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车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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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救援车管理制度篇一:汽车-24小时救援制度关于加强24小时救援服务为进一步完善汽车服务体系,提高用户服务满意度,扩大品牌的影响力,我公司须完善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体制,由售后服务监督落实,主要内容如下:1. 完善24小时救援服务体制的执行机构。2. 应以各种形式告知用户救援电话:*。须将救援电话与日常业务电话保持一致分,电话*作为24小时救援服务电话,并上报至上汽通用和集团市场部。3. 为确保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须有固定手机号码(夜间救援,将固话呼转至救援手机),禁止白天夜晚服务电话号码不统一。4. 配备24小时救援服务车一台,且车况良好,随时可以外出救援。5. 由服务经理负责安排救援人员和

2、夜班值班表。6. 接到救援电话后,必须20分钟内完成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外出救援。救援途中,救援人员十五分钟与用户联系一次告知进展情况。7. 对每次外出救援服务后,必须填写救援单据,交予服务顾问在系统开单保存记录(夜间救援单据在次日上班后交予服务顾问执行开单、系统记录。)8. 其他具体要求按24小时救援管理办法内容执行。20XX年7月19日附件:24小时救援管理办法顾客是否满意是检验各服务站综合服务能力的标准。只有顾客满意,才能维持服务站长期稳定的发展,也只有顾客满意,雪佛兰良好的品牌形象才能得到维护,口碑才能得到巨大的提升。因为车辆故障的出现存在突发性与不

3、确定性,为保证用户车辆在出现不能正常行驶的故障时能得到服务站及时、到位、人性化的现场服务,需完善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体制,该体制的推行,对全面提高顾客的满意度、提升用户口碑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目 录一、实施24小时救援服务工作的意义二、人员及设施要求三、24小时救援服务体制机构的建立四、服务站24小时救援服务工作流程五、24小时救援服务工作流程实施细则六、其它要求与注意事项七、考核管理一、实施24小时紧急救援的意义 拓展服务站的服务范畴,提升汽车服务品牌形象。 提供增值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有效降低用户投诉率。并有利于服务站忠诚用户的培养。 增加服务站的收益二、人员及设施要求 人员配备:白天

4、营业时间:维修人员12名(其中一人具备基本的接待技能,具备所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夜间营业时间:值班维修人员一名。(具备驾驶与接待技能)加强救援人员的内部培训(业务流程、接待、技术等)。派出的维修人员需具有独立判断与排除突发故障的工作能力。 设施要求需配备24小时救援服务的专用固定电话(24小时救援电话应该与日常营业电话保持一致)(夜间呼转至值班人员手机,便于途中与客户信息互通),电话号码应向上汽通用备案,并向用户公示,并始终保持有人接听。救援车辆:1、 配备24小时救援服务车一台,保证救援车辆的保养维修记录与行驶手续齐全,车况良好,随车工具与救援装备完整。2、 救援车的随车装备1) 安全警告标

5、志(三角形)一只,安全背心2件2) 千斤顶一只3) 工作灯一个,车用电线、胶布、保险丝一套4) 机修常用工具与电工工具一套5) 10升油桶一个,手电筒1个6) 冷却液2桶(日常保养节省下来的),机油1桶(日常保养节省下来的)7) 蓄电池与连接线一套,干粉灭火器1个8) 拖车绳一根三、24小时救援服务工作流程流程 说明 接待人员接听用户电话,详细登记用户的须求与车辆信息。客户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现场修理或拖回修理。向用户说明收费标准(保修除外)与预计到达时间,取得同意后。报服务经理批准后向相关人员下达外出任务。 根据接待员记录的信息,由车间主管或值班人员确定外出救援人员、工具设备、所需备件

6、、并在20分钟内做好准备工作。 外出施救人员应在承诺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及时为用户查找故障原因并排除,保证现场作业安全与维修质量,并解释作业内容、收费标准等,请用户在外出救援服务单上签字。如现场不能排除故障。则采取其他对策。 清理现场,相关资料与保修旧件带回,如果可能,尽可能请客户一同回服务站办理正式的相关维修手续,简要叙述故障原因、维修过程和收费标准。回到服务站后,向服务主管总结与回报外出救援工作。回访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回访用户。四、服务站24小时救援服务工作流程实施细则1、接待(白天营业时间责任人:前台接待;夜间值班时间责任人:值班人员;物品准备:外出服务登记表)电话铃响三声内有人接听,记

