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实习生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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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务实习生工作总结篇一:20XX年度法务部工作总结20XX年度法务部工作总结20XX年,法务部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本部门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做好合同审核工作,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截止到20XX年12月21日,通过合同审批、流程及其他方式移交法务起草修改或审核的合同达400余份。在合同审核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主体适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因此在签订合同中,不应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分公司、个人等单位和不具有相应资质的

2、单位签订合同。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审查合同相对人是否具备资质,以免导致合同无效或在履行中产生纠纷。2、合同文字不严谨,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能靠明晰的合同文字。就合同审核情况来看,一些合同意思表述不清楚、不准确或容易产生歧义,此类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极易产生争议或难以履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3、合同条款不完整,有缺陷、漏洞。一些合同签订后会出现补充协议、签证等情形,从而对原合同做了实质的变更,也使合同签订失去原有意义,大大降低了原合同的对双方的约束力。4、合同条款不公平、存在风险。在合同审核中发现一些合同版本为

3、对方提供,造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大都仅从对方利益出发,未充分考虑我方的利益。因此类合同不存在违法,仅存在违约或损失等风险,法务也仅能对相关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建议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时,根据签订合同过程中自身所处的谈判地位加强对合同违约风险的评估工作,尽量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5、部分业务部门应当签订合同而未签订合同。20XX年发生的部分法律纠纷是因某些部门应当签订合同而未签订,导致口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权利、义务不明确产生争议而无法界定双方责任,因而给公司造成巨额损失。法务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督导及检查力度,尽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防范经营行为法律风险法务

4、部积极为公司重大项目、决定及经营行为提供法律支持,确保公司重大项目依法推进。如针对部分部门及供应商的违法行为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参与废品、工程的招投标、谈判,针对平顶山工商局对魔芋爽包装违规处罚进行答辩,拟订、修改、审核公司对外发送的各类文件、工作联系函、公告等,拟订公司设立、变更相关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等文书等等。为人资、品牌、采购、财务、营销、品控、驻马店平平、卫来食品等部门及分公司就劳动、合同、包装、工伤、消费者投诉、媒体错误报道等风险多次提供书面及口头法律咨询意见并有效的预防了纠纷的产生。三、参与处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全年,法务部经办及参与处理的各类诉讼

5、及非诉讼案件超过18起,案件涉及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赔偿纠纷、名誉权纠纷、商标权纠纷、外观专利权纠纷等各类纠纷。以上案件通过调解、法院审理、仲裁、协商等方式均得到妥善处理,较好的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挽回或降低了损失。上述案件提醒我们,应提高公司经营风险意识,并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予以重视:1、重视合同的签订、履行并防范相关风险,预防或减少损失;2、公司应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减少交通事故类工伤事故的发生;3、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尽量避免用工风险。四、做好公司制度建设,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法务部制定了风险防控的规章制度,规范了相关工作流程,有效的为公司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法务部还参与各

6、中心规章制度的制订,为各中心规章制度制订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以保证各中心制订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可行。五、审核、修改产品包装版面、标示,全面管理公司知识产权法务部对品牌推广中心设计的产品包装的商标、营养声称、广告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以确保产品包装标示合法,避免受到消费者的投诉及监管部门查处。对公司的商标权、外观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著作权的申请、登记、注册、保管、纠纷处理等实行全面管理,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保障。六、做好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为提高员工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今年对总公司人事管理人员进行了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与公司人事管理

7、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他劳动法律法规及人事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今后,法务部将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增强员工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及处理各类突发涉法事务法务部单独及配合其他部门及时、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及各类突发的涉法事务。八、20XX年法务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在法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发现在法务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管理人员对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高,有的虽有法律防范意识,但鉴于风险防范程序繁琐,不愿予以完善。2、部分管理人员保留证据意识不强,如已发函但却因未保留快递底单,无从查询是否送达

8、。3、部分管理人员法律基本知识缺乏,对合同条款的专业性术语不能正确理解。4、法务未对子公司的合同签订的真实情况及履约情况进行后续的跟踪,制约法务对合同管理。5、部分单位的用工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九、20XX年法务工作展望展望20XX年,法务部将一如既往的积极开展法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分公司和各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努力做好合同的拟订、修改、评审工作,参与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为各分公司、中心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法务部提出以下意见与建议:1、增加服务范围,完善法务管理。通过学习及实务培训,增加自身法律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拓展知识面,以便更好的为各部门提

9、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2、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目前部分员工法律知识缺失、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法务将在工作过程中重点提醒这类员工如何预防风险并告知风险预防方法。3、完善合同审核流程,明确各审核人的职责权限。合同审核的内容较为广泛,涉及到合同双方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方式、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需要各部门配合完成。特别是涉及到工程的造价及质量、设备的性能及配置需要专业部门参与审核。总公办 法务部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篇二:法律实习小结精选范文:法律实习小结一. 关于刑事诉讼: 1. 人权保护没有和国际标准接轨. 国际基本人权公约对被追诉

