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896873 上传时间:2019-06-2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5.6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一: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李兴镇中心教室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分,触及法律的依法处置。一、学校各部门责任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

2、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对未按照李兴镇中心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班主任和配班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及家访工作。班主任

3、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德育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 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

4、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学校的校长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校长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负责人和代表,应当

5、代表学校对所有集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所带来的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当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学校方面引起时,校长要代表学校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校长自己若负有直接责任,校长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在行政上也要接受处罚。在事故中校长本人有失职甚至渎职行为时,还要由其个人负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责任。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最主要的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三、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具体责任人主要是指副校长、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党支部,工会、团委负责人、安全巡查员或其他活动组织者。其职责主要是负

6、责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所应负责仅次于校长;若校长不在场,则具体责任人就是最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后校长负领导责任,而具体责任人则要负主要责任。四、班主任责任班级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五、其他人员责任其他人员主要指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等。一般情况下不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

7、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们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六、学生家长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七、 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超载、无照和非法运车辆营相关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20XX年8月10日篇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8、制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

9、一切后果。3、各班主任、教研组长是各班和教研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政教处必须切实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对教研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实验员、后勤人员等的管理。如因由于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4、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5、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类设备、设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须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未及时汇报危情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6、政教处必须强化学生在校活动

10、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其他集体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因教师未参加而出现的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午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及时制止。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7、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对由于食堂卫生等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食堂管理者和炊事员的责任。8、抓好接送学生客车交通安全。教导处必须对承担学生接送任务的汽车运输公司的资质、运营能力、车辆性能及司机资质等严格审查,并与之签定安全责

11、任状。挑选熟悉接送路线和接送地情况、富有责任心的人员来担任接送学生工作,确保各个环节万无一失。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违反接送制度致使学生走失或受到其他伤害事故,将追究组织者和接送学生人员的相应责任。9、加强校门口和周边场所的巡视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不法或不良人员进入学校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将追究部门领导和值班门卫的责任。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篇三:私立学校安全责任及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诚信学校安全责任及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督导学校各类人员认真

12、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20XX)9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安全目标管理职责,制定以下学校安全责任追究与制度。一、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一切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二、责任追究原则根据一岗双职,谁分管、谁负责,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倒查制”和“安全责任申述制”,“四不放过”(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

13、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予以处理。三、责任追究范围1、因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规定审批和制定活动安全预案,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4、因不遵守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定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更大损失和影响,并且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

14、全职责,或安全工作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四、责任追究标准1、四级安全责任事故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安全工作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发现第二次扣发月考核奖20元。2、三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条例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30元以上考核奖金(视具体情况及影响大小)。3、二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条例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5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

15、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工资50%(视具体情况及影响大小)。4、一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条例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扣发当月全部月考考核奖,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6、重大安全事故因违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条例而发生突发事故,造成学校学生死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扣发责任人当月全部月考核奖,并及时向教育局上报,有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扣发责任人两个月的工资。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处理。五、责任追究办法1、三级以下责任事故,由校长召集班主任会议,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2、二级以上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事发实际情况 进行检查审核确定,并向教育局报送事故情况。本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