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制度的演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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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制度的演变篇一:恩格斯驳斥了资产阶级美化一夫一妻制的唯心史观,揭露了剥削阶级所谓一夫一妻制的本质。指出,历史上一夫一妻制的出现,并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而是为了保存和继承私有财产产生的,是以私有制对原始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因此,要了解一夫一妻制的产生不能不考察史。马克思认为,婚姻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社会属性是其本质属性。而婚姻的社会性尤为体现在社会生产力和婚姻制度发展的关系。换言之:一夫一妻制的形成,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从古至今经历了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个体婚制(即一夫一妻制)。正如恩格斯曾经指出的:“这三种主要的婚姻形式在大体上与人类发展的三个阶段相适应。群婚制是与愚昧

2、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在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在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之间,插入了男子对女奴隶的统治和多妻制。”婚姻的本质是什么呢?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愚昧时代) (野蛮时代)(文明时代)群婚制按照恩格斯的观点,早期的以狩猎和采集为主的社会是财产公有制和群婚制的社会,在家庭之前存在过一种“毫无限制的性交关系”的原始状态,“每个女子属于每个男子,同样,每个男子也属于每个女子。”)因为妇女劳动对于部落生存是至关重要的,她们生产了绝大多数物品(如:衣物、家用物品及工具等)。母系血统制度和母权制是早期对偶社会的特征,妇女拥有政

3、治、社会和经济权力。妇女的统治地位于家庭原始的生产中心。(补充: 世界史)。另一方面,杂乱的性交关系,使得“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为女性成为部落领导奠定了自然基础。当然群婚制度本身也经历了亲属血缘关系的禁忌发展。从完全没有禁忌的杂乱的性交关系发展到血缘群婚制,即婚姻排除了直系血亲的之间的两性关系,在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和孙子女之间产生了严格的婚姻禁例。(婚姻制度本身是禁忌的发展)然后,这种以氏族内婚和兄弟姐妹通婚又发展到了亚血缘群婚,也称为普拉路亚婚姻,即婚姻仍然是辈分相同的男女成员的集团婚,但兄弟和姐妹间的两性关系已被排除。最初排除了同胞的兄弟姐妹,后来又排除了血缘较远的兄弟姐妹(表或堂)。

4、由于族内通婚婚姻禁例越来越严格,亚血缘群婚制必然实行族外婚制,婚姻双方分别属于不同的氏族,子女只能成为母方而非父方氏族的成员。在亚血缘群婚制下,这一血缘氏族中的一群同辈的姐妹与另一血缘氏族中的一群同辈的兄弟才能发生性关系。因而,若干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姐妹,成为她们共同之夫的共同之妻;若干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兄弟,成为他们共同之妻的共同之夫。也就是兄弟共妻或姐妹共夫。(不事舅姑)对偶婚制当婚姻禁例越来越复杂,自然选择的效果也要求没有血缘亲属的氏族之间通婚,以创造出在体力上和智力上都更强健的人种,这样群婚制度被对偶婚制排挤了。对偶婚制是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发展的过渡形式。这种婚姻制度是“一个男子在许多

5、妻子当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也是她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主夫和主妻之间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但这时男子和女子仍然居住在自己各自的氏族。最然这种男女的偶居关系并不牢固,但除了生母以外,子女的生父可以确定了。对偶婚制结束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状态,为父系氏族的一夫一妻制的产生准备了生理上的条件。一夫一妻制在“新的、社会的动力发生作用”下,“家畜的驯养和畜群的繁 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财富的,并产生了全新的社会关系。”男子控制了部落的畜群,能“供给非常充裕的乳肉食物。”在男子劳动领域内出现了剩余产品,形成财富的积累,这就加强了他们在群体中的地位。”而当世系还是按母权制来确定之时,“固

6、定的财富差不多只限于住房、衣服、粗糙的装饰品以及获得食物和制作食物的工具:小船、武器、最简单的家庭用具。”(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页。)随着家庭外生产胜过家庭内生产,两性间的分工呈现出新的社会意义。男子劳动和生产变得重要起来,妇女劳动和生产及社会地位随之下降。“随着财富的增加,它便一方面使丈夫在家庭中占居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产生了利用这个增强了的地位来改变传统的继承制度使之有利于子女的意图。”“因此,必须废除母权制,而它也就被废除了。”因为“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

7、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在恩格斯看来,妇女的服从地位、私有制的出现和向父系社会的转变与一夫一妻制核心家庭的产生紧密相联。一夫一妻制家庭产生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保护私有财产的社会延续。男性统治,首先以父系然后以父权制的形式,仅仅是在有财产的男子与无财产的妇女间阶级分裂的结果。恩格斯指出:“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它决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它“仍然是权衡利害的婚姻。”个体婚制是与身份和财产的继承制度极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夫一妻源于财产继承的需要,而财产继承制度又巩固了一夫一妻制。它“决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恰恰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

8、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所以,最初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的一夫一妻制。只有妇女对男子经济依赖的消失,才会允许两性关系建立在平等和“真正的”爱情基础之上。因此,恩格斯提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 一夫一妻制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之后的产物,卖淫、夫妇其中一方不忠等行为的出现,都是经济资源分配不均的结果。正是这种经济资源的稀缺,和人类在满足低层次需要之后对更高层次需要的无限膨胀的欲望,才造就出了那些因为不能满足自身欲望从而通过非正常途径来获取资源的人群,当代社会中的“傍大款”、“傍富婆”等现象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恩

