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后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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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朝的后宫制度篇一:清代的后宫制度从选八旗秀女看大清后妃制度 内容摘要:清代后妃制度是随着封建专制主义制度的发展而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清代从1636年皇太极改用国号“大清”,到1911年宣统皇帝逊位,共经历了十一代皇帝,除宣统皇帝年幼未婚外,其他十位皇帝先后册立了二十六位皇后,各种答应、常在、贵人、嫔、妃的数量更是难以估量的。除此之外,更多的八旗女子都要经历夜以继日的选秀女、记名、复选、册封等仪式。封建专制君主将这些女子视为己有,束缚了她们的婚姻自由以及人生自由,这种后妃制度是同八旗秀女的悲惨命运共存的。直至清末,年幼的宣统帝在辛亥革命的冲击下退位了,这种为统治阶级上层人事服务的制度也便随着封建

2、制度的衰落和清王朝的灭亡而宣告结束。关键词: 命运 变迁我国历代君主选择天下美女“充侍后宫”据为妻妾,同时使役大量宫女,由来已久,仅见于历代史籍中的有关记载就不胜枚举。清代自建立以来,逐步形成了一种后妃制度。清代自顺治以来迄于光绪,经常拣选八旗秀女,视为重要典章制度,从未间断。被选中的这些女子中,除极少数人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外,大多数人便开始了被封建伦理制度束缚的悲惨命运。这种制度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封建制度的确立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成为一种为统治阶级上层人士服务的封建制度,对清代皇族王室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一、清代后妃的选秀女与宫女清朝入关后,每三年在固定的八旗内部选一次秀女,其目的在于“

3、或备各廷主位,或为皇子、皇孙拴婚,或为成亲,郡王及亲,郡王之子指婚”并制订有一套严密的选秀女制度。1. 选秀女的范围清代选秀女订有严密的制度,仅仅挑选秀女的范围,各朝就有许多规定。 顺治朝规定:凡满、蒙、汉八旗官员,另户军士和闲散壮丁的女儿,年至十三岁时,都要参加每三年一次的挑选秀女,到年至十七岁以后,谓之“逾岁”,就不再参加挑选了。康熙时又增加了一条新的规定:后族近支或母系“宗室觉罗”之女者,均可声明免选秀女(嘉庆时复列入应选)。乾隆八年的谕旨又规定:选秀女时,外任旗人之女,若一律送京阅看,路途遥远,不免往返跋涉之劳,嗣后外任文官同知以下,武官游击以下之女,停其送选。可是到了乾隆二十三年,又

4、经奏准“嗣后遇到阅选秀女之年,将各旗佐领下附入之额鲁特及岁之女,一同入选。”这样,挑选秀女的范围又扩大到各旗佐领属下的额鲁特蒙古之女了。嘉庆五年时,皇帝觉得自己后妃的亲姊妹和其他人一样参加备选秀女,选中后,有的还赐给近支宗室为福晋,不合体统,决定嗣后自嫔以上后妃的亲姊妹,可免选秀女。另外,过去挑选秀女,公主下嫁后的生女一样也要备选,选中后入宫再做皇帝的妃嫔或配给近支宗室。这种婚姻制度,在封建制已有相当发展的社会里,从人伦和血缘上实在说不过去,而以往一直如此,到了嘉庆六年时才规定,嗣后挑选秀女时,公主之女著加恩毋庸入选。从此,才消除了这种不合理的现象。 道光二年,又令八旗满、蒙、汉军内旗人抱养汉

5、人之子嗣所生的女子,不必备选秀女,原因就是这些人将来入汉籍,而宫内不选汉女是清朝的祖制家法。2.选秀女制度合乎标准的八旗女子,到了适龄,除在北京的先报名本旗外,外任官员的女子,皆须先期送到北京。在报名阅选秀女时,如果确实是残疾不堪入选者,需要由族长、领催、骁骑校、佐领等的层层审批,呈报到各旗都统声明原因,由都统咨行户部,由户部奏准皇帝,才准免选。到了选期,由旗署官员会同户部司员,按照“旗别”次序,分排领至神武门东栅栏,由带排章京负责管理,在由领排太监领入宫内,在顺贞门前集齐,再按事先排好的排单顺序进顺贞门备帝后们选看。引见时,每五人为一班,当意者,则留下牌子,再进入复选,不留者,则撂牌子,被淘

