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镜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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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镜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政综2014 34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借助科学有效的测量手段,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块、

2、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且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 二、工作安排 按照“先易后难、全面推进”的原则,力争在2 0 1 5年底前完成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 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 201219号)的要求,按照

3、法定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做到不违规、不漏项、不错项、不损害农民合法利益、不留后遗症。 (二)按户确权,保持稳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不影响农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此次登记前最近一次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按户确权,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三)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又要照顾现实,结合村组实际,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分类处置

4、的办法,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四)民主协商,公平公正。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清查、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塌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做到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成立江镜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包片领导为副组长,各工作片片长、国土所、村建站、经发中心、财政所、经管站、林业站、海洋渔业局江镜中队、派出所、边防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

5、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配合经管站实施各项工作,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各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和“议事会”,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2宣传动员。镇、村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和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现行农村政策,以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开展培训。镇组织对各村业务人员进行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工作质量。 (二)调查摸底阶段 1调查摸底。各村要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以现有土

6、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以村或组为单位逐户查清农户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状况,对家庭承包的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土地利用类型、承包方式、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逐项清查核对,认真填写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摸底表,每户一表,调查结果由农户签字认可,确保收集的信息真实有效。 2制作底图。开展耕地航拍测绘,在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现有航拍成果的基础上,以1:1000或1:2000比例尺航拍为主,以实地测量为补充,制作符合实际比例尺的工作底图,并对工作底图进行地块勾绘。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测绘管理工作国

7、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特别是地籍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三)清查阶段 1清查核实。各口办、各村应根据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面积情况,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以村、组为主体,组织熟悉情况的干部和村民,根据勾绘的工作底图和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摸底表,逐一对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进行清查核对。然后,再由农户进行指界,并在图面上进行承包地块的标绘,标注地块编码等信息,最终由农户确认核实后签字。对地块边界不清或其它需要实地调查的,要及时进行实地调查标绘,形成农户认可的成果,最终形成的地

8、块调查图与地块调查表信息相一致。 2张榜公布。以村组为单位及时将清查核实的情况向村民公布,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收集承包户的意见;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依法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清查核实的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开展确权登记;对于有争议的,依法通过当事人协商、村调解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四)登记发证阶段 1审核登记。对清查的情况要作进一步审核,制作承包地块位置平面图,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土地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

9、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2发放证书。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要求,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此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由市人民政府统一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3资料归档。组织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录入相关数据,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同时,要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按照规定要求,及时组织做妤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档案移交市档案馆集中保管工作。(五)总结验收阶段 以村为单位,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分批次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织自查验收,并将

10、验收情况上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镇街上报的情况,适时组织抽查验收。 五、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和归档。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村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收集整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同时,按照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 (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

11、土地调查成果为参考,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和实测。清查和实测的结果要尽可能准确,并征得农民群众的认可。实测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并由此绘制全村承包土地空间分布图,归入承包档案。 (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要依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同时,要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

12、,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四)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变更或者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五)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相关部门要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信息化管理。贮存土地调查和测绘数据的设备应实行专机专用,严禁与互联网连接,防止网

13、上泄密。 六、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镇里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协作,各村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二)明确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经管站:负责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财政所:负责将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经营权确权登记

14、颁证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以及基本农田数据等有关资料,做好地籍认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属认定、基本农田认定等工作;林业站:负责配合林地与耕地边界认定等工作;海洋渔业执法队江阴中队:负责配合海域与耕地边界认定等工作; 水利站:负责配合内陆水域、水利设施与耕地边界认定等工作;综治办:负责做好上访群众接待,妥善处理上访案件等工作;司法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调解组织加大排查力度,及时调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派出所和边防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派出所核对相关户籍信息,及时出警处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发

15、生的相关案件等工作;各村委:负责组织做好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边界纠纷等问题工作,并上报1名土地确权指导员及各个自然村协调员至少3名,负责指导、协调、落实各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还要落实各项经费及村指导员和协调员的误工补贴问题。 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工作经费。镇财政要相应安排资金,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保证,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为本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四)强化考核督查。市政府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我镇、村进行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情况通报和交流,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当,违反政策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镇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的绩效考核工作,各村要按照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报表。江镜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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