9、格斯深刻地阐明了社会革命对婚姻家庭问题的重大意义,科学地预见两性关系和家庭发展的前景。经过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消灭了私有制这个产生一夫一妻制的基础,从而也就消灭了一定数量的妇女为金钱而献身的必要性。那时,一夫一妻制的补充手段卖淫消灭了,但一夫一妻制不会终止其存在。妇女脱离了狭小家庭的范围,重新回到公共劳动中去,个体家庭不再成为社会经济单位,妇女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解放。马克思认为,婚姻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社会属性是其本质属性。 可见,一夫一妻制的产生具有三个重要的特点:第一,正如恩格斯所说:它“决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恰恰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

10、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所以,最初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的一夫一妻制。第二,一夫一妻制与原始婚姻关系不同,它已经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而且,由于它在产生之初就是对女方而言的一夫一妻制,解除这种关系的权利操纵在男方手中。第三,从发生来看,个体婚制是与身份和财产的继承制度极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夫一妻源于财产继承的需要,而财产继承制度又巩固了一夫一妻制。:一是必须废除“母权制”;二是“生育确凿无疑的出自一定父亲的子女”。也就是需要建立以男子为中心的,配偶关系稳定的婚姻制度。由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存在着一个由特殊到一般的过程。从总的发展来看,大体有这样几个阶

11、段:第一是父系血统的确认。也就是男子要求认定确实是出自于本人的子女。从人类学和民族学的资料看,确认父系血统表现为很多有趣的形式。比如我国永宁纳西族的“认子”仪式,在男子确认女方所生子女是自己的后代以后,于女子生产满月时,携带礼物到女方家族探视。女方家族要举行一个仪式,将这种关系公开化。再比如在美洲、欧洲和亚洲许多民族中存在过“产翁制”,也就是女人生育,男人“坐月子”,男子用这种形式表示他是子女的生父。第二是居住地的改变。也就是由原来的“男从女居”改为“女从男居”,通俗地说就是由男子“嫁”出去,改变为把女子“娶”回来。从有关资料看这种改变是相当不容易的。有些民族采取了比较缓和的形式,比如中国若干

12、民族保留有“两头走”的习俗,实际上是一种在双方家庭的轮流居住;久而久之过渡到只在男方家庭居住。而许多民族采用了激烈的手段,这就是“抢劫婚”。男方氏族纠集一批人抢回外氏族的女子,强迫与本氏族的某一个男子成婚。我国古代重要文献易经有好几处生动地描述了抢婚的情况,比如“屯卦”里讲到,一队全副武装的男子,骑在马上来往飞奔,寻找到女子后强抢回家,被抢的女子在马上拼命呼救,一片凄惨的景象。第三是买卖婚的发生。从根本上说,个体婚制的产生和确立,不再是由于自然选择规律的作用,而是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发展的结果,即这种演进的基础不再是自然条件而是社会和经济条件。一方面,随着物质财富的增加,人们的财产观念不断加强,

13、物质利益成为影响社会生活,包括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由于财产的支配权逐步由男子掌握,他们也就利用这种权利来巩固自己的地位,用财产交换、占有女性,自然也用这种优势来奴役女性。总而言之,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一夫一妻制的产生,按照恩格斯所说,形成一夫一妻制的直接原因是财产继承关系的需要。财富的占有者和支配者要求由他们的子女来继承他们掌握的财富,这就需要确凿无疑的血缘关系。,确认这种血缘关系,自然要求配偶身份的明确化、固定化,尤其是妻子必须确定和专一。恩格斯认为:“现代的个体家庭是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庭奴隶制之上,而现代社会乃是以个体家庭为分子所构成的一个集体。今日,在大多数情形之下,丈

14、夫须得谋生,赡养家庭,至少在有产阶级中间是如此,这就给丈夫一种无需有任何独特的法律特权的支配地位.在家庭中,丈夫是有产者,妻是无产者.”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恩格斯把是否拥有经济资源作为衡量家庭权力与地位的标志,他又指出:“妇女的解放,须以一切女性的重行参加社会劳动为其头一个先决条件;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个体家庭不复再是社会经济的单位.”他在这句话中特别强调女性只有获得经济上的独立,才能求得自身的解放.恩格斯指出:“一夫一妻制是由经济的原因发生的,当这种原因消灭的时候,这种制度才能十足地实现.因为随着生产资料的转化为社会公有,雇佣劳动、无产阶级,从而妇女为金钱而献身的必要也都归于消灭了。个体家

15、庭也随着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公有而不再是社会的经济单位。私人的家庭经济变为社会的工业,孩子的照管及其教养成为公众的事情。”一夫一妻制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之后的产物,卖淫、夫妇其中一方不忠等行为的出现,都是经济资源分配不均的结果。正是这种经济资源的稀缺,和人类在满足低层次需要之后对更高层次需要的无限膨胀的欲望,才造就出了那些因为不能满足自身欲望从而通过非正常途径来获取资源的人群,当代社会中的“傍大款”、“傍富婆”等现象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而当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公有之后,社会财富为大家所共有,夫妻任何一方不存在资源占有上的优势,每个人的欲望都可以从社会的共有财富中得到满足,夫妻之间就把更多的精力放于双

16、方的沟通交流之上,因而也就能使以爱情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夫一妻制得到进一步地巩固和加强。而沟通交流的方式之一,便是夫妻间的性爱“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篇二: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现代演变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现代演变专业:姓名:学号:指导教师:20XX年9月10日婚姻伦理是调整婚姻关系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及婚姻当事人缔结、维系、解除婚姻关系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婚姻行为、调节夫妻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个体婚姻生活质量的功效。婚姻伦理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依附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是特定的经济政治条件、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的产物。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变迁中,婚姻伦理一直伴随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经历了从传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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