物理品质造成任何污染或外部影响。4.2 水质要求 4.2.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项目指 标检验方法色度/度 10GB/T 5750.4浑浊度/NTU 1GB/T 5750.4状 态允许有极少量的矿物质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GB/T 5750.4滋味、气味无异味、无异嗅GB/T 5750.44.2.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 标检验方法铁(以Fe计)/ (mg/L) 0.3GB/T 5750.6锰(以Mn计)/ (mg/L)

6、0.1GB/T 5750.6锌(以Zn计)/ (mg/L) 1.0GB/T 5750.6铜(以Cu计)/ (mg/L) 1.0GB/T 5750.6氟化物(以F- 计)/ (mg/L) 1.0GB/T 5750.54.2.3 污染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污染物指标项目指 标检验方法六价铬(以Cr6+计)/ (mg/L) 0.01GB/T 5750.6汞(以Hg计) / (mg/L) 0.0005GB/T 5750.6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mg/L) 0.050GB/T 5750.4多氯联苯(总量)/ (mg/L) 0.0005HJ 7154.2.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微

7、生物指标项 目指 标 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mL) 100GB/T 5750.124.3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的规定,检验方法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5 检验规则申报绿色食品应按照标准中4.2-4.3以及附录A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出厂)前,都应进行交收(出厂)检验,交收(出厂)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标签、净含量、感官、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和菌落总数。其他要求应符合NY/T 1055的规定。6 标签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标示包装饮用水水源点名称;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

8、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7 包装、运输和贮存7.1 包装包装应符合NY/T 658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7.2 运输和贮存运输和贮存应符合NY/T 1056的规定。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绿色食品包装饮用水产品申报检验项目表A.1和表A.2规定了除4.24.3所列项目外,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绿色食品生产实际情况,绿色食品申报检验还应检验的项目。表A.1 理化指标和污染物指标序 号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1余氯/ (mg/L) 0.05GB/T 5750.112四氯化碳/ (mg/L) 0.002GB/T 5750.83三氯甲烷/ (mg/L) 0.02G

9、B/T 5750.104耗氧量(以O2计)/ (mg/L) 2.0GB/T 5750.75溴酸盐/ (mg/L) 0.01GB/T 5750.106总放射性/(Bq/L) 0.5GB/T 5750.137总放射性/(Bq/L) 1GB/T 5750.138铅(以Pb计)/ (mg/L) 0.01GB/T 5750.69镉(以Cd计)/ (mg/L) 0.005GB/T 5750.610砷(以As计)/ (mg/L) 0.01GB/T 5750.611亚硝酸盐(以NO2- 计)/ (mg/L) 0.005GB/T 5750.5表A.2 微生物指标序号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1大肠菌群/ (CFU /mL)500GB 4789.3平板计数法2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500GB/T 8538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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