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材料送报可以.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1002954 上传时间:2019-06-20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30.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考招生材料送报可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高考招生材料送报可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高考招生材料送报可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高考招生材料送报可以.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高考招生材料送报可以.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考招生材料送报可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考招生材料送报可以.doc(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高考招生材料送报可以篇一:省招办关于报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招办关于报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招办20XX3号各市(州)、县(市、区)招办:为了做好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录资格审核20XX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考生资格审核实行部门负责制。考生优录身份认定和相关原始证件的真实性由优录项目涉及的县(市、区)、市(州)及以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在加分投档项目审核中,对考生出具证件的真伪和其身份的确认,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接受本地报名考生优录申报,核实考生申报项

2、目是否符合规定,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检查证明材料是否完整,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市(州)招办负责复核考生申报项目和证明材料,汇总检查县(市、区)招办报送的考生信息无误后上报省招办。省招办汇总全省考生优录信息,向社会公示加分投档考生名单,接受举报并协助调查核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举报核实后的考生。二、优录项目名单普通高校招生优录项目参见附件一。三、优录手续办理考生申报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县市招办的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是原始证件,并要求将原始证件复印(附在优录登记表后)。申请加分投档考生须提供的优录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详见附件二。各级招办要严格核实考生的申报项目和证明材料,对项目不

3、符、考生填报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不一、材料和手续不全的均不得报送上一级招办。四、优录申报登记表填报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下载省招办统一制作的普通高校招生优录申报登记表(见附件三、四),优录申报登记表一式多份,随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其他留市州招办及有关部门存档备查。登记表中规定的内容要如实、清晰地填写,表格上有关单位的审核意见不能为空,经办单位除加盖公章外,还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考生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截止时间为3月15日。五、优录信息报送县(市、区)招办使用省招办下发的优录信息录入程序录入考生优录信息(3月上旬从省招办FTP服务器上下载),并

4、保证信息全面准确。市(州)招办于5月10日前将普通高校招生优录考生名册(A4纸张打印,市(州)招办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和优录信息光盘报送省招办,过时不予接收。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册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名册要分开打印。信息盘上要有信息管理人和信息责任人签名。信息盘中的数据与送交的考生名册要完全一致。省招办不接收中学和考生个人报送的优录证明材料和信息。六、优录信息公示各中学、县(市、区)招办和市(州)招办在报送信息之前,要分别将本校、本地区申请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通过当地媒体或网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上报前公

5、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对公示后有举报的考生,要立即查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报送上一级招办。市(州)招办在向省招办报送优录信息时,要以书面形式说明公示的时间和途径。省招办将全省优录信息汇总后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加分投档考生信息,公示时间为5月20日至年底。七、关于农村独生录农村独生录项目是指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时,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其中,湖北省属院校是指我省省、市、州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在鄂举办的学校,以及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所属在鄂高校举办的独

6、立学院。考生填报了这些湖北省省属院校志愿,当高考成绩总分加10分后达到所填院校投档线时,可以参与投档,投档办法详见省招委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符合农村独生录项目申报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学校、县级招办领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见附件一的第十一部分)一式4份。考生须如实填写,并按要求准备以下证明材料: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户籍地村(社区)委会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4份)。考生持登记表和证明材料到中学、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于20XX年2月28日前将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

7、件送交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集中为考生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县(市、区)人口计生局20XX年3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县(市、区)招办。八、优录项目使用考生申报的优录项目在录取中是否有效或如何使用,详见省招委的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九、违纪违规处罚规定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由于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以及使用其他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授权省招办)取消其当年的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

8、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请各市(州)、县(市、区)招办及时向当地招生委员会领导汇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优录资格审核中的工作职责,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将有关内容通知中学和考生,以便按时完成今年的优录资格审核工作。附件一、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项目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证明材料三、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四、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二一年元月三十一日篇二:20XX高考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及政策高考季更多高考政策信息天天象上高考季:20XX高考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及政策为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一、报名和志愿填报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xx;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

10、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3.报名办法。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公布的办法执行。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

11、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高考季各省级招委会办公室应要求本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4.考生志愿的填报。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校录取新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规定。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参考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

12、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二、考生电子档案6.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

13、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7.省级招办应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招生信息标准和有关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考生信息采集的内容,要适应高校录取时对考生综合评价的要求。8.省级招办须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组织信息采集部门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本省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

14、改。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高考季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0.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

15、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11.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省级招委会会同当地卫计行政部门制订体检工作的组织办法,由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计部门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省级招委会应在本省指定一所终检医院,并负责协调终检医院对有关方面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12.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