7、录用户姓名、电话、现场方位等信息,然后及时与用户联系,询问用户为何种故障。若为交通事故,应询问有无人员受伤、有无安全状况、是否报警、是否联系保险公司等。若为车辆故障,应详细记录车辆故障现象的描述,并引导用户具体准确的提供相关信息,同时将用户的个人信息与车辆信息、所在地点(周围标志性建筑)进行记录;对正发生的故障(如水温高、开锅现象等)须告知用户应急处理的方法与注意事项,避免车辆故障扩大;对部分故障也可指导用户尽可能的排除或部分排除,使车辆可以行使到服务站进行进一步的检修(须确定该项操作对用户无危险,并在用户个人能力范围内)。对需救援的车辆,决定是否现场修理还是拖回修理。对非保修范围的车辆则将收

8、费标准告之用户,(保修范围的车辆参照用户保养手册)同时向用户承诺预计到达现场的时间(包含离店前的准备时间)并取得用户的认可。对于夜间紧急救援,原则上以拖回维修为主,如不能当晚修复,则根据预约流程办理。确认救援后,白天营业时间,接待人员将外出救援服务单交业务主管/服务经理签字,并通知车间主管派工,安排救援车辆实施救援。在夜间营业时间的外出救援,值班人员将详细内容向业务主管/服务经理电话汇报,取得同意后可外出救援,第二天由业务主管/服务经理在外出救援服务单上签字。2、 派工(责任人:车间主管)根据了解到的故障信息,判断故障原因及可能需要更换的备件,安排救援人员(指定具有较丰富的故障判断经验和保修鉴

9、定能力的主修人员),并办理备件、检测仪、专用工具等物品的借用手续。带手工的接车修理单。外出服务的准备时间要求:自接待员挂断客户电话起20分钟内;长途外出或需协调备件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增加外出准备时间。3、施救(责任人:主修人员(现场修复)/司机(拖回维修)出发后救援人员打电话给用户并自我介绍,告之联系方式,便于用户随时联系。向用户告之预计到达的时间,如救援车辆在途时间较长,每十五分钟电话联系用户一次。到达现场后,必须在第一时间通报业务主管/服务经理,对需拖回维修的车辆,现场请用户在外出救援服务单上签字,妥善将车辆拖回服务站,与用户办理维修手续。需现场维修的车辆,首先应协助用户将车辆移动到安全

10、区域在车辆周边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警告标志;安装三件套,确认车辆故障与用户报修的内容一致。查找故障原因并告之用户将要进行的维修作业内容。(填写施工单,并请用户签字确认)如故障的判断与排除在现场实施有困难,则与用户协商,将车拖回维修。修理完毕后进行详细的检查,确认故障已排除,并向客户解释汇报具体情况(1)在报告救援结束后,救援人员将对被救援用户进行救援情况、收费等信息核实确认。(2)针对用户作电话后期回访调查。(3)客户投诉处罚方法:1、因救援人员责任(电话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无救援人员及车辆、救援车辆故障、服务态度恶劣,因各地区车辆限行规定不实施救援,因道路、天气原因拒绝救援、或以救

11、援费用低不愿实施等情况)造成未能实施救援或救援不及时,导致用户投诉,出现一例给予500元罚款。2、售后服务部每月根据救援信息反馈的不实施救援或救援不及时的人员名单,给予对应的个人绩效处罚。二O一三年七月十九日篇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1.应急管理会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或委托专业管理人员主持召开。由公司应急管理部门和各单位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参加。2. 定期组织企业内部及相邻、相关单位召开应急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建议等。应急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应急管理会议定于每季度首月一日下午准时召开。3.例会内容:传达上级文件,学习技术材料,总结上季度工作情

12、况并布置下季度工作安排,通报上季度检查情况并督促整改。4.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应做好例会签到工作及会议记录,并作为台帐保存。5.各单位专(兼)职应急管理员因故不能参加例会者,需提前申请,经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允许后,方可由单位正、副职代替。对于参会人员迟到或无故不参加者,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6.各生产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制度,并严格按例会制度召开会议,对于未按时召开应急会议的单位,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隐患排查制度1. 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重特大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

13、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重特大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以及管理过程中的可能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不安全状态和缺陷。 公司内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内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协调,及时解决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并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定

14、期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排除;因生产技术、工艺、设计等原因难以立即排除的,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 难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经评估属于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当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治理期限和目标;(二)治理措施;(三)责任机构和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四)应急救援预案。 公司应当自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之日起15日内,将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报当地政府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属于特大事故隐患的,其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报市人民政府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中,治理难度大、涉及范围广、危险程度高的,其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还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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