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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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期徒刑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众所周知,我国刑法的处罚方式就那么几种,其中有期徒刑是刑事量刑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量刑方式。但是,当罪犯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很多人都不清楚期限是多久。那么,有期徒刑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有期徒刑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一、有期徒刑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三种情况: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

2、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二、有期徒刑有不执行的吗?有。那就是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的情况,而对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又是成功的,那么之前背叛的有期徒刑就不再实际执行。三、有期徒刑包括缓刑吗?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

3、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缓刑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还是从属于所判处的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以上内容转载自找法网http:/,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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