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权的分割--从唐代到宋代中枢机构的变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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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历史. 相权的分割从唐代到宋代中枢机构的变化.唐代到宋代,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主要趋势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不断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主要是中央中枢机构的变化,即相权的不断分割。本文就此略陈管见。一、专制君主制和唐代相权制度的演变1专制君主制政体的特征专制君主制的特征是在一个至高无上的皇帝之下,同时存在着一个“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汉书百官表的丞相或者相国。皇帝通过丞相治理国家。丞相既对皇帝负责,协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又是百官之长,万众翘楚。所谓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具有仅次于皇帝的权力。在一定意义上,丞相有着制约君主的作用,其地位和权力相当显要。丞相对皇帝的制约使皇帝芒刺在背,时时忌惮,不得舒

2、展。于是,君主丞相制度自西汉后期开始发生变化,出现了行使相权的录尚书事制度,这一制度自西汉末,历经东汉、魏晋南北朝,存在近六百年。2唐代相权分割的特征隋唐是专制君主政体发展第二个时期的酝酿、形成阶段,政权内中枢机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君主宰辅制度的形成。所谓君主宰辅制度,是指在君主之下,有一个辅政的宰相群体。宰相由一个人发展成一群人。隋唐时期,中央中枢机构正式形成了群体的宰辅制度,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都是宰相。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分权,即中书出令,门下封驳,尚书执行。由此形成三者相互制约的格局。唐代建立政事堂,政事堂是三省议事的地方。政事堂会议组成人员主要有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及尚书左

3、右仆射,并常有钦命人员参加,钦命人员由皇帝给予“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作为与会资格。这就是唐代的集体宰相制度。政事堂会议属宰相办公会议,与会人员都可被视为宰相。会议设有执行“主席”,由与会者轮流担任,称之为“执笔”。执笔负责整理会议意见,但无决断之权。政事堂事实上成为唐代的中枢,即决策中心。政事堂开始设于门下省,后迁于中书省。玄宗之后,中书、门下合为一体,设五房办事,原有的中书、门下宰相机构形同虚设。唐代建立政事堂,凡是为皇帝批准参加政事堂会议者,或者加衔同中书、门下平章政事者,都可以被视为宰相。这样以来,宰相就不是一两个人、三四个人,而是五六个人、七八个人,甚至十几个人,

4、成为群体宰相。原来集中的相权,被分散在若干彼此互不统属的官员手中,这些官员互相制约,既消除了相权对皇权的威胁,又加强了皇权在国家组织中的地位。二、宋代相权的分割与中枢机构的演变1取文武分权,分割相权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两机构分别掌文武二柄,号为“二府”。“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的名号虽存,但已是外朝,不是宰相机构。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却常常

5、“缺而不置”。宋元丰改制后,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名义上恢复三省,实际上趋于一省,次相兼中书侍郎因请旨而更接近皇帝。副相,包括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即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宋朝分割宰相权的另一个中枢机构是枢密院,枢密院源于唐代,唐朝有左、右内枢密使,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机构之外的多余机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宦官擅权的产物。唐末朱温在夺取政权

6、之前,把掌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人为枢密使;同时枢密使由全面掌权变为专管军事。宋朝继承了五代的制度,也设立了专管武事的枢密院这一机构和枢密使这一职官。“二府制”下的枢密使设置,分了宰相的权,形成文武分权;同时又侵夺了原来专管军事的兵部的权力。宋元丰改制时,惟独把枢密院这一机构保留了下来。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治特点。宋朝初年,中书和枢密院对掌文武二柄,权力不能合在一起,因此无宰相兼枢密使的情况。宰相不能兼枢密使,是防止相权重而威胁皇权。除中枢机构采取“二府制”外,宋代制约相权的又一重要机构为三司。宋朝设盐铁、度支、户部等三司掌全国的

7、财政,三司的最高长官称三司使,三司使因权高位重被称为“计相”,其权位仅次于二府,在六部之上。宋初,相权一分为三,以中书门下政事堂主政,枢密院主军事,三司使掌财政,三权总执于皇帝。2用台谏制度,制约相权宋代宰相监察百官之权,也被分割出去。宋代设立“台谏”以分割宰相监察百官之权。“台”指御史台,宋朝的御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 ,以御史中丞为台长。御史中丞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辩,小事则奏弹”。宋朝规定,宰相亲戚和由宰相推荐任用的官吏不得为台长,以避免宰相与台长勾结为祸。“谏”指谏院,宋初谏院隶属门下省,但所起作用很小,仁宗初年,谏院得以发挥其职能,常常弹劾大臣。在宋代,参知政事,门

8、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正副长官,合称”执政”。宋朝习惯,御史中丞弹劾宰相,宰相必须辞职,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则得以晋升为执政。宋代御史台和谏院的长官,大多是以学术才高者充任,他们控制言路,权力气势,几与宰相分庭抗礼,从而使相权进一步受到剥夺和牵制。所以,宋代的台谏制度制约相权,保证了中枢决策中心统归皇帝一人控制。江苏东海高级中学孙才周(222300为了防止各级官员们培养起离心离德的力量,赵匡胤在干部制度上实行了官、职、差遣三相分立的制度。这是一套真正奇异而又复杂无比的干部制度。简单说,就是上至宰相,下到相当于县里科级干部的主簿官儿,一般都不担任与官职名称相符的职务。换句话说,就是本部门的官员并不一定管理本部门的事务。于是官,只是用来确定品秩即官位高低、俸禄即收入多少、章服即官员礼仪服饰和序迁即晋升的阶级等,因此,叫做“寄禄官”,或阶官。职,则是一种加官,如大学士,学士等等,代表了一种对荣誉或才能的肯定,勉强可以类比为今天的职衔或衔位,并不意味着担任相应的馆阁职位,因此,叫做“贴职。” 差遣,只有差遣,才是官员们所担任的实际职务,代表了真正的实际权力与责任,因此,叫做“职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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