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制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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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赔偿制度名词解释篇一:国家赔偿法名词解释20XX国家赔偿法名词解释一、 名词解释1、刑事司法赔偿又称刑事赔偿即国家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能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益所造成的损害赔偿。2、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法律制度。3、无罪赔偿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错误拘留、错误逮捕、错误执行刑罚的,只有在受害人完全无罪的情况下,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4、司法赔偿的复议程序是指司法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予以赔偿,如请求人不服义务机关的赔偿决定或义

2、务机关逾期未作出赔偿的决定,请求人可向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作出赔偿决定。5、国家赔偿从广义上讲,国家赔偿就是以国家为赔偿主体的侵权损害赔偿。或者说,凡以国库收入或国家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均可以称为国家爱赔偿。6、狭义的国家赔偿是指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与的赔偿。7、行政赔偿即因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其他公务执行机关和人员的侵权损害行为或者处在他们管理或监督之下的物体给他人造成损害而引起的国家赔偿。3、国家赔偿法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指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各种法律规

3、范和判例的总和。 一般意义上的国家赔偿法专指国家赔偿法典,即国家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系统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则、条件、范围、标准、方式与程序等的法律文件,它是国家赔偿的基本法律。4、公务过错所谓的公务过错指公务活动欠缺正常的标准。5、职务违法行为所谓的职务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6、自由裁量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选择其认为合于行政目的的正确行为。7、行政处理先于诉讼解决的原则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8、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

4、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9、紧急避险是指行政机关为了使公共利益,相对人较大的合法权益免受现实的和紧急的损害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第三人相对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于这种致害行为是法律许可的,故有阻却违法性的效力。10、国家责任豁免根据国家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国家本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处于政治等方面的考虑而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形也称为国家爱责任豁免。11、刑事赔偿范围也称冤狱赔偿范围,指对国家刑事赔偿责任应当界定在何种范围之内。12、刑事赔偿的复议程序指请求人向赔偿的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金额有异议时,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

5、申请,由复议机关经审查而对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活动。13、刑事赔偿请求人即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人,包括自然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14、刑事损害赔偿程序是指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法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予以赔偿的程序。15、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即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它是指国家赔偿法适用于那些地方。适用于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包括国家赔偿法的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十佳效力。16、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抚恤金。 我国国家赔偿法在死

6、亡赔偿金的额度上未作出具体规定,这还有待实践中的总结探索然后通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办法加以完善。17、制约预防功能指国家赔偿所具有的预防和控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违法侵权的行为,促进国家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和国家工作人员加强自律的作用。18、权力救济功能指当功名、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违法侵犯并造成损害时,国家赔偿所具有的对公民、组织受侵害的合法权益给予恢复或弥补的功能。19、立法赔偿即国家对立法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所造成之损害的赔偿。20、国家赔偿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7、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21、权利救济功能指当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收到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违法侵犯并造成损害时,国家赔偿所具有的对公民、组织受侵害的合法权益给予恢复或弥补的功能。22、国家赔偿法指调整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狭义的国家赔偿法指国家赔偿法典,即国家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系统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则、条件、范围、标准、方法与程序等的法律文件。P3323、危险责任原则不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有无过错, 只要是执行职务侵犯了相对方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国家即应承担赔偿责任。24、职务违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违反法 律的规定执行职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25、行政

8、机关先行处理原则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26、行政赔偿请求人具体地说,是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侵害,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政赔偿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7、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因其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而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赔偿损失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28、行政赔偿程序即行政赔偿请求人向国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以及通过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的方式、方法和步骤。29、行政追偿是指国

9、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法律制度.30、刑事赔偿范围也称冤狱赔偿范围,指对国家刑事赔偿责任应当界定在种范围之内。包括国家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积极思想事项和国家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消极事项两种。31、刑事赔偿请求人即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劝提起国家赔偿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32、刑事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10、的,该机关为刑事赔偿义务机关。33、刑事赔偿程序指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法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予以赔偿的程序。34、刑事赔偿的复议程序指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金有异议时,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经审查而对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活动。35、金钱赔偿即以货币支付的方式,在计算或估算损害程度后,给予受害者适当赔偿额度的赔偿。36、恢复原状是指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按照被害人的愿望和要求恢复损害发生前的原本状态。37、国家赔偿时效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而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

11、律制度。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时效是请求时效,即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有效期限。赔偿请求人只有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请求权才能实现。38、返还财产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将有关财产归还对其享有所有权的受害方的赔偿形式。39、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是指国家赔偿规范的要求在社会中获得实现的过程,是国家赔偿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40、慰抚性原则慰抚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济,国家机关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国家赔偿只宜作象征性的抚慰,赔偿额只能限制在实际所受损失额的范围之内,虽应尽可能予以赔偿,但并不一定要进行完全充分的弥补.41、国家赔偿的功能国家赔偿的

12、功能表现在六个方面,即权利救济,制约预防,公务保护,侨民保护 、利益调整已及体现民主与标示民主。42、行政赔偿即因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其他公务执行机关和人员的侵权损害行为或者处在他们管理或监督之下的物体给他人造成损害而引起的国家赔偿。43、国家补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44、国家赔偿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45、权利救济功能指当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收到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违法侵犯并造成损害时,国家赔偿所具有的对公

13、民、组织受侵害的合法权益给予恢复或弥补的功能。46、国家赔偿法指调整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狭义的国家赔偿法指国家赔偿法典,即国家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系统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则、条件、范围、标准、方法与程序等的法律文件。47、危险责任原则不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有无过错, 只要是执行职务侵犯了相对方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国家即应承担赔偿责任。48、职务违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违反法 律的规定执行职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49、行政先行处理原则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50、行政赔偿请求人具

14、体地说,是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侵害,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政赔偿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51、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因其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而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赔偿损失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52、行政赔偿程序即行政赔偿请求人向国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以及通过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的方式、方法和步骤。53、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法律制度54、刑事赔偿范围也称冤狱赔偿范围,指对

15、国家刑事赔偿责任应当界定在种范围之内。包括国家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积极思想事项和国家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消极事项两种。55、刑事赔偿请求人即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劝提起国家赔偿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56、刑事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刑事赔偿义务机关。57、刑事赔偿程序指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法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予以赔偿的程序。58、刑事赔偿的复议程序指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金有异议时,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经审查而对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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