10、者在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保障主要有三种:被告人的防御性权利,被告人的救济权利,被告人拥有的程序保障的推定性权利。这些国际标准,目的在于使刑事被追诉人在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我国在沉默权的规定上并没同国际标准完全相符。这使得我在庭审当中看到犯罪嫌疑人常常被吼来吼去,必须要回答公诉人员的一切质问,甚至有时是言语的陷阱.然而表达自己的思想却是常常收到严厉的限制. 2. 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由于历史及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在刑诉价值观上历来强调惩罚犯罪,有罪必罚和实体真实,忽视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请示程序自身独立的价值。这种工具主义程序价值观在实践中必然导致司法的随意、妄断和专制,片面地以为通过

11、打击犯罪来保护人民,本身也就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实际上,打击犯罪所保护的事广大人民尤其是刑事被害人的合法利益,但并非意为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刑诉法规定了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但实践中仅仅因为怀疑对象可能犯有某种罪刑就任意践踏其合法权益,忽视其基本人权的现象并不鲜见。 3. 控辩力量失衡.我国以前的刑诉结构具有典型的职权主义特征,强调作为国家专门机关的控方(检察官)和裁方(法官)在诉讼中的主导作用,而且在有些情况下,检察院和法院有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这种控辩力量对比的失衡,决定了被追诉对象的权利保护只能主要仰仗公安司法机关的自觉行为,

12、也正是这种刑诉结构的模式,在控、辩双方同志式的联合权力的压迫下,辩方的诉讼权利在有些情况下只能是期待而已。 4. 好的理念和实践有差距.比方说现在刑事案件中推行无罪推定,案件要求零疑点.但事实上,由于整个司法系统的不成熟和技术上的滞后,很多情况下根本无法做到.尤其是一对一的故意杀人案件,常常是要么判死刑,要么判无罪.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苦不堪言. 进步: 1. 能在观念上给自己定位.起码从形式上看工作的流程非常的进步.工作人员也能以国家公职人员的标准进行工作. 2. 错案追究制度。公、检、法等机关均制定有错案追究制.强化了个人的责任. 3. 从实习的经历中看到,公安机关的作风明显好转,在我数次的

13、提审观察和日常接触中中,几乎没有看到以往常见的公安机关非法取证的情况.刑讯逼供被绝对禁止.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也从现象上消失. 4. 司法工作者个人素质明显加强.老师们对问题的分析能力比我预想的强很多.视角很丰富,逻辑很严谨. 二.关于死刑 8月11号以检察院监刑人员的身份观看了死刑执行. 看到了现实的场面,才明白为什么最高法收回了死刑核准, 即使这都是些十恶不赦的罪犯,不该被同情.但是国家用暴力强制无条件剥夺他人的生命确实是太可怕的事情. 残酷的枪决也就罢了,死者生前悔悟的眼泪和倒地时满脸的献血我也可以视而不见.但是将死刑犯的身体无条件的进行解剖就是我根本不能理解的了.诚然他们是不能选

14、择生死的,但是,他们也该要求将痛苦减低到最低的权利.而且,对于他们的亲属,他死了,就洗刷了所有的罪恶.为什么不可以要求全尸呢?为什么没有选择是否捐赠的权利?为什么法院可以卖掉尸体?医院又从中牟了多少巨利?想到他们物尽其用,想到老师们说那些尸体解剖完就丢去火化,那还是个人吗?那就是一堆肉啊!我终于忍无可忍. 其实我一直认为我们没有理由不承认死刑具有威慑力,但是,我们无法证明死刑具有比终身监禁更大的威慑力。那么,我们便不能不说,国家适用死刑实际上是在以作为国民的犯罪人的生命作赌注进行一场遏制犯罪的赌博。看死刑执行的方式标准,只有给受刑人所造成的痛苦最少的方式才是国际人权法上认为合法的方式,这有助于

15、实现行刑文明. 然而现实的情况根本不是这样. 我们还根本没法追究死者家属的态度,更没法知道给医院给法院尸体的钱用作何途?! 执行结束之后工作人员都要喝压惊酒,但是,有些东西,注定不是区区一杯酒就可以被历史遗忘的. 三.关于亲自提审. 头次亲自提审,是九个犯罪嫌疑人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为了准备这次工作,我详读了几次卷宗,关键的事实和口供几乎是快能背下来了.之后又和老师进行了多次交流.第一个提审的,是我认为态度最好,最易公关的对象.那只是个17岁的小孩.可是,没有想到,一直在公安机关老实交代的他居然一上来就翻供,并且态度及其恶劣.对什么问题都不承认,并且一再叫嚣要叫律师来他才肯讲话.我也很耐心的

16、告诉他,要配合我们的工作,认真的反省自己的行为.而且他的律师下午才能见到.可是他完全置若罔闻.当时我气急之下拍桌叫道你看香港片看多了吧,少来这一套,回答我们的询问是你的义务!当时,他也呆了下,然后,潦草的回答了一些提问.老师进来了,看了看情况,然后就说,结束吧,他这态度以后就会吃到苦头.于是我的第一个提审对象就匆匆离开了.他离开的时候好像还有些犹豫,有些话想说.但是终究是回头走了.之后又提审了三个,他们有的配合,有的顽固,但是我一直心神不安.于是老师说,你太温柔了,这些人,进了看守所,没哪个老实的.我看你要多吼点.他哪里知道我正在为自己拍桌遗憾呢.这不正是我一直鄙视的行为吗 回到家和父亲说了今天的工作,原本以为父亲会安慰一下我.没想到父亲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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