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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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篇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确保医院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4、培训的

2、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6、培训的学时要求(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16学

3、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得少于48学时)7、要求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二、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

4、保障生产者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遵章守规,熟悉流程,认真仔细,熟知危险源和防范措施。篇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企业主要负责人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3、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1)、企业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2)、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

6、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金属切割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5、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篇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公司领导、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及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参观、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第二条 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通过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领导和基层管理人员具备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到不违章指挥;员工能做到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不违章作业;外来人员在公司活动期间能提高安全意识,了解现场风险,服从现场管理,实现人身安全。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提供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支持,负责审核

8、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一)安全环保处1、负责每年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对新入厂员工公司级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公司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组织开展公司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3、负责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记录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情况。4、负责对各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动的检查考核。5、负责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建立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台账,建立外来学习、承包商等培训管理台账、档案。(二)人力资源处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技能培训教育需求,制定

9、公司年度安全作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对员工的安全作业技能培训和对各单位开展经常性安全作业技能培训的监督考核。(三)总调度室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工艺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工艺安全培训,教育员工了解工艺系统危害,采用正确的工作方式避免工艺伤害发生。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对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变更内容的培训。(四)各车间(部门)1、负责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2、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当教育培训计划变更时,负责记录变更情况。3、负

10、责对新入厂、转岗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班组级安全教育的管理。4、负责建立本车间(部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第三章 培训方式和内容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协助当地安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培训内容有:(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

11、管理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第五条 其它副经理、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安全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三)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四)伤

12、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五)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六)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八)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九)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十一)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的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第六条 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培训主要内容有:(一)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班组三基管理及职业卫生等知识;(三)本

13、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 产职责;(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六)在岗的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第七条 公司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第八条 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一)新入厂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二)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定和职业

14、安全卫生法律、法规;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3、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企业生产的性质、安全生产的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作业纪律;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新员工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或其它部门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三)车间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车间的安全生产概况;2、本车间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3、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职责;4、本车间的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方法等;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新员工经车间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四) 班组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1、详细培训本岗位的生产原理、介质特性、流程;2、岗位生产的安全注意事项;3、生产控制的主要指标;4、生产控制的要点;5、事故防范措施等;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7、 其他需要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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