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主要制度有调查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911540 上传时间:2019-06-20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6.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程序主要制度有调查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行政程序主要制度有调查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行政程序主要制度有调查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行政程序主要制度有调查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行政程序主要制度有调查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程序主要制度有调查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程序主要制度有调查制度(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行政程序主要制度有调查制度篇一:行政法学第14章在线测试行政法学第14章在线测试D、回避制度2、3.以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程序分为A、内部行政程序 B、具体行政程序 C、外部行政程序 D、行政立法程序3、5.属于行政执法程序的有A、行政许可程序 B、行政处罚程序 C、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D、行政裁判程序4、6.行政效率原则是通过下述哪些制度保证的A、时效制度 B、代理制度C、申诉不停止执行制度 D、听证制度5、10、下列关于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信息公开制度是行政公开原则的重要体现和必要保障 B、听证程序只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 C、告知制度的形式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

2、式D、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只能是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 E、行政法中的回避制度仅指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回避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3、现代世界各国一般理解的所谓行政程序法,是作为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法律规范及原则。恭喜,交卷操作成功完成!你本次进行的行政法学第14章在线测试的得分为 16分(满分20分),本次成绩已入库。若对成绩不满意,可重新再测,取最高分。测试结果如下: 单选 对 1、行政程序的适用主体是( )。 单选 对 2、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为标准,可将其分为( )。 单选 对 4、在世界上,以法典形式出现的第一部行政程序法产生于( )。 单

3、选 对 7、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的关系是 单选 对 8、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是 多选 错 2.关于行政立法程序的制度有 多选 对 3.以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程序分为 多选 错 5.属于行政执法程序的有 多选 对 6.行政效率原则是通过下述哪些制度保证的 多选 对 10、下列关于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判断 对 3、现代世界各国一般理解的所谓行政程序法,是作为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法律规范及原则。 判断 对 4、行政处罚既是一个行政程序问题,同时又是一个行政实体问题。 判断 对 5、法律的正义只有通过公正的程序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 判断 对 8、行政主

4、体所有的行为都必须遵循行政程 ,否则,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该行为就无效。 判断 对 10、效率原则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篇二: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包括。 A.咨询公开制度B.民主集中制C.公开一、整体解读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

5、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

6、、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篇三: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第四章行政程序一、行政程序的概念一般意义的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实现其行政职能的方式方法的总称。方式方法体现为时间和空间形式,因此行政程序是行政方式方法和时间,步骤的结合形式。这种意义上的行政程序有比较长的历史,专门的行政程序法比较少,多数行政程序都是非形式化的,目的是保证行政效率。行政程序法在现代行政法中取得特别重要的地位,是因为政府行政管理在现代社会中作用的增长。行政法在确认政府行政职能的必要性、合法性后,将重点放在政府实现行政职能程序的正当性合法性上

7、。行政程序的中心是行政决策程序,特别是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担义务的行政决策程序,因为行政程序的重要目标是维护重要公共利益和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平衡,所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人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参与程度,成为衡量行政程序正当性合法性的重要标准。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当代行政程序法高度民主重视对利益相关人程序权的保障。我国将行政程序法作为发展行政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且已经取得成就。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在听证、说明理由、调查检查、公开信息方面的规定都体现了当代行政程序法的基本要求。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将成为我国行政法发展的

8、重要内容。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是对行政程序法基本要求的概括表达。虽然对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表述不尽一致,但是一般都会提到公开、公正、公平、统一、合理等与行政法基本原则相联系的内容,以及当事人的参与原则和保证行政效率原则。就保证最低限度的行政程序合法性和正当性而言,当事人的参与原则无疑应当受到特别的重视。当事人参与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在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决定前,必须给予当事人向行政机关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和机会,否则这种行政决定可以因为缺乏最低限度的程序正当性不能取得法律效力。我国相关行政立法已经体现出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要求。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

9、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条、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一、听证制度听证制度在行政程序中的地位受到特别重视。一般而言,行政程序的中心问题是利益相关人的参与。因为听证能够为利益相关人的参与提供充分的机会,特别是类似于司法审判型的听证能够使利益相关人的参与权得到充分的行使,所以听证被认为是行政程序中最重要的基本制度。我国行政立法中规定听证制度,较早出现于行政处罚法。听证是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之一,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等对当事人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对此有关部门在相关规定

10、中提出了听证的具体实施办法。例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3章第3节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价格法第23条要求建立听证会制度,适用于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立法法第58条规定行政法规起草过程中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听证会的形式。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规定了起草规章听证会的组织程序。对于上述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是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中适用听证程序的范例。二、说明理由制度说明理由是关于行政决定必须阐明其理由和真实用意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特别适用于行使裁量权限和不利于当事人的行政决定。这一制度

11、的意义主要是防止行政专横和权利滥用、便于司法审查和法制监督。行政决定所持有的贝由需要确切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政策根据,所以说明理由与指明事实根据和法律政策依据相关联。说明理由是最低限度的程序正当性要求。我国行政立法中规定说明理由制度的,比较典型的是行政处罚法。该法第3l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三、行政案卷制度行政案卷是关于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作为根据的行政程序制度。行

12、政案卷是有关案件事实的证据、调查或者听证记录等案件材料的总和。行政案卷的构成和形成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为根据,不得以行政案卷以外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认定的事实为根据。法律设立行政案卷制度的意义,使行政决定建立于按照法定程序形成的客观事实之上,规范认定程序和认定结果的权威性,排除外界对行政决定的不当影响和干预,便利司法审查和法制监督。我国直接和明确规定行政案卷制度的是关于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20XX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被告的案卷记录审查被诉反倾销行为的合法性。被告在作出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

13、时没有记入案卷的事实材料,不能作为认定该行为合法的根据。这一规定在对反倾销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意义上,规定了行政案卷惟一性的制度。在此之前,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限制了被告在诉讼过程中的证据收集权。20XX年7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0条规定三种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1)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2)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征据;(3)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诉讼中未作为

14、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上述规定为在我国行政管理中普遍实行行政案卷制度奠定了基础。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公民、组织对于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掌握或控制的信息拥有知情权,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不予公开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有效方式向公众和当事人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切实落实的制度,它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要求、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救济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具有多重意义和作用。在当今信息时代,信息的价值和意义难以估量,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巨大,充分发挥信息的4效用,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政府运作的情况和掌握

15、所需要的资料,是公众行使对政府和国家管理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之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信息公开可以将政府的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可以推进行政的公正,对防止腐败具有重要作用。此外,政府信息公开还具有能满足公民、组织的个人需要、推动科学研究发展等功能和作用。鉴于此,通过立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成为行政法发展的世界潮流。20XX年国务院通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出了规定。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政府信息奋开条例的适用范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如何确定政府信息和哪些主体应受条例规范的问题。1、对“政府信息”的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理解这一规定时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第一,不能把信息等同于文件。一个文件中可能包含多个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调公开的是信息,而非文件。第二,虽信息必须是以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