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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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篇一:什么是集体林权制度改1?档案?为什么要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来自农民和基层的经验,它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有着同等重大的历史意义。从一些地方的实践看,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发展林业,拓展了农业生产的潜力和空间,对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农民增收致富,对于改善生态环境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摘录于温总理讲话)中央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一、名词解释: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指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使

2、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明晰山林权属,(改革核心)落实经营主体,放活林业经营,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重新确定集体林地的生产关系,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这项改革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由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改革性质)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以下简称林权改革档案)是指在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的客观反映和历史真实记录。二、为什么要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1.早在20XX年9月国务院就下

3、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决定就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提出了依法抓紧明晰产权;尽快核发权属证明;规范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流转程序;认真做好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等各项要求。20XX年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为了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切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档案工作,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方便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林权改革档案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意见就林权改革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基本原则、收集与归档要求、档案的规范管理和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并

4、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林权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年6月,中央根据全国林业改革的发展情况,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明确专门的林权管理机构,承办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档案管理等工作。”意见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调度、统计、检查、督导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改革扎实推进,维护农村稳定。3.自治区现有集体林地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总面积的以上,是我国集体林地面积最大的省区,在我国集体林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

5、度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20XX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我区林业经营机制,破解“三农三牧”问题,增强林业发展动力,落实兴林富民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适时制定了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的意见内党发20XX16号和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XX54号)。内蒙党委、政府在意见和工作方案两个文件中对林权改革过程中的档案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组织、宣传、财政、林业、农牧业、档案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林权改

6、革档案,并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负起相应的责任,密切配合林业部门,积极支持改革;(2)、保障档案工作经费,认真组织档案工作检查验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意见要求,林改过程中的各环节都要本着节俭办事的原则,宣传、勘界、办证、建档等必要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各级政府要在林改工作实施过程中和结束时,对各项工作开展阶段性和全面性检查验收。档案工作的检查验收内容是:林权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是否按照国家要求执行的情况等。4. 自治区档案局近年来一直关注、服务于我区的林改工作。20XX年就与自治区林业厅联合转发了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20XX年底、

7、20XX年初先后两次深入赤峰、通辽的几个旗县的林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县林业局)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档案工作,回来后又与自治区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人员就林改档案工作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双方认为档案管理工作应与林改工作同步进行,协调发展,真正做到林权改革工作进展到那里,档案工作就延伸服务到那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有必要制定内蒙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经过双方的努力,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档联

8、发【20XX】第2号 于20XX年5月31日正式下发。20XX年12月22日 自治区林业厅 档案局上报了 内蒙古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经科处发20XX年底篇二: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

9、;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根据退耕还林条例规定,退耕还林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是什么? 退耕还林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退耕还林条例规定了涉及到退耕还林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根据退耕还林条例规定,退耕还林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包括:1)国务院西部开发工作机构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综合直辖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办法,组织和协调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的落实。2)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主管全国退耕还林的实施工作

10、,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3)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的审核、计划的汇总、基建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综合平衡。4)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5)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已垦草场的的退耕还还草以及天然草场的恢复和建设有关规划、计划的编制,以及技术指导的监督检查。6)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7)国务院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源的协调和调剂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沙化预防制度包括哪些?沙化土地预防措施包括8个方面内容,监测是预防土地沙化首先要采取的法定措施。

11、对一部分土地实行封禁保护也是重要的预防措施。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制度。1)要因地制宜地营造防风因沙林网、林带、种植多年生灌木和草本植物。2)在沙化土地上禁止砍伐灌木、药材及其他沙生植物。3)牧区限牧和草原保护制度包括:草原实行以产草量确定载畜量制度,草原建设管理制度,调整牲畜结构、改良牲畜品种,改放养为圈养制度。4)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制度。5)禁止在沙漠边缘和林地、草地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计划地组织实行退耕还林还草。6)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有关防沙治沙的内容。7)在沙化土地封

12、禁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8)禁止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安置移民。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承包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指农民通过承包本集体的农村土地,得到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它集中体现在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经营自主权制度、收益权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赋予农民自主经营权,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农村劳动力,促进产业、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建设一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的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

13、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制度做了哪些具体的规定?为了对土地进行科学管理,保证合理地使用土地,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制度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1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立了土地用途管制的新制度,实现了土地管理的方式的重大转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4、明确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国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为合理利用土地,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3)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制度。199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这一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林业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哪几个阶段?林业行政复议程序是指

15、林业行政复议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和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期限的总和。它是林业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林业行政复议一般包括6个阶段。1)申请。复议申请包括申请复议的方式、内容、效力和条件等。2)受理。受理是指复议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复议申请决定立案的行为。3)审理。行政复议的审理是行政复议机关对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的过程,是行政复议程序的核心。4)决定。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后所做出的审查结论。5)送达。同林业行政处罚中关于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6)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分为终局决定和非终局决定。终局的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沙化土地实行分类保护、综合治理和合理利用的确定依据是什么?沙化土地实行分类保护、综合治理和合理利用,就是按照沙化土地成因、特点、分布状况、严重程度等因素,对不同类型的沙化土地采取不同的保护和治理措施。同时,根据沙化土地的状况和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坚持以生物措施为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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