6、汰出局。经过引阅后的秀女,其中不被选入者,撂牌子后可以得到赏赐,以后便可以自由婚嫁了。所得到的赏赐根据其父的品级也有所不同,品级较高的,得到的赏赐也较多。而经过选阅后入选记名的秀女,还要复选一次,在未复选前,不得自由婚嫁,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族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八旗则例载,秀女记名期为五年,记名期间,每月给以银两,其数目是:三品以下人员之女记名者,每月给银一两,复选如再落选,既可以退出记名,自由嫁娶。如记名过五年才退出记名的,另外再加赏银20两。因某原因从未入选,或记名后久不复选,过了五年仍未得到退出记名的明文,那么,这样的女子只好终身不嫁了。被选中入宫的秀女

7、,如果得到了皇帝的封号,就是内廷主位了,直到死也不能出宫另嫁。清八旗则例卷七规定:“凡应选之秀女,未经选验以前,不准私行许聘出嫁,违者交部治罪,如选验时适有事故,不及阅看之秀女,年末及岁尚可候者,候下次验选,若十八岁至二十岁者,该旗都统查明迟误缘由,具奏请旨。” 这则规定严格的控制了符合选秀女规定的女子的婚嫁自由,将她们的美好时光都耗费在漫长的等待之中,到了乾隆五年更重申前旨,又规定,虽然秀女到了20岁,还是不能聘嫁,违者治罪。这较八旗则例所载更严了,即使是官高一品的封疆大吏,其女未经选阅,也不能通融。乾隆六年时,两广总督玛尔泰的女儿恒志,年已过十七,但从未入选秀女,玛尔泰为此曾专折奏请为女儿

8、完婚,结果遭到皇帝的申斥。在封建专制时代,封建君主把人民的一切都视为私有,扬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更何况清代八旗户口是他们的“世仆”呢?自然更不许有婚姻自由了。至于乾隆所称“挑选旗人女子,原为于王阿哥等拣选福晋(夫人)”一语,此则因清代近支宗室,多由内廷指婚,所以在选验秀女的日子,宗人府要同时呈报禁止宗室名单。如雍正朝指配秀女的近支宗室,皆属康熙衍派24支,乾隆朝则指配雍正的近支衍派子孙,远支者不为指配。但清代最初挑选秀女的本旨,原为充侍后宫,指婚宗室,那时附带的事情。乾隆说的选秀女原来是为王阿哥等拣选福晋的话,只能是违心之论。二、秀女的命运被选中入宫秀女的命运,要比那

9、些被撂牌子的更为不幸,在历史文献中就记载了不少“后宫粉黛日望君王颜色”的可怜人,唐朝李建勋有诗形容此事:“宫门常闭舞衣闲,略识君王鬓便斑。却羡落花春不管,御沟流得到人间。”她们比起因记名不能议嫁要的更为残酷和不自由。在清朝260年的时间里,不知有多少位地位低微的后宫女子将自己的美好青春葬送在无尽的等待之中,以致抑郁而死。秀女们经过繁琐的选阅后,尚被选入宫中,便开始了与家人和社会分离的生活。清代还规定了让她们同家人会亲的制度,清宫史宫规规定:“凡秀女入宫,有名号者,父母年老,特旨许会亲,一年或数月,许本生父母入宫,家下妇女不许随入,其余亲戚不许入宫。”这个规定可谓相当严格,较之以往历代制度来说,

10、都要苛刻。按这一规定,有封号的秀女还需特旨才可与家人相会,那么,无封号的或者没有得到特旨的,便真的是“一入宫门深似海”了。在红楼梦中,也有一段描写贾母与王夫人进宫看望贾元春的场面,“贾妃一手挽贾母,一手挽王夫人,三人满心皆有许多话,但说不出,只是呜咽对泣而已?”这样凄切,悲痛的场面,不失为封建社会的一种真实反映。入宫秀女的最大“幸运”,是日后选为后妃或升为后妃,但这是有定额的 。从清史稿后妃传中可以看到,清代后妃中有许多是由秀女而来。一般秀女入宫后,得到皇帝的喜爱,便可取得答应、常在、贵人的封号,一些幸运的,也可以在升为嫔妃,也能够由于“中宫虚位”而由嫔妃升到后位,如清末赫赫有名的慈禧太后在咸

11、丰年间由秀女选入后宫时称贵人,后升为懿嫔,因为生了儿子,又升为懿妃,其后母以子贵升为皇太后了。清代皇帝的皇后,在大婚时册立的有顺治、康熙、同治、宣统则在辛亥革命后的1923年才结婚,这些皇帝都是年幼即位的,另外,雍正、乾隆、嘉庆、咸丰五帝,则都是中年时代“入承大统”的,所以他们的皇后都是由“藩邸”时的福晋而升进册立的,他们的福晋,即为皇子时指给他们的秀女。由于清代秀女被选入宫中或指配皇子,她们可能有以上的前途,因此清代满族特别重视女儿,在未完婚以前,家族或家属例不接受她们的跪拜之礼,盖八旗女儿均须经皇帝选阅,一经选入后宫,得到主位的封号,其家族长辈还需尊以国礼,向晚辈跪拜至于被选中后称妃的秀女

