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调查卷应在认定书送达后几日内立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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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事故调查卷应在认定书送达后几日内立卷篇一:火灾事故调查卷火 灾 事 故 调 查 报 告一、火灾基本情况20XX年3月6日8时42分,XX市XX厂喷漆车间发生火灾。XX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孙X的报警后,迅速调动10台消防车、40名消防官兵赶赴火灾现场扑救火灾,并于10时25分将大火扑灭。此次火灾烧毁建筑面积142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8,500元。 XX厂位于XX市XX大街401号。该厂属私营企业,现有职工20人,年产值40万元左右。工厂法定代表人赵爱国,消防安全责任人赵爱国,消防安全管理人王恩福。二、火灾事故调查情况20XX年3月6日,XX市公安消防大队组成火灾事故调查组,由副大队长张X负责

2、实施事故调查工作,成员有消防大队参谋王XX、孙XX、赵XX、王XX、雷XX、陈X、朱XX、靳X。现场勘验情况1、现场勘验人员:张X、王XX、孙XX、赵XX。 2、现场勘验时间:20XX 年3月7日10时30分至20XX年3月7日11时55分。经现场勘验,获得以下情况:一是经现场环境勘验,起火建筑位于XX厂院内的喷漆车间内,无外来火源引起车间内起火,车间内火势蔓延均由内向外燃烧的方向发展。二是经初步勘验,喷漆车间内形成的排风扇为中心的蔓延迹象。三是经详细勘验,喷漆车间的电动排气扇外部变形严重。拆开排气扇可见里面的齿轮存在破损,内部烧损比外部重。排气扇的开关处于开启状态。该车间内未见其它电气设备,

3、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未见异常。调查询问情况参与调查询问人员:王XX、雷XX、陈X、张XX、王XX、孙XX、赵XX、朱XX、靳X。被询问人、证明人:赵爱国、王恩福、孙钢、李海、刘敬民、魏殿阁、杨国章、曲立国等共8人,形成10份询问笔录及证明材料。经询问,获得以下情况:事故发生时电焊车间和喷漆车间正在施工作业。工人陈小泉,喷漆工,10年工龄,不吸烟,事故发生前无异常表现。喷漆间操作规程是,每天先打开排气扇,然后进行喷漆作业。陈小泉清楚这项要求。每天有王恩福进行巡查。事故发生当天早晨,陈小泉未按规定先打开排气扇便直接进行篇二:17火灾事故调查案卷评查规则火灾事故调查案卷评查规则1 总则 本规则以中华人

4、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安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的,统一考评标准,规范考评工作,保证考评质量。 火灾事故调查案卷评查依照本规则进行评分(火灾事故重新认定档案与原认定档案归在一起,并按参照本规则评查)。本规则未规定的,不列入评分范围;案卷制作不符合本规则规定,但符合属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列入扣分范围。 案卷评查分为基本要素检查和一般要素检查。基本要素检查重点针对在主体、事实证据、执法程序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执法问题。一般要素检查重点针对在文书制作、执法程序、信息化应用和归档等方面是否存在一般性问题。 检查方法:案卷材料检查、

5、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核查。案卷评查实行复核制,至少1人考评1人复核,并应填写案卷评查记录表。 案卷分值总分为10分,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基本要素检查不设负分。凡存在本规则列举的基本要素问题的,每一问题扣5分,且不得评为合格以上档次;同时,还应进行一般要素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扣除相应分值。 一般要素检查不设负分,每类文书扣分最高不超过1分。扣分分值按照不同文书和问题设定为1分、分、分、分4档,凡存在规则列举的一般要素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 案卷成绩分为4个档次:9分以上(含)的为优秀,7分(含)至9分(不含)的为良好,5分(含)至7分(不含)的为合格,5分以下(不含)的

6、为不合格。2 基本要素检查 主体a) 以非法定火灾事故调查主体的名义实施火灾事故调查的;b) 不具有消防执法身份的人员实施火灾事故调查的。 事实证据a) 未认定起火原因,或认定错误的;b) 认定起火部位、起火点、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的证据不足,导致火灾事故事实不清的; c) 证据之间,或证据与火灾事故认定书文书之间记载的火灾事实、或起火原因或灾害成因认定不一致、或相互矛盾,导致火灾事故事实不清的;d) 证据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证据取得的方式、手段、途径不符合法定要求,导致唯一或主要证据失效,无法认定火灾事故事实的。 执法程序a) 无进行火灾事故认定前说明程序记载,或火灾事故认定书作出时间在主要证据

7、调查取证、认定前说明、审批等时间之前的;b) 无两名以上消防执法人员共同实施火灾事故调查记载的;c) 火灾事故认定书未依法送达当事人的。3 一般要素检查 火灾事故认定书a) 未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或名称错误的;(分)b) 未填写文书编号或编号不规范的;(分)c) 火灾事故基本情况、起火原因或灾害成因填写不全、不清的;(分)d) 证明起火原因或灾害成因的证据内容、数量填写不充分、不准确的;(分)e) 未注明复核期限、复核机构,或填写错误的;(分)f) 未载明认定日期,或日期无法辨认的;(分)g) 未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或印章无法辨认的;(1分)h) 当场交付当事人,无当事人签收情况记载

