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民主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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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篇一:XX村民主管理制度XX村民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新体制,促进农村稳定、结合XX村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村务公开制度第二条 村务公开,就是村级组织把所履行的各项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事务向农民群众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参政议事,了解实情,参与管理、监督和决策,避免决策失误,规范干部行为,搞好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条 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村务公开主要是村级行政事务及经济收支活动的公开,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重点,也是解决农村各种矛盾的关键。

2、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财务公开1.正常的财务公开。主要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开展日常经济活动而按财务制度或政策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收入,即各业承包者上交的承包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收入;集体资产收益;按政策规定提取的村提留和乡镇统筹款;2.专项的财务公开。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企业净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服务代收代结包括为农户服务代收代结的水费、电费等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实际结算情况。(二)政务公开1.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公开。包括党和国家有关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落实的措施;上级政府下派的任务及落实办法。如计划生育,

3、应将国家政策规定、年度人口规划、生育指标及名单、节育措施、超生名单、罚款收缴使用情况及对超生人员的其它处罚等内容向村民及时公开。农民负担,应及时公布定购任务和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数额和使用情况等。服兵役、民政事务、公安司法、文化教育等内容,也应及时公布。(三)其他村务公开主要是指除上述公开内容以外的一些与农民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需要公开的内容。主要有:(1)新上的经济项目;(2)农产品合同定购任务的分解和落实;(3)计划生育指标;(4)集体土地和经济实体的发包情况;(5)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6)救济、救灾钱物的发放;(7)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情况;(8)农民群众要求公

4、开的其他事项。第四条 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法1.公开的形式。主要形式和主渠道是村民代表会议、村级理财小组、固定的公开栏等。公开栏应采用木制或铝合金制作的永久性橱窗,公开的地点必须安置在主要交通路口等群众易于观看的地方。2.公开的时间。依据公开内容的时效特点,做到及时或定期公布。3.公开的程序。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通过村党支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以村干部述职的形式予以公布。对村民建房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核准等不经常发生的村务活动,做到有则公布。各项村务公开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民主理财小组的负责人和会计,应安排一定时间接待群众查询,并负责做好核查、纠正和解释工作。第三章 民主选举

5、制度第五条 村一级的各项民主选举要坚持直接、平等、差额、无记名投票等原则,充分体现选民意愿。1.村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2.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差额选举产生,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3.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4.村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5.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

6、之四,会议有效。选举人不能写选票时,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6.选出的村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2.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至7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3.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凡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应在户口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登记。

7、4.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可以由村民小组或10人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推荐,党支部和人民团体在村里的基层组织也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也可以采取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推荐。5.所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7天以前公布,经村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并按姓氏笔划为序在选举日的3天以前公布。篇二:村委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章制度盘江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村财务管理,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民主理财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制度的实施。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三条 村会计业务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核算,实行村账镇记。村

8、的出纳工作,仍由村委会出纳员负责。第四条 村委会日常经济收支业务凭证的填制、各种应收应付款的兑现,以及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由村委会负责。第五条 村委会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现金、存款、收支记账等工作,并将收支单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折、现金日记账等送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报账手续。第六条 在报账前,必须先履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手续。第七条 村集体经济的现金收入,必须存入银行基本账户后才能使用,不能坐收坐支。第八条 村委会签订的经济合同,原件在村委会保管,送一份复印件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建档备查。第三章 财务审批第九条 村委会的一切经济开支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财务开支审批分类按档次和权限进行。第

9、十条 生产性投资的审批,包括基建支出、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一) 100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二)10001元至50000元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开支单据由村党支委、村委会成员公共签字;(三) 50001元以上的,经村党支部同意,由村委会提出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开支单据由村委会主任签字,并附上会议记录。第十一条 非生产性投资的审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用。(一) 5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二) 501元至1000元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开支单据由村党支委、村委会成员共同签字;(三)1001元以上的,经村党支部同意

10、,由村委会提出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开支单据由村委会主任签字,并附上会议记录。第十二条 征地款的分配使用方案必须符合政策法规,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或街道办备案。第十三条 在审批权限范围内,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开支,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开支,由村委会副主任审批。第四章 财务公开第十四条 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及支出、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按市统一制定的报表样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第十五条 村委会每月15日前将上月财务情况公布一次。 第十六条 财务公开前首先由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

11、核,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管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名后公布。第十七条 土地开发、基建工程等重大事项,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并将结果及时公布。报账时,必须附上有关预决算资料及合同。第十八条 涉及征地款的使用、基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收益分配等重要财务事项以及多数群众要求公开的经济事项,应及时进行专项公布。第十九条 村委会实行预决算制度,并将年度计划书和年终执行情况予以公布。在年度开始后15日内,村委会必须公布全年财务计划;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必须将全年的资产、财务情况汇总公布一次。第二十条 村委会换届、主要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并做好财务账册及有关财务资料的

12、移交手续。第五章 财务监督第二十一条 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二十二条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于每月5日前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上月的收支单据进行审核。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报酬采用误工补助的方法,每人每年200元。第二十三条 民主理财小组发现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现象时,有权提出纠正建议,有权否决不符合制度的开支。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符合制度的开支,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第二十四条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及签名笔迹,报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备案。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于20XX年7月13日经

13、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于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本制度实施日之前制定的原盘江村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盘江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盘江镇盘江村民委员会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篇三: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詹成付党的十七届三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决定的决定把“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作为今后农村工作必须大力加强的六项制度建设之一,这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对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的重要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重大意

14、义我国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指广大农民群众在党领导下对农村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政策、法规、程序、规范的总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它发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探索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广泛实践于改革开放时期,在当今农村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不断迈出坚实步伐,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重大意义。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在农村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国建设的目标方向,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是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

15、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全面建设。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等内容纳入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之中;党的十七届三中决定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等内容纳入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之中。只有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日益健全了、完善了,才能完整实现在农村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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