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计调查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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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审计调查内容篇一:合同审计实施细则合同审计实施细则 总则股份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股份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签订、履行过程和结果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 合同审计的内容: 合同的签订合同文本:原则上所有合同都应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文本,如特殊情况需使用本公司以外其他单位的合同文本,应在签订合同前经审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合同的计划:签订合同前应有采购计划、外协计划、技改计划、大修计划等或经股份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字的临时采购报告。对没有计划或没有报告的合同不予审批。 招标情况:凡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应对投标方的邀请、开标的过程、评委的选择、评标程序和评标意见等招标的全过程进行审计评价。 比

2、价情况:对按规定应三家以上比价的合同,就比价资料进行验证,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厂商进行询价。对于未使用内部价格的部分产品能够清楚地说明该产品的价格构成。分供方评价情况:对供应商的选择应列在分供方名录中,对不在分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应根据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填写临时采购申请单。同时对选定的签约对象的民事资格、注册资本、支付能力、技术和生产能力、诚信状况、产品质量、代理人的代理资格、对本合同的履行能力等进行审查。并对分供方评价的方法、要求等进行全过程的审计评价。 合同的履行情况:在合同的的履行过程中是否出现拖期交货、质量问题及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情况。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情况:合同变更应有审批手续和签

3、订书面协议,供应商的转让应在分供方名录中,付款方的转让应经过我股份公司的允许及签订有关连带担保协议。 合同的解除情况:应履行审批手续和签订协议。 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审计程序及要求 合同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分别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和过程审计等方式。 合同事前审计 合同事前审计原则上实行送审制。由具有代理资格的主管部门业务员,持合同草签稿、合同审批申请单等相关资料送至股份公司审计部。 前来进行合同审签的业务员须能清楚解释审计人员提出的有关该合同签订的依据、价格、洽谈经过等事项。 原则上所有合同在正式签约或采购前应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如依据的计划、市场调查及有关资信审查资料、货比三家资料和有关报告

4、)送股份公司审计部进行审计。对审计不合格的合同,股份公司审计部应提出修改或处理意见。 合同经审计后,对于符合要求的合同,由股份公司审计部在合同草稿上加盖合同审查章,由合同承办部门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对于存在问题的合同,由股份公司审计部提出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意见单,退回合同签订部门修改后予以补审;对于存在重大问题的合同,股份公司审计部可以向股份公司领导提出撤销该合同的建议。 送审合同原则上在合同送审材料齐全的当日反馈审签意见。遇有特殊情况时,可酌情延长审签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对未按本细则履行合同审计手续的,计划财务部应拒绝办理相关的财务手续,同时股份公司审计部将依据股份公司相关制度考

5、核责任单位,并将考核结果报企业发展部处理。 合同审核 合同事前审计工作按其标的额的大小采用分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标的额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合同由股份公司审计部合同审计室主任审核;标的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合同由股份公司审计部主管部长审核。 合同的事中、事后及过程审计 合同的事中、事后及过程审计是指股份公司审计部定期按照至的有关内容对有关职能部门和子公司进行审计。 附则 对合同审计过程中,无法确认对方履约能力的合同,股份公司审计部可进行实地调查,合同承办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各子公司、子企业对本细则可参照执行,且应根据本细则建立自己的二级合同管理制度。 本细则解释权属股份公司审计部。篇二:经济合同的审计报

6、告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审计处审计报告20XX年第01号被审计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办产业管理处审 计 项 目 : 20XX20XX年度经济合同的审计关于对校办产业管理处20XX20XX年度经济合同的审计报告学院:为促进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防范经济风险,根据学院20XX年度审计计划的安排和审计通知书20XX第1号要求,审计处组成审计组于20XX年5月12日至5月28日,对校办产业管理处20XX20XX年度(包括在以前年度签订但在20XX20XX年度完成的经济合同)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得到了校办产业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现将审计情况

7、报告如下:一、概况我院现有校办产业8个,分别是:华北水电学院监理中心、河南华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河南华水机械施工基础处理公司、华北水电学院培训中心(江河宾馆)、河南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利出版社郑州发行站(大禹科技书店)、华北水电学院轻型印刷厂、华丰岩土工程公司。企业依托学院学科优势,发展特色产业,经过十几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在工程监理、监理培训、勘察设计、地基基础施工处理等方面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20XX20XX年度累计上缴学院收入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1、江河宾馆(培训中心)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与招标公告不符。审计发现,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

