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酒标的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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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酒酒标的设计规范篇一:葡萄酒标识规定协议世界葡萄酒贸易集团葡萄酒标识规定协议堪培拉,20XX年1月23日本协议缔约方:根据20XX年12月18日在多伦多签署并于20XX年12月1日生效的酿酒工艺互认协议(以下称作:互认协议)之第6款第2条(内容),互认协议各方同意通过谈判订立关于标识方面的协议:根据(葡萄酒)行业于20XX年10月5日在加州索诺玛针对葡萄酒标签规定达成的声明原则;各缔约方承认在拥有权力的同时,也承担着规范葡萄酒标示的国际义务,尤其是在预防使用欺骗性标示和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方面更承担着责任;(缔约方)承诺在葡萄酒标签内容中向消费者提供充分(准确)信息;各缔约方承认各方的本国法律

2、都有其正常的管理规定;也意识到有关葡萄酒标识中存在的不同管理规定,增加了葡萄酒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和成本;希望根据1994年4月15日世贸组织马拉喀什协议(以下简称世贸协议)重申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并根据这些权力和义务规定,在葡萄酒贸易中避免不必要的障碍;并希望通过采纳葡萄酒标识通用规定,促进葡萄酒国际贸易;达成如下协议:第一部分总则第1款定义下列定义将适用于本协议中:“通用强制性标识信息”指第11款中指出的:原产国、产品名称、净含量、及实际酒精含量;达到“一致通过”,指根据理事会规定程序通知要求,没有任何(缔约)方在会议过程中对所提出决议、建议、或认识正式提出反对意见,及在会议完成之日起45天内向

3、理事会主席就相关决议、建议、或认识备案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理事会”,指根据本协议第14款内容,(由缔约相关方)建立的缔约方理事会; “标签”,指任何写在、印刷在、喷刷、标示在、拷花在、铭刻在葡萄酒容器上,或固定在葡萄酒容器上的品牌、标示、标记、图案或其他描述性事物;“国家强制性标识信息”,指由进口方强制要求的常用强制信息之外的标识性息; “视线范围”指不包括底部和瓶盖在内、无需转动葡萄酒容器可以看到的葡萄酒容器上的视线范围; “葡萄酒”指按照出口方的规范机制所许可的酿造工艺,仅采用鲜葡萄、葡萄汁、或其他鲜葡萄制成品作为原料进行部分或完全的酒精发酵而产生的饮品,其酒精体积百分比含量在7%至24

4、%之间;“WWTG”指世界葡萄酒贸易集团。第2款目标及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采纳通用标识信息及减少不必要的标识方面的贸易壁垒,目标是促进协议缔约方之间的葡萄酒国际贸易;第3款国际义务1.本协议中任何内容将不限制缔约方在世贸组织协议中的权力和义务。2. 本协议中任何内容不干涉缔约方的各项现行协议,也不排斥某缔约方或缔约各方与第三方国家就葡萄酒标识达成的协议。第4款与世贸组织协议一致,涉及(葡萄酒)标识的措施应当透明、不带有歧视性,在采纳和运用(这些内容)过程中应当与世贸组织协议(规定内容)相符合,并且不能被用来妨碍和影响本协议的目标和目的。第二部分通用标识规定第5款葡萄酒标识相关规定1.任何情况下,

5、缔约方在所管理的葡萄酒标识都要提供清晰、明确、准确、真实、不误导消费者的信息内容。2.根据第10款和条内容规定,除通用强制信息和符合该国法律、规范、规定及禁例的国家强制信息以外,进口方应当允许其它标注信息。3.进口方应当允许标识中的信息在包装容器中重复,是否以相同形式都可以,只要符合其法律、规范和规定。4.本协议内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妨碍缔约方,在遵守世贸协议的前提下,采取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措施。5.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在标签内容中披露酿酒工艺过程。第6款通用强制信息标识位置及展示1.进口方应当允许通用强制信息出现在任何一个视线范围内。根据第8款和第11款第条规定,只要通用强制信息展示在任何一

6、个视线范围中,就应当已经符合通用强制信息位置的相关规定。2.在满足其法律、规范、规定情况下,进口方应接受通用强制信息标注在超出某一视线范围之外地方的情况。第7款通用强制信息:宽松限制原则1.对于通用强制信息,若某一进口方对其所辖市场采用和维持的标识规则比本协议所订规则宽松,则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限制相关方出口(产品)所带的标识内容服从该进口方规则。2.某一进口方其法律、法规、规定所要求的标识少于4项通用强制信息时,则应仍然允许标注所有通用强制信息的内容。第8款通用强制信息展示方式和使用语言1.进口方可以根据其法律、规范、规定要求在其领土范围内使用一种或两种官方语言描述通用强制信息。2.以两种语

7、言以上方式展示通用强制信息时,进口方可以要求不同语言所描述信息保持一致、不能相互矛盾。3.进口方可以要求通用强制信息标识清晰明了,与背景有明显对比度。第9款通用强制信息的字体尺寸1.如果进口方对(标示)字体尺寸有规定,进口方应按下列规定允许在一个标签中出现的原产国及产品名称两项通用强制信息的字体尺寸:小于或等于187毫升的容器上,字体不小于毫米;大于或等于187毫升的容器上,字体不小于2毫米,上述规格应当被认定为已经满足进口方的标识尺寸规定。2.如果进口方对(标示)字体尺寸有规定,进口方应按下列规定允许在一个标签中出现的实际酒精含量通用强制信息的字体尺寸:字体不小于2毫米或者大于3毫米,上述规