8、或无签收日期的;(分)i) 涂改且未经合法确认的。(分) 火灾事故认定审批表a) 无火灾事故认定审批程序记载的;(1分)b) 承办人意见不具体、不明确的;(分)c) 审批意见不明确,或审批表记载的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与认定书不一致的;(分) d) 审批人、审核人或承办人未签名,或未注明时间的;(分)e) 审批人非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的。(分) 火灾报警记录a) 无接警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报警记录的。(1分) 询问笔录a) 违法使用讯问笔录的;(分)b) 被询问人基本情况未填写、填写错误,或未记载询问时间或地点的;(分) c) 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全,或询问

9、时间或地点填写不规范的;(分)d) 口头传唤未记录到达、离开时间及违法嫌疑人签名确认,或违法口头传唤证人、被侵害人的;(分)e) 未采用一问一答方式制作的;(分)f) 询问时,未告知被询问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分)g) 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未询问是否受过刑罚、行政处罚等情况的;(分)h) 询问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笔录上无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或教师到场记录,且无合法理由的;(分)i) 询问时,违法采用诱导方式进行询问的;(分)j) 主要事实(包括地点、时间、行为、后果等)记录不全面、不客观的(此份笔录的缺失不影响火灾事故认定);(分)k) 主要事实(包括姓名、地点、时间、行为、后果

10、等)涂改处未经当事人捺指印等确认的(此份笔录的缺失不影响火灾事故认定);(分)l) 被询问人未在笔录末页签名,询问人员未注明的(此份笔录的缺失不影响火灾事故认定);(分)m) 笔录内容涂改未经当事人捺指印等确认,或被询问人未逐页签名或捺指印,无合法理由和注明,或被询问人未签署“以上记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等意思表示,且未注明原因的;(分)n) 询问人员未签名或只有一人签名,或同一询问人同一时间询问不同被询问人的(此份笔录的缺失不影响火灾事故认定);(1分)o) 一份笔录同时询问两名以上被询问人的(此份笔录的缺失不影响火灾事故认定)。(1分) 当事人自行提供的书面材料a) 材料无消防执法人员在

11、首页右上角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的;(分)b) 材料字迹不一致或有改动,未注明合理解释,或未经当事人捺指印或盖章确认的;(1分) c) 提供人未在材料末页签名或捺指印的;(1分)d) 提供人未注明提供日期的;(分)e) 材料未附提供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分) 火灾现场勘验笔录a) 未制作火灾现场勘验笔录的;(1分)b) 勘验人员未按照规定的步骤实施现场勘验的;(分)c) 未记载勘验时间或地点的;(分)d) 未记载勘验环境条件的;(分)e) 未记载现场保护情况、现场勘验过程和方法的;(分)f) 未记载支持起火部位(起火点)、起火原因的痕迹物品,或未记载提取情况的;(分) g) 亡人火灾未记载尸表检验情

12、况的;(分)h) 勘验人员、见证人或当事人身份情况记载不清或未签名的。(分) 火灾现场图a) 未绘制火灾现场图的;(1分)b) 现场绘图不完整或缺少必要图纸的;(分)c) 未注明火灾名称、方位标识、图例、绘制时间等必要要素的;(分)d) 不能客观反映过火区域或范围、起火部位(起火点)、尸体位置的;(分)e) 制图人、审核人未签名的。(分) 火灾现场照片或录像(含物证照片)a) 未拍摄火灾现场照片的;(1分)b) 重要痕迹物品等物证未拍照或摄像的;(1分)c) 重要物证照相时未放置比例标尺的;(分)d) 照片未完整包含或不能反映方位、概貌、重点部位、细目等照片内容的;(分) e) 照片未统一编号

13、,与现场勘验笔录记载的痕迹物品无法对应的;(分)f) 照片无拍摄文字说明、拍摄人签名、拍摄时间或说明不清楚、不准确的;(分) g) 整理照片未按照方位、概貌、重点部位、细目等顺序粘贴的;(分)h) 未采用冲印或专业相纸打印痕迹物品照片的。(分) 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a) 提取痕迹物品未制作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或对应当提取的痕迹物品未全部记载的;(1分)b) 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要素填写不全、不准确的;(分)c) 重要痕迹物品等物证未随卷移交归档的;(1分)d) 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中提取人、证人或当事人等相关人员未签名的;(分) 鉴定、检验意见a) 依法应当进行鉴定、检验(包括尸体检验、痕迹

14、物品鉴定、伤情鉴定以及财产损失鉴定等),而无鉴定、检验文书的;(1分)b) 鉴定、检验机构无法定资质的;(1分)c) 未与鉴定、检验机构签订鉴定委托协议书的;(分)d) 未加盖鉴定、检验机构印章,或无鉴定人、检验人签名或盖章的;(1分)e) 未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委托人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或检验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的。(分) 现场实验报告、照片或录像a) 现场实验未制作现场实验报告的;(1分)b) 现场实验未进行照相或录像的;(分)c) 现场实验报告应载明的事项不全的。(分) 火灾损失统计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a) 未制作火灾损失统计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的;(1分)b)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要素填写不全、不准确,或无受损单位(个人)签名、盖章的;(分)c) 火灾损失统计表填写明显不准确,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不完整,或火灾损失统计单位未盖章的;(分)d) 统计人、审批人签名不完整或未签名的。(分) 送达回执a) 不能当场交付当事人签收,未依法使用送达回执的;(1分)b) 送达回执无编号的;(分)c) 送达文书名称、文号、对象错误,或送达超过法定时限的;(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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