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的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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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的管理制度篇一:存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述第1条 目的。为了使存货具有合理库存,减少存货损失,提高存货质量,规范存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采购计划提出及实施。外购时,首先由用料部门提出用料计划,由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审批,供应部门负责实施采购。第3条 验收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使用部门对所购货物或劳务等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2. 验收人员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采购部或有关部门报告,采购部或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3. 货物的验收由质量管理部门主导,会同仓储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部共同验收,对收到货物的数量

2、和质量进行检验。第4条 收货准备。1货物验收人员在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订购单”时,按供应商、货物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方便收货作业。2对于需要按重量、长度、体积等方面计量的物资,应借助称重仪器、检测工具、容器等进行试测验收,不得虚估。第5条 待验货物处理。已经到货、等待验收的货物,必须在商品的外包装上贴上货物标签并详细注明货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到货日期,并且应与已验收的货物分开储存,并规划出“待验区”以示区分。第6条 实施验收。1货物到货后,货物验收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根据“装箱单”、“订购单”、“合同”等采购文件核对货物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或过磅、测量重量,并将到

3、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订购单”。同时,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单并在上面签字。2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使用按顺序编号的验收报告,对那些没有对应采购申请的商品或劳务,一律不得签收。3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完毕后,对验收合格的商品或劳务应当编制一式多联、预先编号的验收证明,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收货日期、货物名称、数量和质量以及运货人名称、原购货订单编号等,作为验收商品或劳务的依据,并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4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载的货物与“装箱单”、“订购单”或合同所载内容不符,应通知办理采购的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5验收过程发现货物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情况而且达到一定程度时,验收人员应及时通知采购

4、人员联络公证处前来公证或通知供应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其状态以利于公证作业。6公证单位或供应商确认后,验收人员开立“索赔处理单”呈部门负责人核实后,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第7条 超交处理。1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的部分应退回供货商。2属于自然溢余的,由物料管理部门在收货时在备注栏注明自然溢余数量或重量,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后进行收货,并通知采购人员。第8条 短交处理。交货数量末达到订购数量,以要求补足为原则,由验收人员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进行处理。第9条 急用品验收。紧急货物到货后,若尚未收到“请购单”。验收人员应先与采购部核对,确认无误后,按收货作业办理。第10条 货物验收规范。质量管理部

5、门应当根据货物的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所需货物制定“货物验收规范”作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第11条 货物检验结果处理。根据不同检验结果可做以下两个方面处理。1检验合格的货物,检验人员于外包装上贴上合格标签,仓库人员再将合格品入库定位。2验收不合标准的货物,检验人员应贴上不合格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单”上注明不合格原因,经负责人核实后通知采购部门送回货物,办理退货。第12条 退换货作业。1检验不合格的货物退货时,采购员应开立“货物交运单”并附有关“货物检验报告单”呈采购经理签字确认后办理退货。2货物需要更换的要与供方协商解决,需要增减货款的要在付款前或有效承付期内通

6、知财务部门。3对于已付款但货物在保修期或保质期出现质量问题的要负责联系维修或索赔,索赔收入连同赔偿物品清单及赔偿原因说明等全部上缴财务部门。第二章 入库管理第1条 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入库手续。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与采购合同一致。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3进行实物质量检查。4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第2条 存货入库按实收数量计算,并在实物账卡上进行记录。第3条 仓库工作人员对所有入库货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第4条 仓库工作人员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品配置(包括礼品等)、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第5条 对于已售产品退

7、货的入库,仓储部应根据销售部填写的产品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对于劣质产品,可以采取修理、报废等处理措施。第6条 搬运人员在货物搬运完毕后,不得在仓库逗留。第7条 同类型的货物,不同批次入库要注意分开摆放。第8条 贮存在仓库的货物,按照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颜色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在货架上作相应的标识,并制作仓库货物摆放平面图,张贴在仓库入口处。第9条 入库储存商品、材料、物资等应按指定的货位(地点)分类、分品种堆放,并标明品名、规格、型号、款式、尺码、数量、质量(等级)、产地、单位,要求堆放整齐,便于清查、取货

8、。第10条 存货的存放和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入库存货应及时记入收、发、存登记簿或存货卡片,并详细标明存放地点。第11条 仓库工作人员根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出入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有效利用库位空间。第12条 库位配置应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第13条 根据销售类别(如成品储存区与退货区)、原材料类别对仓库存货进行分区存放,收发频繁的成品需在进出便捷的库位存放。第14条 将各类存货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相同规格品名的存货不能

