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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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篇一:同业竞争解决方法同业竞争解决之道案例、分析及总结题注:最近做了一个再融资的案例,涉及到同业竞争问题,虽然是非典型性的,但公司还是受到了当地证监局的质疑,并要求出具自查报告。在此对同业竞争进行一个小结,本文内容参考了小兵的博客内容,感谢小兵同志的精心总结啊。做过投行的人都知道,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是两个极其敏感和棘手的问题。关联交易在放开30%的比例之后需要重点关注和解释其公允性,这似乎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为监管层对关联交易的监管从表面转变为更看重实质,并且有些放松的迹象。不过对于同业竞争,仍旧是一个任何人都会忌惮的“雷区”,尤其是在首发方面。以下案例的学习,或许能够给

2、我们一些对该问题的启迪,但是可以明确的是,在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上,至今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意见和规则。一、再融资方面的解决之道1、万科股份:(20XX年万科增发)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中写道: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华润股份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仅为%,华润股份不构成对公司的控制;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文件,万科的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不构成对公司的控制,万科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虽然华润股份与万科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但这种竞争是市场化的公平竞争,不构成法律、法规界定的上市公司

3、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年报中补充强调: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现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中国华润总公司于20XX年向本公司郑重承诺:将本着有利于万科发展的原则一如既往地支持万科,在其公司及下属公司或者万科可能涉及到同业竞争的投资项目、处理由于同业竞争而发生的争议、纠纷时,保持中立。中国华润总公司始终履行其承诺。2、银座股份:(20XX年银座股份配股)主要通过以下方面来解释同业竞争:经营商品种类差异、产品价格定位差异、目标客户群差异;同时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出具关于对银座零售店业态和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函,并且控股股东出具了承诺函。对于通过解释实在没法解决的同业竞

4、争,银座股份还想出了通过股权托管的方式来实现。(一)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银座商城成为公司的股东,虽然银座商城亦从事零售业务,但由于其从事的零售业务与公司下属门店在业态、定位以及地域位置等方面存在差别,因此,并不与公司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世贸中心的主要业务为酒店业、文化休闲业、旅游业及其他服务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彻底避免同业竞争之可能,银座商城和世贸中心的实际控制人商业集团于20XX年3月31日出具以下承诺:(1)商业集团及其控制的除银座股份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在目前银座股份已开展商品零售业务的城市新开任何与银座股份已有业务属于同一业态的商品零售企业。(2)根据银座股份的发展计划,如

5、果银座股份计划开展的业务与商业集团已有业务有可能构成竞争,而银座股份又有意收购该等业务,则商业集团承诺将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将该等业务转让给银座股份,或者以其他双方均能接受的公平方式将该等业务的控制权转让给银座股份,以免构成同业竞争。(3)倘若银座股份有意发展商品零售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而该等拟发展的业务与商业集团已有业务构成竞争,如银座股份提出收购该等业务,商业集团同意按照公允的价格和条件将该等业务转让给银座股份,或者以其他双方均能接受的公平方式将该等业务的控制权转让给银座股份,以免构成同业竞争。(4)商业集团未来商品零售业务的发展规划将以银座股份为主导,并将银座股份作为未来整合商业集团所控制

6、的零售业务资源的唯一主体,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商业集团所控制的银座股份之外的零售业务全部纳入上市公司,以从根本上消除潜在同业竞争之可能性。(5)商业集团上述各项承诺对商业集团控制的所有其他企业(不包括银座股份)均有约束力。任何该等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均视为商业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如商业集团或商业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商业集团将在发现的第一时间纠正,并向上市公司给予充分的赔偿。3、中粮地产:(20XX年中粮地产配股)中粮地产主要从事住宅地产业务,而中粮集团自身亦有部分住宅地产业务,中粮地产阐述了住宅地产项目如下行业特征:1)住宅地产项目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不同城市的住宅地产项目之间一

7、般不存在竞争;2)不同导向的住宅地产项目之间一般不存在竞争。3)不同销售阶段的住宅地产项目之间一般也不存在竞争。同时中粮集团做出了较为完备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4、天康生物:(20XX年定向增发购买资产)天康生物在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的申报材料中对拟发行人与竞争方申联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申联”)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论述即强调了生产工艺的不同。天康生物从事兽用生物疫苗的研发生产业务,上海申联从事新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业务。申报材料中阐述,上海申联是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生产人工合成肽等药用原料,以合成的口蹄疫病毒中最主要免疫抗原 VP1 蛋白作为抗原制备,该疫苗以化学方法合成多肽,属于分

8、子水平新疫苗;天康生物的产品口蹄疫 O 型、亚洲 1 型二价灭活疫苗或单价灭活苗,则是以细胞培养繁殖病毒生产的全病毒作为抗原经二乙烯亚胺(BEI)灭活制备,该疫苗用生物学方法生产病毒,属于传统疫苗。两种疫苗具有本质的区别,一种是生物制造过程,另一种是化学合成过程,两种疫苗的生产属完全不同的生产工艺。加之两者的产品销售侧重不同、市场销售方式和区域有所差异,两者不构成同业竞争。总结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1、同业竞争的解释是一个伤神费力但是又很难有一个明确结论的事情,所谓的解释无非就是给证监会绕圈圈,等大家都晕了,或许证监会也就没有否你的心思了;2、以上公司都具有强大的背景,万科中粮更不必说,因

