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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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篇一: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讨论稿)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教育培训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四章 工作时间、考勤及加班制度第五章 休息休假制度第六章 工资福利第七章 社会保险与工伤认定第八章 工作及安全规则第九章 考核制度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制度第十一章 员工离职制度第十二章 保密与竞业限制制度第十三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

2、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在一定条件下获得培训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 公司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 员工招聘和教育培训第五条 本公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招聘事宜。第六条 公司招录员工时,根据实际招录用工的情况发布招录信息,如实告知拟招

3、录的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信息;招录用工简章中,应当明确录用条件。第七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如系首次就业的,应当提供就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首次就业证明;如系第二次就业,必须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八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暂住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2公司在招录用工时,有权了解员工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情况,员工也应如实告知;公司有权在必要时

4、调查核实应聘者的相关情况。第九条 新进员工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缴验下列表件:(一)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县级以上医院体格健康检查表;(三)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或初次就业证明;(四)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彩色照片两张; 试用期间录用条件签收单;(六)其他必要文件。第十条 新进人员经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签订事宜,原则上新近员工应签订不低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可确定为三个月至六个月,但工作业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十一条 公司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十二条 公

5、司根据实际情况选送部分优秀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三条 公司招录员工将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被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时方能生效。劳动合同签定后,公司应当对员工建立档案,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录用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及家庭、社会背景介绍、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面试记录、劳动合同文本;(二)职业培训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考核记录、脱产培训服务协议;(三)工作岗位调整及工资调整记录;(四)奖惩记录,包括奖励或者惩处的事实调查记录、奖励或者惩处的决定、

6、3员工不服处理的申诉及后续处理记录; 员工考核记录;(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结论;(七)其他有关于员工工作经历的记录资料。公司应当指定专门人员管理员工档案,员工档案保存时间应当在该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十五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相应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在公司的工作期限。试用期间,员工的劳动报酬由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满,如

7、新进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但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员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指出仍不改正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

8、工或者向其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4(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第十九条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一)公司录用员工直接支付的费用;(二)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二十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间应当

9、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但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员工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擅自离开公司的视为自动离职,属于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四)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 工作时间、考勤及加班制度第二十二条 公司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八小

10、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具体以公司与不同岗位的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为准。第二十三条 公司日常上班的具体时间安排按照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第二十四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5篇二:一 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定。二 公司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三 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一)制定招聘方案;(二)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登记;(四)面试或试工;(五)办理录用手续。四 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

11、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财务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术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总经理的意见制定招聘方案;仓库主管、文员、技工、普工由用人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分管副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方案。五 公司在招工钱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六 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部要指导应

12、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七 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财务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师由公司副经理主持面试或试工,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车间)协助;仓库主管、文员、技工、普工由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或试工,用人部门(车间)协助。八 录用工作内容有: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录用未成年工时,还要填写未成年工登记表;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4、发放厂牌、出入证、考勤卡、工作服等;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九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办

13、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应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情况,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十 公司实行新录用职工上岗健康检查制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要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未成年工工作满1年、年满18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的,要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公司对从事未出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十一 录用职工后,应给其开具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书应注明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的时间

14、和地点。录用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职工签收保存,另一份由职工所在部门主管人员签具职工上岗时间,并经职工签字认证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收回,存入职工档案。录用职工后,应同时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职工开始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之日起20日内书面通知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职工要在收到通知的次日前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否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职工逾期未告知是否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在职工开始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之日起28日内书面通知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并开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十二 应聘人员到本公司应聘要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和文凭、技能证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求职者提供的证件有:1、近期免冠照片4张(录用登记表1张,出入证1张,居住证2张);2、身份证复印件1张;3、计划生育证明;4、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证、毕业证等);5、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十三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现职工提供个人虚假信息和证件的,视为劳动合同无效,公司可立即通知职工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职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录用后,一经发现便报公安机关,有公安机关处2001000元的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十四求职者应在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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