8、格应当被认定为已经满足进口方的标识尺寸规定。3.如果进口方对(标示)字体尺寸有规定,进口方应按下列规定允许在一个标签中出现的净含量通用强制信息的字体尺寸:750毫升、不高于360毫米的瓶子,字体不小于毫米;上述规格应当被认定为已经满足进口方的标识尺寸规定。4.除了第15款中规定提供的信息外,缔约方应向世界葡萄酒贸易集团(WWTG)秘书处提供有关其对净含量标识字体尺寸规定的介绍和说明,这些资料应在世界葡萄酒贸易集团网站上发布。第10条国家强制信息和自愿信息1.除了第5款第条规定外,本协议内容不妨碍进口方在(葡萄酒)容器上对国家强制信息进行规定。2.进口方不应对国家强制信息或自愿信息的位置进行限制

9、。3.仍然参照第条规定情况:进口方可以要求两项或多项国家强制信息或者自愿信息按照一定方式出现在同一视线范围内;可以共同出现或相邻出现;而且进口方可以要求国家强制信息不能展示在容器的底部或瓶盖。第11款通用强制信息:技术规格1.原产国进口方允许的原产国表述格式可以是“Product of”,“Wine of”,或类似用语,或者采用原产国名称作为形容词或名词与“wine”字样共同出现。涉及到多个国家(葡萄酒)混合情况下的标识信息,可以由进口方按照国家强制信息进行要求。2.产品名称进口方应允许使用“wine”作为产品名称。进口方可以通过其国家强制信息规定进一步要求标签中的类型、分类、等级、或葡萄酒分

10、级等内容。3.净含量进口方应允许使用公制单位对净含量进行标注,可以毫升或升为单位,包括简写形式:ml、mL、l、和L。除了第15款规定的信息外,缔约方应向世界葡萄酒贸易集团(WWTG)秘书处提供其关于净含量标识规定的介绍和说明,这些资料应当在世界葡萄酒贸易集团的网站上公布。除了进口方不允许(使用)的容量外,第6款第条规定适用的净含量为:50毫升、100毫升、187毫升、200毫升、250毫升、375毫升、500毫升、700毫升、1升、升、2升、3升、或更大数量(以整升计)。4.实际酒精含量进口方应允许在标签中使用带有十分位数字(例如,12%,%,%,%),来表示实际酒精体积百分含量。缔约方应允

11、许使用“酒精/体积”(如:12%的酒精/体积或酒精12%/体积)单位,表示实际酒精含量。第12款冰酒缔约方将允许将葡萄酒标注为:冰酒、冰 酒、冰酒、或类似称呼,条件是该葡萄酒是按照附件1规定方式,完全由在葡萄茎上自然冰冻的葡萄酿制。第13款进一步谈判内容及其他事宜篇二:澳洲葡萄酒标示标准澳洲葡萄酒和欧洲旧世界葡萄酒的酒标比较起来,澳洲的酒标算是非常清楚且容易瞭解。其中最大的特色就是标示葡萄种类及其产区。对品饮者来说,这些资讯有助于判断一款酒的风格和特色,也无疑making life much easier。1. 酒庄、商标 (酒庄logo)2. 年份年份是指葡萄收成的年份,法规并没有强制标示。

12、但若标示年份,至少85%的葡萄是採用该年份收成的葡萄。3. 酒款系列4. 葡萄品种澳洲法规并没有限制可以酿製葡萄酒的品种,也没有强制标示葡萄品种。但若要标示则必须遵循规定: 标示单一葡萄品种。至少85%的葡萄是採用该葡萄品种。 如为blend,至多标示5个品种,标示的品种要超过整体95%,单一品种至少5%。 或至多标示3个品种,总标示品种要超过85%,单一品种至少20%。范例 A:90%的Cabernet和5%的Merlot符合规则(1)和(2),则可选择标示Cabernet或Cabernet Merlot皆可。范例 B: 70%的Shiraz、16%的Cabernet和14%的Merlot符

13、合规则(2),则可标示Shiraz Cabernet Merlot。范例 C: 60%的Cabernet和25%的Merlot符合规则(3),则可标示Cabernet Merlot。5. 葡萄产区採用葡萄的产区,法规并没有强制标示,也不必为酒庄所在地。但若为blend要标示时,可选择标示省份,区域 如South Australia/Limestone Coast、产区如 Coonawarra、副产区。 标示单一葡萄产区。至少85%的葡萄是採用该葡萄产区。 如果为blend(混合),至多标示3个葡萄产区,标示的产区超过整体的95%,其中单一产区至少含5%。举例来说,75% Clare 15% B

14、arossa 5% McLaren Vale,则可标示South Australia、South Eastern Australia或Clare Barossa McLaren Vale。6. 容量澳洲法规强制标示于酒瓶正面,字体高度至少要。7. 产国澳洲法规强制标示Produce of Australia或Australian Wine。Approx(大约)8. 另外澳洲法规还强制标示:1.酒精浓度(Alcohol Content):如12%2.标准杯 Standard Drinks(1standard drink=10克酒精)英国采用的1单位的酒精饮料约含乙醇89克。在北美洲1标准杯含乙醇12克。计算方式为 酒精数量(克)= 容量 X 酒精浓度(12%=) X (酒精密度)澳 洲有众多的爱酒人士,为了维护饮酒与非饮酒人士的健康及行车安全,澳洲酒驾的罚则很重,政府除了加强宣导及严格执法之外,在酒瓶标上则规定标示 出STANDARD DRINKS ”标准饮酒量”的数据及“Enjoy responsibly”享用美酒,负责任之警语。例如红酒的酒精含量是13%,则整瓶750ml的红酒其STANDARD DRINKS则会依法规标示8,这对饮酒人而言无需计算就能清楚依循,整瓶酒的酒精含量是8倍的标准值,因此安全的饮酒范围则是只能饮用1/8瓶,或是与 8个好友一起分享。这种法定的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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