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奖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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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商奖惩管理规定5.1 处罚规定5.1.1 HSE管理5.1.1.1 对施工承包商的下列行为,给予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设立HSE管理机构、未按照规定配备HSE管理人员或者工程施工时无HSE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2)未对员工进行三级HSE培训的;(3)未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4)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5.1.1.2 对施工承包商的下列行为,给予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

2、灭火器材的;(2)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3)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4)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5)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6)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未报批、报验的;(7)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 地下设施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对管理人员实施打击报复,聚众滋事扰乱现场秩序的。5.1.1.3 对施工承包商的下列行为,给予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

3、款:(1)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2)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机械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报验或者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5.1.1.4 施工承包商或其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将按以下规定予以罚款:(1)未按要求建立健全HSE管理体系、施工安全管理制度,HSE组织机构不健全开工作业,违者罚款5000元。施工承包商安全保证体系不发挥作用,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化,没有及时通报并得到业主和监理许可,每次处罚5000-50000元。施工承包商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业主HSE部、项目部、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违者每次处罚5000元。施工承包商对HSE部、项目部和监理单位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4、并按时整改,违者每次处罚5000元。(2)未按时提供安全资质审查材料,如资质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证、HSE组织机构网络图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并清出施工现场。(3)未办理好安全环保协议书、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报告书和施工方案,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违者每次、每项罚款2000元,并清出施工现场。(4)未经建设单位HSE部安全教育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人次罚款500元,并清出施工现场。(5)未按施工作业风险管理要求,作业前没有开展工作危险性分析,制订工作危险性分析(JHA)表,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严禁开工作业。违者每次罚款2000元。(6)未开展HSE体系

5、自查自改工作或检查记录不完善等,每次罚款500元。(7)未执行班前安全会制度,或班前安全会制度落实不彻底,每次罚款500元。(8)冒用他人身份进入现场,每人次罚款1000元。(9)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人次罚款500元。(10)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着装或工作服不统一者,每人次罚款200元。(11)未戴安全帽(包括安全帽带子未系紧,女工未将长发盘进安全帽内),每人次罚款200元。(12)穿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施工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0元。(1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并清除施工现场。(14)车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严禁进入施

6、工现场。违者每台罚款500元。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禁行道、罐区等必须办理通行证,按规定安装阻火器,按规定路线及车速行驶,随时接受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违者处罚1000元。(15)特种作业操作证没按规定进行定期审查,每人次罚款500元。(16)起重机械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违者每台罚款1000元,并清出施工现场。(17)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经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由其出具验收检验报告、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

7、显著位置上。违者每台罚款1000元。(18)在现场禁烟区域内吸烟者,每人次罚款500元。(19)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20)施工现场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21)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大型吊装作业、脚手架工程、爆破工程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按要求做专项安全方案并进行有效审批的,罚款5000元,并立即停工。(22)未办理合格的用火作业票、高处作业票、受限空间作业票、临时用电票、破土作业票、射线作业票等有关安全作业票而施工作业者,每次罚款20005000元,并立即补办相应安全作业票。(23)施工作业未按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未设专人

8、监护或监护人不在现场,每次罚款500-2000元。(2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安全监护人员须要按要求佩戴明显标识,违者每人次罚款200元。(25)脚手架、脚手板没按有关规定搭设,每处罚款1000元。(26)脚手架未经验收挂牌使用的,每次罚款2000元。(27)不能使用的脚手架(未搭好等)必须挂红牌禁止使用,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28)高空交叉作业和高空危险区域施工未设置生命线、安全防护网,每处扣罚5000元。(29)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者(带钩未挂好和安全带未挂在牢固部位等),每人次罚款2000元。(30)悬空作业的吊篮没有合格证、篮内作业人员安全带没有挂在保险绳上,每人次罚款20

9、00元。(31)在高处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向地面抛掷物品或物品掉下者,每次罚款1000元。(32)进入有毒有害区域(包括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氧含量、有毒有害气体和防爆分析,未佩戴气防器具,未设专人监护,每次罚款1000元。(33)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行灯要用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金属容器设备内,其电压不得超过12V;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行灯必须为防爆型。 夜间施工采取有效的照明措施。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34)未在动土现场设置有效防护和警示措施,每处罚款500元。(35)动土作业时未采取有效防坍塌、防淹溺措施,每处罚款1000元。(36)施工机具、设备安全机构、设

