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追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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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追偿制度篇一: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试卷一一、名词解释1、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2 、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移机时限的总和3、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4、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方面的职责权限范围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来说行政复议管辖是确定那些复议申请由哪级、那个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和审理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管辖是确定如果不服原具

2、体行政行为应该向那及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5、行政听证程序是指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在违法案件调查承办人员一方和当事人一方的参与下,由行政机关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申辩,质证和意见,进一步核实和查清事实,以保证处理结果合法,公正的一种程序二、问答题1、行政行为具有哪些效力?行政行为,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行使权力,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法律行为。 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2、如何理解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宪法、法律制定的,调整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行政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

3、(一)行政法规的一般立法权限: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2、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立法事项:立法法第9条规定:“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3、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是什么?罚款和罚金都属于金钱处罚,区别:1、性质不同。罚金是刑罚中的附加刑,罚款属行政处罚;2 、处罚根据不同。罚金由刑法规定,罚款由行政法规定;3、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

4、院依法判处,罚款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科处;4、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犯罪分子,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人或其他组织,惩罚程度要比罚金轻。4、行政违法的特征是什么?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特征:1、行政违法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3、行政违法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4、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三、论述1、试论行政指导的作用。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

5、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行政指导的作用:1、行政指导的补充和替代作用;2、行政指导的辅导和促进作用;3、行政指导的协调和疏通作用;4、行政指导的预防和抑制作用。2、论述代执行的条件。代执行,是指对相对人不履行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设定的、可以由他人代为履行并能达到同一目的的义务,行政主体可以自行或交由他人代为履行并收取代履行费用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代执行的条件:1、代执行的实施前提是必须有法律依据,或者有合法的行政行为存在,并且法定义务人不履行其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2、代执行的对象是行政行为所确立的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执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

6、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代执行的行政强制执行确属必要;5、行政主体具有采取代执行的权力。代执行的程序一般为告诫、代执行、证收费用三阶段。行政法学试卷二一、名词解释1、行政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指政府对其行为应守信用,个人或组织对行政行为的正当信赖必须予以合理保护,以使其免受不可预计的不利后果2、内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做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3、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

7、要,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4、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行政相对人发生争议,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做出决定的一种行政活动5、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科处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行政强制方法。相对方在被科处金钱给付义务后如仍不履行,可再次科处,直至其履行二、简答题1、简述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的特征。特征:1、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是基于其在行政职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主体身

8、份而形成的;2、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主要是向行政机关和国家承担的;3、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是一种个人责任;4、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主要依赖于行政内部法律监督制度进行确认和追究。2、行政法规的适用规则是什么?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宪法、法律制定的,调整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行政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的适用规则: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新法优于旧法;4、一般不溯及既往。3、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什么种类和形式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法定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破坏行政法律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惩戒

9、行为。法律可以设定任何种类和形式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法规、规章都无权设定。4、简述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重要特征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一)形式上的特征:1、行政法有大量的单行法律文件构成;2、行政法缺乏统一的法典形式,但在局部有单行法典;(二)内容上的特征:1、内容广泛,2、易于变动。3、行政法常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于一身。三、论述题1、 论述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抽象行政行为是一个学理概念,在动态意义上,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在静态意义上,指由此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具体

10、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和任务,依职权或应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所实施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区别:1、抽象行政行为是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其内容是对社会关系的一般调整。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对社会关系的个别调整,直接赋予相对人一定的权利,科以一定的义务;2、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不特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3、抽象行政行为可以被反复使用。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具有一次性;4、抽象行政行为向后发生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则针对已发生的事实或已存在的状态作出,其效力具有前溯性。2、论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行使权力,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

11、务进行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法律行为。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1、行为主体合法:(1)行为主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2)实施行为的公职人员具有合法身份;2、行为权限合法:(1)行政行为必须是在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做的行为(2)行政行为的实施没有滥用职权的情形;3、行为内容合法:(1)行政行为目的符合立法本意,具有事实根据、意思表示真实完整(2)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依据,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4、行为程序合法、5、行为形式合法。行政法学试卷三一、名词解释1、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裁决行政

12、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4、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5、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科处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行政强制方法。相对方在被科处金钱给付义务后如仍不履行,可再次科处,直至其履行二、简答

13、题1、简述规章冲突的裁决机制。规章是特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冲突的裁决机制:1、同一机关制定的规章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2、 简述行政职权的特征。行政职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享有的对某个领域或者某

14、方面行政事务按照一定方式进行组织与管理的行政权力。 特征:行政职权具有公益性、优先性、先行有效性、强制支配性、不可自由处置性。3、 简述资格许可的特点。资格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考核程序核发一定证明文书,允许证件持有人从事某一职业或进行某种活动。特点:1、许可证是个人某种资格的证明;2、资格许可的有效期限较稳定,超过一定期限不行使某权能可能导致许可证生效;3、目的是通过制定最低限度标准限制某一行业的从业人员,以避免不合格人员从事该行业可能造成的损失。4、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确认和调整而在行政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征:1、主

15、体的恒定性,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般由法律预先确定;3、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重合性;4、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三、论述题1、论述行政程序法的作用。行政程序法,是指调整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程序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作用:1、监督、控制行政权;2、保护相对方合法权益;3、提高行政效率。2、试论确定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行政主体,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自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确定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1、依法行政的需要;2、确立行政行为效力的需要;3、确立行政诉讼被告的需要;4、保障行政管理活动连续性、统一性的需要。篇二:公务员依法行政20XX秋第三套作业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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