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文书规范.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991368 上传时间:2019-06-2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4.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许可文书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行政许可文书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行政许可文书规范.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行政许可文书规范.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行政许可文书规范.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许可文书规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许可文书规范.doc(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行政许可文书规范篇一:行政许可文书范本行政许可文书范本委字第 号根据 的规定,经局与局协商,现由局委托局实施行政许可。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 权利义务:局依法对局实施上述行政许可的活动进行监督,并承担该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局以局的名义实施上述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给其他机关、组织或个人。委托机关印章 受委托机关印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注: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一个行政机关委托另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委托事项属委托机关的职权范围;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明确规定。委托机关须将受委托机关和委托内容予以公告。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所在单位:

2、 电话:邮编: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 电话:邮编: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住址: 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申请事实和理由: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行政许可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印章)年月日 注:本申请书只提供大致格式,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3、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你(单位)于年 月 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需要补正下列材料:请你(单位)于 年月 日前补正上述材料。(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年月日篇二:行政许可文书附 件行政许可文书范本1、行政许可委托书委字第 号根据 的规 9 定,经局与局协商,现由局委托

3、局实施行政许可。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 权利义务:局依法对局实施上述行政许可的活动进行监督,并承担该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局以局的名义实施上述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给其他机关、组织或个人。委托机关印章 受委托机关印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注: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一个行政机关委托另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委托事项属委托机关的职权范围;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明确规定。委托机关须将受委托机关和委托内容予以公告。2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所在单位: 电话:邮编: 10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 电话:邮编: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

4、号码:住址: 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申请事实和理由: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行政许可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印章)年月日 注:本申请书只提供大致格式,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3、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11 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你(单位)于年 月 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需要补正下列材料: 12 请你(单位)于 年月 日前补正上述材料。(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年月日5 13 篇三:卫生卫生第一条 为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本市

5、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销、注销、听证等卫生行政许可活动。第三条 本规范规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北京市卫生局统一制定,并报市政府、卫生部备案。文书类型包括电子文书和纸质文书两种。第四条 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要求。第五条 文书应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修改人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签名或盖章。第六条行政许可专用章适用于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退还凭证。第七条 向申

6、请人颁发下列行政许可文书或证件的,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一)卫生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卫生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五)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卫生监督意见书。第八条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适用于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新办、延续和变更。其他卫生行政许可事项,除受理、延续/变更、补正、延

7、期、注销、撤销、听证等程序性文书外,沿用原专业许可文书。第九条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填写行政机关全称。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臵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许可类别+许+许可性质+字+ ?年份?+序号,如:京卫食许受字?20XX?1号。第十条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是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当场或者接收材料后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出具的文书。第十一条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是在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接收申请材料时所出具的文书。第十二条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是在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

8、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补正申请材料后所出具的文书。第十三条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是在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或者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时所出具的文书。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退还凭证,是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书面请求撤回许可申请并要求退还材料时所出具的文书。第十五条 现场检查笔录,是审查人员在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查时所出具的文书。“现场检查笔录”应交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经当事人确认后签名,并注明“以上笔录属实”。第十六条 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或现场核查时所出具的文书。第十七条 建

9、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是审查人员对提交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申请进行审查后制作的文书。应写明启动审查的理由、审查的依据、审查方式、审查结论等内容。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是审查人员根据“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审查后制作的文书。应写明启动审查的理由、审查的依据、审查方式、审查结论等内容。如申请人未申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按照相应的卫生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第十九条 行政许可流程表,适用于申请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放射等卫生许可事项,并兼做行政许可审批表。第二十条 行政许可决定延期审批表,是在法定许可时限内不能作出决定时填写的文书,经本行政

10、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审批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十日。法律、法规另有时限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一条 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是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对准予延期的行政许可申请制作此文书。第二十二条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制作此文书。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二十三条 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作出准予延续或变更许可决定的,制作此文书。作出不予延续或变更决定的,制作“不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第二十四条 行政许可注销审批表,适用于下列情形:(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11、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专业法有规定的,应当在“行政许可注销审批表”中写明专业法规定注销的具体情形。第二十五条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经批准同意注销的,制作此文书。第二十六条 行政许可撤销审批表,适用于下列情形:(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

12、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行政许可撤销审批表”中,第(一)项承办意见由监察机构承办人填写;第(二)项至第(五)项由法制机构承办人填写;第(六)项由法制机构或执法机构或监察机构承办人填写。审核意见由相应机构负责人填写,审批意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填写。第二十七条 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准予撤销的,制作此文书。第二十八条 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是在卫生行政机关对听证范围内的许可事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时出具的文书。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制作听证公告。第二十九条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在收到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后,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通知当事人时制作的文书。第三十条 行政许可听证记录,是记录听证会全过程,以及记录听证主持人、许可承办人和当事人在听证会上就许可事项有关的发言内容时制作的文书。第三十一条 行政许可听证意见书,是在听证会结束后,卫生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听证人员就听证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