12、们,她们并不完全是幸运的。同治的皇后,在当日不能说身份不显赫,但因慈禧皇太后的处处刁难,而被迫在同治皇帝死后自杀,那时她才20岁左右。光绪皇帝的珍妃,也是在大婚时册立为嫔,后进为妃的,她美丽贤惠,喜诗善画,性格开朗,深得光绪帝的喜爱,但也因为支持光绪帝的维新变法而被慈禧太后打入冷宫,1900年,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慈禧夹持光绪逃往西安,临行前借口珍妃年轻貌美,洋兵来犯,恐遭不测,强行命令太监将其推入井中,时年仅二十五岁。1901年,慈禧从西安回京后,才把珍妃的尸体打捞上来葬于西直门外。被选为后妃的,下场尚且如此,其他无名无号的,结局就更可悲了。可见,这种封建专制制度对八旗女子的人生束缚相当严重,

13、符合条件的女子,从小就为了选秀而准备,直至长成,还要经历夜以继日的选秀女的过程,这对于当时只有十几岁的幼女来说,是相当困苦的。而一旦当意被留牌子,接下来的又是等待复选的结果,选入宫中后,如久未得到封号,便要等到二十五岁才可遣出宫外,那时的她们,虽然得到了自由,但青春不再,她们将这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献给了专制君主,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三、 后妃制度的变迁清代后妃制度是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确立和健全起来的。1583年,清太主努尔哈赤开始了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并于1616年正式即汗位,建立了后金政权,但它还是一支新兴的割据势力,后宫也没有什么后妃制度。随着后金奴隶制社会的逐步发展,势力不断扩大

14、,受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影响,努尔哈赤统 也有30岁一说治集团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改革措施,调整改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斗争之后,封建制取代了奴隶制,这对满族社会来说是个极大的进步。1636年,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登上封建皇帝的宝座,将国号该为“大清”,继续推行封建改革,这种封建制的种种改革反映在后宫内,就是要有一套封建的后妃制度与之相适应,所以,皇太极在即位称帝的同时,也宣布册立了皇后和四位妃子,于是“王宫并建,位号即明,等位渐辨”。3清代后妃制度就这样创建起来了,但在当时还只有福晋、元妃、大妃的名称,顺治帝进关以后,以明朝宫殿规模完备,礼部逐步完备了宫闱等级的名号。康熙以

15、后,典制大备,后宫号位之制严明。皇帝的祖母尊为太皇太后,母尊为皇太后,她们一般居住在慈宁宫,康寿宫和宁寿宫,其他先帝的后妃、嫔都尊为太妃、太嫔等,随太皇太后、皇太后在各宫居住。皇帝的正嫡曰皇后,居中宫,主内治,以下是皇贵妃一人,贵妃两人,妃四人,嫔六人,分居东西十二宫,佐皇后主内治。嫔以下还有贵人、常在、答应三级,俱无定额,随居东西各宫,勤修内政。但是,制度规定的尽管十分严格,各朝妃嫔数目的多少实际上并未完全照规定执行。康熙,乾隆帝的嫔妃都是大大超过了规定的数目,而同治,光绪帝等又远远没有那么多的嫔妃。另外,嫔妃的晋封情况也不一样,有的是逐级晋封,有的是越级加封,还有的是有封有降,有的入宫时就

16、被封为嫔或妃,有的入宫时仅封为答应、常在。总之,这些情况的产生,都是与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分不开的。 历史发展到了同治、光绪两朝,由于外部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强,内部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风起云涌,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而宫廷之内则是皇帝年幼,皇太后专权,帝后两党的斗争愈演愈烈,这些历史特点反映到宫内后妃制度上,一是皇太后长期掌握政权,二是后妃制度直接为政治服务。 清代祖制家法中虽规定后妃不得干预政治,可是,在清初顺治帝即位时,由于年幼,由其母孝庄文皇后左右政治,康熙帝年幼时,也有过皇太后干预政治的实例,这说明皇太后过问朝政在皇帝年幼的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是可以被打破的。但是,自从同治朝慈禧,慈安两位皇太后“垂帘听政”以后,清代所谓“后妃不能干预朝政”的祖制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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