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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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篇一:新整理:行政法案例分析题20XX行政法案例分析:一、1998年6月1日,居住甲市市北区的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规定,以朱某殴打他人为由,于同年6月3日给予朱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杨某认为处罚太轻,遂于同年6月7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于6月10日作出复议裁决,该裁决认定的事实与市北公安局行政处罚裁决中认定的事实相同,但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章第4项的规定,以朱某进行流氓活动为由,维持了原处罚裁决结果,朱某对裁决复议不服,于同年6月14日,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市公

2、安局所在地的市中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市公安局向市中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在复议裁决中谁挂了市北区公安局分局的行政处罚裁决,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本案被告应是市北区公安分局,市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案件应由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问题1、 市公安局的复议裁决是否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2、 被告应是哪一行政机关?3、 本案中朱某可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 针对市公安局的异议,市中区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5、 该市中区法院将本案移送到市北区法院管辖,市北区法院应如何处理?答:1.市公安局的复议裁决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市公安局改变了原具体行政

3、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2.被告应是市公安局。因为市公安局的复议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4、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朱某可向市北区人民法院或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针对市公安局的异议,市中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驳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四)终结诉讼;5.若市中区法院将本案移送到市北区法院管辖,市北区法院应当受理,不得再次自行移送。【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人民

5、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二、 以1997年下半年全国高教自考试卷中的案例分析为例:公务员张某经常参与赌博。一日,张某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被处以15日的拘留和1000元的罚款。张某所在单位收到公安机关对张某的裁决通知后,经研究作出了对张菜予以开除的处分决定。张某不服,分别以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试问,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一、掌握有关知识该案例分析题涉及3个知识点:关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即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1条和第12条的规定,尤其是第12奈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排除条款。关于“原告起诉的条件”,即行政诉讼法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奈和第41奈的规定,尤其是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治安行政处罚的救济途 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应当首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围绕问题展开分析该案例分折题的问题是“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首先,要弄清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即原告起诉的条件是什么。该题主要考察两方面的条件:是否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其次,要弄清张某的起诉内容是什么。根据案情介绍,张菜的起

7、诉内容有一:不服公安机关对某作出的“15日的拘留和1000元的罚款”的处罚,以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的行政诉讼;不服所在单位对其作出的“开除”的处分决定,以其所在单位为被告提起的行政诉讼。第三,分析这两个诉讼是否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l、11、12条的规定,第一项起诉内容在受案范围之内,而第二项起诉内容图是对内部行政行为不服而起诉,不在受案范围之内,故法院不应受理。第四,分析第一项起诉内容是否符合起诉的其他条件。显然,第一项起诉内容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37余第2款的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对张某的两项诉讼请求均不能受理。三、掌握答题技巧实践中很多考生的答案是正确的,但因不知如何回答“

8、为什么”而不能得到理想的分数。在认真、深入地分析考题后,答题时,首先要明确答案,本题中即首先明确“法院不能受理张菜的起诉”。第二,说明理由。分三步:说明法律依据; 联系本案案情;得出结论。联系本案,对张某第一项起诉内容不予受理的理由部分即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治安行政诉讼都应先经复议程序。本案张菜对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没有提出复议,故法院不应受理。”三、 1998年12月5日。甲和乙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互相推打,甲将乙的左胳

9、膊担伤。菜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在对案情调查核实之后,对甲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甲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后,认为北市区公安分局处罚太重,作出将拘留5日改为罚款200元的复议决定。甲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本案的管辖法院是哪个该案例分析题考察的知识点是行政诉讼法中有关管辖的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管辖主要有两种情况: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根篇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答题指导六、案例分析(题,分。问题中的选择题为不定项选择,正确答案为至少一个以上。)一、20XX年3月,深圳市民樵某向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执照被拒。被拒原因是樵某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车辆管理所的

10、依据是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规定:“自20XX年11月15日起,除部队驾驶证或者境外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他初次申请驾驶证或者增加准驾车型的,必须持驾校出具的驾驶培训记录方可预约考试。”同年5月,樵某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作出的不受理原告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

11、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问题:、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樵某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本案中,深圳市车辆管理所行使行政职权性质属于(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粤公、通字【20XX】376号性质属于( )。、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地方行政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根据学习过的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谈谈你对本案的看法。参考答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驾驶执照申领的条件是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文件对颁发驾驶执照的行政许

12、可增设了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而是违法的。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拒绝给樵某申领驾驶执照行为,依据为违法的地方其他规范性文件,因而是违法的,适用法律错误,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二、李某系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公职人员。一天,李某因家中有事急需用车,便在未经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将一辆小轿车挪作家用。就在刚刚挪用的当晚,李某因开车不慎,将公路上的路标撞坏,小轿车也被撞坏。结果,李某被公安机关罚款50元,其所在单位得知其擅自挪用公车,并使车子受损之后,给予李某记过处理。问题:本案中,公安机关的罚款与土地管理局的处理分别是什么性质?请将它们加以区别。 参考答

13、案:本案中,公安机关的罚款与土地管理局的处理区别在于前者为行政处罚,后者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在于:制裁对象不同;制裁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制裁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救济途径不同。三、王某生于1990年5月,自幼父母离异,跟随母亲一起生活。1999年,王某母亲改嫁后,逐渐放松了对他的管教和关心。20XX年7月,王某离家出走,流浪街头,以行乞为生,结识刑满释放人员马某。同年9月17日,马某教唆王某去公共汽车上扒窃乘客钱包,王某不肯,马某便以暴力相威胁,迫其行窃。正当王某偷窃一乘客钱包准备逃跑时,被人抓并扭送到公安机关。王某坦白交待了行窃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

14、将马某抓获。公安机关拟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问题:讨论本案中王某有哪些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体现了行政处罚的什么原则?参考答案: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本案当事人王某具有下列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王某已满周岁未满18周岁。王某出生于1990年5月,至行政机关对他处以行政处罚的20XX年9月时,王某才16周岁,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王某是受他人胁迫才有违法行为的,因此也应从轻或减轻对他的行政处罚。王某有立功表现。王某协助公安机关将违法人员马某抓获,配合了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活动,也是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之一。2)考虑违法行为人违法不同情节给予具体裁量,进行

15、从轻或减轻处罚,体现了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四、1998年2月,李某当选某县某镇闵楼村民委员会主任。3个月后,李某被镇党委、镇政府免去职务。李某不服,诉至法院。相关所有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四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问题:、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是(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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