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利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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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利用工作制度篇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一、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档案法对档案工作的一系列规定要求。本镇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收集、整理后定期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室对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二、凡是本镇各部门形成的文书材料,包括收文、收电、发文、发电底稿、内部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会议记录、各种申报资料、均应按照归档要求统一立卷归档。三、档案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将所要立卷的文件材料(包括有历史查考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传真底稿等)按照收发文薄统一核对。收集齐全,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立卷;应保证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四、本

2、镇各部门人员因公外出带回的文件材料(包括声像材料),统一由各部门收集;镇领导带回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收集。五、上级文件由办公室收集齐全,选择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立卷归档,按归档移交档案室。六、每年的四月底,各部门必须将整理好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室。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室管理要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科学系统地管理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延长其寿命,保证及时准确的提供利用。2、要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目,做到存放科学条理,整齐美观,查找方便。3、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工作,对档案内部接收、移出整理、销毁利用方面都要进行记录、统计,做到数据准确详细。4、档案室要有防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

3、、防鼠、防高温、防尘、防病毒设备,不准在库房内规程杂物。5、档案资料借阅、利用销毁要有严格手续,做到严密清楚,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清处理。6、管理人员调离工作时,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档案工作保密制度一、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妥善保管,积极开展利用工作。二、本室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制度,忠于职守,提高警惕。三、档案室是保存档案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兄弟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参观库房,须经批准,严格登记,并有本室工作人员陪同。四、对于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控制使用,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提供使用。五、利用本室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抄录、复制;从本室

4、抄录、复制的档案资料,未经本室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或印刷出版。六、本室档案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制度、丢失或擅自提供档案,泄漏档案机密,否则,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档案统计制度1、档案室要把档案统计工作纳入档案工作细则之中,对接收、移交、销毁的档案要及时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填写统计表。2、档案统计工作要做到目的明确,数据真实准确,有始有终,从不间断。3、运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收集、整理、分析统计资料,寻求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的具体方法。4、做好档案数量、鉴定情况、利用情况等各项内容的统计,注意积累,为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以及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丰富、准确的统计资料。5、各种统计材料一律使用钢笔填写,要整

5、理存档。6、向上级报送的各种统计材料,必须按要求填写,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上报。档案鉴定销毁制度1、每年按规定和上级要求上交档案,要严格手续。2、本镇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组领导小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鉴定,鉴定工作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及年限,要鉴定准确,对已推动保管价值的档案,须由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报镇领导审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销毁。3、批准销毁的档案在制定地点,由二人以上在场进行销毁。档案查阅利用制度1、档案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内容,主动了解本镇各业务处室对利用档案的需要,做提供利用工作。2、对所有案卷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索引卡片等检索工具,以便准确提供案卷。3、档案人员要定期编写

6、全宗、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以便及时系统的提供利用。4、凡查阅本室案卷,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级机关需要调阅案卷时,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规定借阅时间。5、外单位借阅本镇案卷时,应持单位介绍信,镇领导批准方可借阅。6、利用者必须在阅卷室阅卷,要爱护案卷材料,不得污损、圈划、折角、折卷、撕页等,如发现上述情况,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1、档案设备是指档案装具以及为档案工作配置的各种设备。2、档案设备不得擅自挪用,不经领导批准不能外借。3、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各种设备的原理、性

7、能和操作规程,明确设备使用目的和要求。若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并经常检查电源,杜绝一切隐患。篇二:档案工作制度档案工作制度一、文件归档制度1、本机关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归档。2、文书档案在次年六月底前,由文书处理部门或业务部门整理移交,档案部门接收完毕,整理上架提供利用。(实行文档一体化的应公文办结后及时归档)3、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之后,由会计部门整理,保存一年后,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部门移交。4、科技档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承办部门在一个月内整理完毕,向档案部门移交。5、照片档案、录音、录像、电子档案等特殊载体档案,在工作或活

8、动结束后,由承办部门按照照片档案整理规范、磁性载体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整理好后,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二、档案保管制度1、机关应根据保存的档案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架,库房要坚固。2、档案室内多柜存放的应绘制档案存放示意图。3、档案室都应建立全宗卷。以积累保存档案管理中形成的整理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4、加强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虫、防光、防霉等工作,配置“八防”设施;库房内线路安装应符合消防要求;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人离开档案库房,必须切断电源。5、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充分利用各种设施设备、降低库房温湿度

9、,尽量接近或达到国家标准。6、每半年组织一次库房内档案保管状况的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积极果断措施,保护档案安全。7、档案室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不得遗失。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三、档案保密制度1、档案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机密。档案室是机关机要部位,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和擅自抽取档案、资料。2、凡是在本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会议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均属保密范围。3、凡查阅属于保密的文件或涉及个人的文件材料,须经分管领导批准。4、查阅利用者不得在档案室翻阅与自己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5、查阅利用者不得擅自抄属于保密的文件,如因工作需要,经允许摘抄的档案材料必须登记

10、。6、查阅涉及有关他人内容的档案材料,严禁传播扩散。7、查阅利用者必须自觉遵守“保密守则”十条规定,以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四、档案利用制度1、本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档案室查阅利用有关的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前必须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2、档案一般不能借出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档案室,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3、凡查阅机关党组(党委)的会议记录,必须经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批准;查阅机关办公会议记录,必须经机关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4、机关档案室一般不对外提供利用。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利用本机关档案,查阅利用人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内容、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批准,方

11、能提供利用。五、档案统计制度1、建立健全档案的统计台帐,随时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2、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移出、利用等的登记工作。3、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年报汇总工作,按规定向档案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1、为了保证机关档案存贮的优质化,有区别地保存和管理档案,减少和避免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进行鉴定、销毁。2、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机关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3、各机关的档案鉴定工作应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

12、定小组,按规定进行。4、档案鉴定小组成员应根据本机关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采用直接鉴定方法,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予以销毁。5、销毁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形成鉴定报告,编制销毁清册,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方能销毁。6、销毁档案必须到指定地点,销毁时注意保密,指定专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篇三:机关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文书档案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机关档案工作水平,逐步实现机关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机关档案是指在各种会议、活动和机关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

13、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机关的档案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档案管理有关原则、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第四条 机关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机关的档案工作由主管领导,档案员具体负责,其业务工作接受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二)机关档案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档案员负责本机关各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办公室应视情况酌情加大投入配备设施,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科技手段管理档案,广泛运用计算机检索,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四)机关各办工作形成的有关资料建档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建立档案工作网络,确保机关档案的完整和齐全

14、。第五条 本机关档案工作职责(一)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宗档案;(二)对机关日常形成的文件、材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三)为档案的利用提供服务;(四)档案的统计、保密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永久性的档案。第六条 档案的保管期限的确定和立卷归档原则按照上级档案 管理部门的要求规范操作。第七条 各类材料的归档时间为: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在次年三月底前归档,其他材料档案按其完成的时间归档。第八条 加强档案的安全保护,健全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完整。纸质材料档案、声像材料档案等不同载体类型的档案,应分别保管。第九条 档案利用的原则:(一)

15、档案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机密。不随意提供档案或扩大利用范围。(二)本机关工作人员借阅、利用档案,需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阅查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有关领导同意登记后,方可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三)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并注意保密,不得转借。各级各类人员查阅、利用档案,对所查阅、借阅的档案要严加爱护,严禁在案卷上圈划、涂抹、折叠,更不得拆卷和撕毁。凡失密、损坏档案者,将按档案法和保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四)档案借阅用毕后要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如继续借阅,须另行办理继借手续。第十条 对借阅较重要的档案,并已利用的,应及时做好利用效果的登记工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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