9、放在两个仓库内。第15条 存货堆放根据不同存货的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存货受挤压而影响质量,存放高度不能超过米。第16条 存货应于每一库位设置货卡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单位包装量、库位数量。每次进出货,及时更改存量,做到卡账货相符。依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第17条 对不良品设专区摆放整齐,每箱装有清单,载明产品数量、名称、收回原因及经办人,待销售部批准后予以处置。第18条 仓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入库人员均需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必须在仓库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出仓库,并遵守仓库管理制度。第19条 所有人员不得携带能够容装手机或配件的包装物品

10、(如手提包、纸袋等)进入仓库,确需带入的,须允许仓库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篇二:存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经济合理、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财务通则及会计准则等,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三条: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一)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条: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全平均法,存货计价

11、方法已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第五条:企业存货管理包括存货的请购与采购业务;存货的验收与保管业务;存货的领用与发出业务;存货的盘点与处置业务等。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存货管理各业务相关部门。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七条:企业存货管理由采购部门、仓储部门、财务部门负责管理。第八条:采购部门负责存货的采购、入库工作,定期根据存货采购预算,制订存货采购资金使用预算,严格执行询价管理制度,确保采购存货经济合理,确保存货质量,保证存货的正常储备供应,按时办理存货入库手续和提交存货发票; 第九条:仓储部门负责存货的入库、出库及保管工作,根据生产预算等及时制订存货采购预算,负责存货入库价格的审核与确定、入库物

12、质的验收与审核,入库验收单的填制及报送,负责各类存货明细账的核算,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存货盘点等工作。第十条:财务部门负责存货采购所需资金的筹措,负责存货总分类账的核算工作,负责审核存货购进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及时宣传各类法规政策,组织协调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负责应付款项的定期分析及信息反馈工作。第三章 请购与采购第十一条:存货的请购与审批不能由同一部门担任。存货的请购必须由存货使用部门及存货仓储部门提出,由仓储部门汇总提出存货请购申请,而请购申请的审批按照授权审批管理制度办理。第十二条:存货请购的依据应当合理。使用部门必须根据生产预算、销售订单、外协合同和使用部门库存量作为请购依据。第十三条:存货

13、采购预算应明确采购存货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单价、数量等内容。第十四条:询价与采购不能由同一部门人员担任,询价人员不能确定供应商。 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应按采购权限及程序采购。保证采购合理、合法、合规。采购合同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并由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内审部门、仓储部门各保存一份。第四章 验收与保管第十六条:存货需经检验的,由质量部门检验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第十七条:检测的依据是质量报检单、采购合同和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要求,检验合格后,质量检验部门填写质量检验合格单,并签名盖章。 第十八条:保管员应依据上述单据重点对存货查收数量、品种、规格进行查验,并将查收情况填写购入商品交库清单。第十九条

14、:企业应设置数量、金额材料明细账,由存货明细账会计负责记录,数量明细帐,由保管员负责记录。第二十条:存货仓储方法:划分出ABC类,分别管理;对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危险品等重要存货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第二十一条:仓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存放,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存货。建立健全存货的防火、防潮、防盗和防霉变措施。第五章 领用与发出第二十二条:使用部门根据领料预算审批单填制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领料。如超出领料预算审批单范围,需经特殊授权审批后方能领料。第二十三条:保管员凭领料单发出存货,领料单超出领料预算审批单范围不予发货。存货出库应交接清楚。第六章 盘点与处

15、置第二十四条:盘点分为日常盘点和年末盘点。第二十五条:仓储部门对库存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随时盘点由库管员负责,库管员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清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台帐记录的数量和实际数量相符。第二十六条:存货盘盈单、存货盘亏单上的存货盘盈、盘亏仅指由于收发计量的误差或自然损耗而产生的。第二十七条:年终由内审部门、财务部门、仓储部门组成盘点小组对库存存货进行实物盘点,将盘点工作记录于盘点报表上,盘点过程中保管员不得记录盘点表,参与清查的人员应在盘点表上签字,以示负责。实物盘点与帐面记录有差异的应当查明原因:(一)属正常损耗范围的经仓储主管审查后报企业经理审核;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企业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处理。(二)属非正常损耗范围的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编制盘盈盘亏报告列明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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