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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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青羊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69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3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2、。二、招聘名额和岗位分布(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附件)教育系统65名教师,其他事业单位4名管理人员(其中定向招聘2名)。三、招聘基本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有其他违反国家

3、法律法规行为的。四、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8日。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条件初审方式。报名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报名。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了解附件成都市青羊区招聘6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分布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信息。(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160KB以下。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审核和缴纳笔试考试费)。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

4、名。(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填写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提交资格初审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3年3月4日。资格初审合格后,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

5、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3月6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区人社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平安巷10号1413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4)报名缴费经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3月7日。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打印成都市青羊

6、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5)打印准考证:已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13日至15日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4.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二)考试教育系统:考试按笔试、业务考核、面试程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按满分100分计算,其

7、中:笔试成绩占50%、业务考核占30、面试占20。其他事业单位:考试按笔试和面试程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1.笔试(1)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教育系统原则上不能低于1:5方可开考,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能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教育系统岗位可放宽至1:4。(2)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共两科。 教育系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分别占30 %和70 %。其他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3)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

8、星期六)。(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6)笔试成绩于2013年3月30日前在青羊人才网(http:/)和青羊教育网(http:/)上公告。(7)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2.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报名表、一张免冠照片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3年毕业生须携带学校派遣证或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定向招聘的考生是指由成都市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

9、学生志愿者和成都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定向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社区(村)书记和主任需提供所在单位现实表现、当地民政局和组织部的任职和考核情况证明材料)。(2)由区人社局和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同岗位

10、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笔试成绩公告。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教育系统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根据笔试和业务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教育岗位按笔试和业务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事业单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底前公

11、告。教育系统业务考核、面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青羊教育网(http:/)公告,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成绩在青羊人才网(http:/)公告。4.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

12、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5.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五、聘用和待遇(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教育系统岗位在青羊教育网(http:/)公示,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在青羊人才网(http:/)公示,公示时间为七

1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待聘人员。(二)教育系统的教师岗位按照最后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三)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四)招聘人员按照新进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按现行事业单位政策执行相应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五)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六、组织领导与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督。青羊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8-86272201青羊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28-86267370青羊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6636722青羊区房管局咨询电话:028-87766961附件:1.教育系统招聘岗位需求、分布及条件一览表(用人单位和名额分布;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分布及条件;特殊岗位教师岗位需求、分布及条件)2.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需求、分布及条件一览表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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