9、而所谓的同业竞争解决之道是否真正能有功效或许关键不在方法而在关系;3、就同业竞争问题,再融资的审核较之首发是要宽松一些的,从这个角度来讲,以上的案例可以给我们些许启迪,但是万事没有照葫芦画瓢的根基;4、根据法律规定,发行人自然有解释自己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权力,但是“同业不竞争”的概念同样是投行人员的创新,至少在法律上尚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和标准,从而这样的解释就有自己本来心里就没底只能听天由命的感觉。二、首发方面的解决之道1、成功案例:晋亿实业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先后在中国台湾、马来西亚和中国大陆分别设立了晋禾企业、晋纬控股和晋亿股份三家紧固件生产企业。晋亿实业产品销售市场以中国大陆、美国、日本

10、为主;晋纬控股产品销售市场以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欧洲为主;晋禾企业产品销售市场主要以美国、中国台湾及欧洲为主。发行人与晋禾企业在美洲市场存在交叉,本公司与晋纬控股、晋禾企业在欧洲市场存在交叉,同业竞争显而易见。公司对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协议:为避免三家公司的同业竞争,基于各自的实际销售市场,三方共同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市场分割协议及避免同业竞争市场分割补充协议,对三家企业紧固件产品的国际销售市场进行了划分。发行人独占大陆、韩国、日本市场;在美洲市场,发行人销售除晋禾企业现有的高强度螺栓(钢结构大六角螺栓、TC扭剪螺栓和内六角螺栓)外的紧固件产品;在欧洲、澳洲、非洲、亚洲部分市场,发行人销

11、售螺栓、螺母须征得晋纬控股或晋禾企业的同意。解释A:20XX年,北美市场、欧洲市场、亚洲市场总需求量分别达135亿美元、111亿美元、135亿美元,晋亿实业销售收入约亿美元,晋亿实业、晋禾企业、晋纬控股三家企业紧固件销售收入合计不到3亿美元,尚不足三个市场容量的1%,预计20XX年三个市场总需求量将分别增加到166亿美元、140亿美元、192亿美元。由此可见,三家企业各自可发展的空间非常广阔。因此,公司在欧洲等地区销售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不会对公司的业绩形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解释B:从实际控制人设立3家企业的历程看,美洲高强度紧固件市场是晋禾企业的固有市场,而欧洲市场则是晋纬控股的固有市场,晋禾企

12、业、晋纬控股均先于晋亿实业分别进入美洲、欧洲市场。但在美洲市场,晋亿实业目前销售以低碳钢生产的普通紧固件,晋禾企业只销售以中碳钢、合金钢生产的高强度螺栓产品。在欧洲等市场,在客户与晋纬控股、晋禾企业的现有客户不同,或品种规格晋纬控股、晋禾企业不生产,或晋纬控股、晋禾企业决定放弃的业务三种情况下,晋亿实业征得晋纬控股或晋禾企业的同意,可销售螺栓、螺母。20XX年、20XX年16月公司在欧洲市场的销售收入仅分别占总销售额的 %、%,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很小。【晋亿实业虽然在同业竞争解决方面做出了表率,但是个例的成功同样不能作为一个基本的原则来参考甚至照搬,最典型的例子就是08年被否的昆山金利。】2、

13、失败例子1)昆山金利:与晋亿实业解决同业竞争的思路如出一辙,无非也就是通过市场分割的方式来解释“同业不竞争”,不过由于市场分割协议安排不彻底、不完整,且市场分割协议的安排在现实情况中对申请人未来开拓国际市场存在不利影响,从而没有得到证监会的认可。并且该案例还成为证监会典型的反面教材,在保代培训中明确指出,通过市场划分解决同业竞争的方式不会被认可。2)沪士电子:沪士电子与间接控股股东楠梓电子在手机板产品存在同业竞争。20XX年沪士电子与楠梓电子手机板的销售额分别为亿元和亿元,占各自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和%。20XX年16月沪士电子与楠梓电子手机板的销售额分别为7342万元和亿元,占各自主营业务

14、收入的比重为%和%。为避免同业竞争,双方以协议形式对市场进行了明确划分:在中国大陆市场,沪士电子具有优先权而楠梓电子除特殊情况外不进行销售;在境外市场中楠梓电子未进行销售的区域,沪士电子具有优先权,境外市场中楠梓电子尚未销售的区域双方以客户进行区分。鉴于现阶段沪士电子手机板产品全部在中国大陆销售,招股书认为沪士电子与楠梓电子并未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沪士电子被否的原因是综合性的,并不是单纯一个同业竞争解决不利的问题,不过至少可以再次证明市场分割的方式无法完全帮助解决同业竞争。三、 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主要方法及相关案例鉴于当前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对拟上市公司 IPO 和上市公司再融资中有关避免同业竞争

15、的严格要求,若拟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则必须在申请 IPO 或再融资前把问题解决好,尤其是在 IPO项目中,拟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的时间距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文件日期越长越好。根据近两年在大陆成功 IPO 和再融资案例来看,解决同业竞争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篇二:同业竞争的判断及解决同业竞争的判断及解决刘秋明 原创 | 20XX-05-22 14:33 | 获1票 投票 投票人 编辑推荐标签: 同业竞争同业竞争是拟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从事相同的业务或具有竞争性的业务,拟发行企业与控股股东或并行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影响企业能否顺利上市融资的关键性因素。在世界范围内,监管机构均将有效避免同业竞争作为IPO应遵循的原则之一。因此,拟上市企业在提出发行申请前,应避免其主要业务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避免同业竞争,存在同业竞争情况的,应制定具体解决的措施。一、同业竞争的形成与判断在通常情况下,同业竞争的形成与未进行“完整性重组”有直接关系,在公司改制时,发起人未能将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相关资产、业务全部投入股份公司,最终导致股份公司现有的经营业务与控股股东形成竞争关系。大型国有企业、跨国集团以及民营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的情形下,比较容易出现同业竞争的问题。同业竞争主体的判断,应从实际控制角度来划分,第一类包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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