10、施不健全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台罚款1000元。(37)用电设备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每处罚款2000元。(38)施工现场电缆没有按要求敷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每处罚款1000元。(39)现场临时用电盘柜不完好(如破损不正规、无门、无有效的防雨水措施、接线混乱、无接地、一闸多用、电缆和电源线没有与金属结构隔离、没有按要求接地、接零等),每处罚款200500元。(40)施工作业现场使用的临时电源线、电焊机手把线有裸漏或二次线未按规定搭接在焊件者,每处罚款200500元。(41)施工现场凡是人员容易接触到易发生触电事故的临时用电设施周围, 未设围栏或未挂警示牌, 每处罚款200500元。(4

11、2)现场电焊机棚要挂上明显标志,有防雨、防砸措施, 所有接线符合标准,有专人负责检查,达不到标准处罚200500元。(4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每次罚款200500元。(44)使用电动工具打磨、切割作业的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戴防护镜,每人次扣罚200元。(45)操作工艺装置机械类转动设备,不准戴手套作业。违者每次处罚200元。(46)现场所用电器元件,包括(插头、插座、开关)等元件损坏不换, 继续使用或不按规定要求去做的, 使用民用多项插座的, 每处扣罚1000元。(47)临时用电结束后,未及时拆除一切临时用电设施者,每次罚款1000元。(48)在施工现场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或

12、驾驶人员超速驾车者,每次罚款1000元。(49)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每次罚款2000元。(50)施工现场机动车辆人货混载、超限装载(超长、超宽未办理审批手续)或驾驶室超员,每次罚款200-500元。(51)在施工现场吊车、叉车、翻斗车等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每次罚款500元。(52)起重设施不完好或没按要求进行校验的,每台罚款1000元。(53)起重作业危险区未拉绳警戒,每次罚款500元。(54)在吊起重物下方危险区域行走、逗留或作业,每次罚款1000元。(55)起重作业过程中斜拉硬拽等野蛮施工,每次罚款1000元。(56)无旗、无哨、无指挥信号指挥吊车施工,每次罚款5002000元。(

13、57)吊装物未按要求进行捆绑存在高空坠落隐患,每次罚款1000元。(58)吊车吊钩未固定,移动或在道路上行驶,每次罚款500元。(59)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机动车辆挡板、未防护的临边、墙头、交叉作业危险处)者,每人次罚款500元。(60)行走于没有基本安全保障措施的危险部位(如图捷径从脚手架杆或管线往下溜,从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或通道强行通过,在无防坠落措施的架空管线、屋梁、钢结构横梁上行走等)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61)歇息于危险部位(如存在坍塌、砸、压等危险的材料、架杆货架下方或旁边,未固定有滚倒危险的设备管线下方或旁边,有落物打击危险的区域等)者,每人次罚款2

14、00元。(62)不能违章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违者每次罚款2000元。(63)施工现场重要危险的防火部位(场地)未配必要的灭火器材或器材不完好者,每处罚款200500元。(64)施工现场使用氧气瓶、乙炔瓶(包括用火现场)不符合安全间距、无防震圈,乙炔钢瓶没有防回火装置,夏季钢瓶没有防晒罩,气瓶不进笼,每处罚款200500元。(65)放射探伤作业现场没有拉警示绳、警示灯,未设专人监护,每次罚款5000)放射源未经主管部门和业主HSE部许可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00元。(67)放射源使用、储存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每次罚款5000元。(68)没有认真按照爆破规程进行爆破作业的,每次罚款

15、5000元。(69)承包商的施工机具及设备、材料等,不准占用路面。施工中所设的绳索不准妨碍交通,更不准捆在设备及其他建筑物上,违者罚款5002000元。(70)堵塞消防通道、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办理相关占道手续者,除经济赔偿外,每次罚款5002000元。(71)施工现场挖基础作业要制定排水降水方案,未经批准向雨排系统排放受污染水源,每次罚款2000元。(72)各施工承包商施工范围内的各类井盖必须确保完好,避免出现安全隐患,否则每发现一处,处罚500元。(73)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保持现场卫生,不准乱排乱放,违者每次罚款2001000元。(74)建筑垃圾(包括土方)拉运时散落在马路上或非法垃圾场地倾倒垃圾,每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7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检查中所提交承包商限期整改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者,每次罚款10000元。(76)对典型违章和险情暴露出承包商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重大管理问题,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77)对未遂事故和险情视其后果影响大小罚款1000元10000元。(78)承包商之间应相互协作配合,严禁发生打架斗殴及群殴事件,发现一次处罚 210万元,情节特别恶劣交由地方公安部门处理,并清退出场。5.1.1.2 事故处罚(1)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H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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