8、中规定“江河宾馆每年向学院上缴85万元”,未能反映出招标公告中第五条即“根据现有条件,应聘人自己测算上缴指标,年递增率按5,分年度上缴”的要求。对于上述承包形式的变更,没有当时招标委员会的书面认可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证明;2、部分企业未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上缴指标,审计发现,基础处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规定“20XX年12月31日前交6万元”,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规定: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之前两次上缴,每年85万元,截至审计结束之日,基础公司未按时上缴指标,江河宾馆上缴万元(不含装修引资返还款8万元);3、合同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部分承包经营合同中规定,除完成上缴指标外,剩余的净收入要按

9、一定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奖福基金等。但审计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致使其成为一种形式。如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第5条规定:“超额指标由经营负责人按规定比例支配,其中发展基金30%、福利基金30%、奖励基金40%”,但由于产业处无法掌握其经营情况(帐务核算不在产业处),江河宾馆是否提取、提取是否正确,产业处无法控制,从而容易造成学院资产的流失;4、个别企业缺乏承包经营合同,指标上缴讨价还价。审计发现,校办产业8个企业中仅有5个企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其他3个企业均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上缴协议,指标上缴讨价还价,致使每年上缴指标的完成缺乏强制性;5、部分合同内容不够严密、条款不够完备。审计发现所签

10、订承包经营合同中,仅有一份合同参照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范本来签订,文印室承包经营合同(副本)中对于上缴指标日期的打印错误直接涂改,且涂改处未加盖公章,水利电力出版社郑州发行站(大禹科技书店)经营协议中对双方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未作明确规定。三、审计意见和建议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学院合同管理现状,审计组提出如下建议:1、补充或重签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同时要求江河宾馆补交20XX年上缴指标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差额万元;2、按合同规定未及时足额缴纳上缴指标的企业,应尽快兑现上缴指标,其中,基础处理公司12万元、江河宾馆万元(含装修引资返还款);3、进一步加大对校办产业的监督力度,尤其合同执行的

11、监督力度。对于没有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企业,合理确定上缴指标,补签承包经营合同,防止上缴指标的讨价还价;4、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尽量增加合同签订的透明度。由于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在以后的合同签订中按照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5、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时,慎重选定承包经营方式,科学合理测算上缴基数,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利润情况、对其财务控制情况,采取上缴指标包干、上缴指标递增包干或利润分成等不同承包形式,维护学院利益。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学院经济活动的扩展,所签经济合同的类型、数量大幅度增加,而学院经济合同的管理还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学院没有明确的合同管

12、理部门负责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多部门存放、多部门管理,无法实行有效的动态控制,工作被动。为规范学院经济秩序、防范经济风险,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结合我院实际的合同管理办法。同时从领导到业务经办人员都要对合同管理要引起足够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个部门或单位经济管理、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二四年六月十七日篇三:第16章 合同审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审计一、合同管理审计的概念(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建筑法

13、、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要点有:1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方式或其他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合同。合同履行时,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的主要内容(1)勘察、设计合同应当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条款;(2)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3

14、)监理合同应当包括发包方委托监理的内容、发包方与监理方权力责任的划分、监理费用及付款方式等条款。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发包未按照约定交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如逾期不支付,除按建设工程性质不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所得的折价和拍卖款,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其被拖欠工程款的权利。为了保护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文本等示范合同文本。(二)合同管理审计的概念合同管理审计是指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专项合同内容及各项管

15、理工作质量及绩效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根据指南的规定,合同管理审计,就是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专项合同内容及各项管理工作质量及绩效进行的审查和评价。二、合同管理审计的目标合同管理审计的目标主要是:(1)审查和评价合同管理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2)审查和评价合同管理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3)审查和评价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合同对整个项目投资的效益性。三、合同管理审计的依据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二十一条规定:合同管理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1)合同当事人的法人资质资料;(2)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3)专项合同书以及各项支撑材料等。四、合同管理审计的内容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二十二条规定:合同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审计(1)检查是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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