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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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积极探索杭州特色的智能制造之路,根据杭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6号)有关精神,市经信委组织开展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专项行动。为规范试点(示范)项目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申报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杭州市域范围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二)企业有投资预算,具有实施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智能化改造意愿和信息化基础。(三)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

2、信黑名单。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试点项目。二、项目范围鼓励企业通过物联网技术将工厂中的人员、设备、物料信息以及工艺参数、环境参数、质量状况等要素联网,实现工业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高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制造质量;鼓励企业在工厂物联网的基础上,完善工业安全保障措施,发展基于公共云平台的工业互联网深度应用,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协同的制造体系,开展用户个性需求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精准对接的规模化定制,推动制造业面向质量追溯、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的服务化转型。市经信委将根据上述项目建设要求,分年度公布具体试点方向。三、工作程序(一)试点项目

3、1.项目征集。每年年初市经信委发布试点项目征集通知,明确支持方向、申报时间、申报要求等具体信息。2.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提交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对本地企业申报的材料初审和汇总后行文报市经信委。3.项目入库。市经信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布列入试点库项目名单;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视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增补和调整。4.组织验收。市经信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批下发通知开展项目验收,明确项目验收范围、验收时间及要求等具体信息;项目承担企业需提交试点项目验收申报书(见附件2)。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对本地企业申请验收的材料初审和汇总后行文报市经信委。

4、5.项目评审。市经信委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用企业答辩、专家质询的方式,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最终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和拟验收通过项目名单。6.项目审定。对拟验收通过项目名单提交市经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定。7.网上公示。对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8.发文公布。对公示通过的项目发文予以公布。(二)示范项目示范推荐项目从成效显著、在区域和行业中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试点项目中产生。示范推荐项目原则上应基于公共云或混合云架构。1.推荐申报。市经信委于每年四季度发布示范项目推荐通知,各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

5、提交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初审和汇总后行文上报市经信委。各区、县(市)原则上按当年通过验收试点项目数的15%比例推荐。2.项目评审。市经信委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用专家质询答辩和实地审核两种方式进行,分别占权重的40%和60%,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和示范项目拟认定名单。3.项目审核。对拟认定示范项目名单提交市经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核。4.网上公示。对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的示范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5.发文公布。对公示通过的项目报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文公布。四、管理措施(一)全市每年认定的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数不

6、少于100个;认定的示范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二)示范项目企业应积极配合市经信委组织开展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项目的示范推广工作。(三)各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材料初审、项目跟踪服务、示范推荐、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四)对经认定的杭州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助。五、其他本管理办法自2018年2月26日起实施,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附件:1.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

7、目实施方案2.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报书3.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一、企业及项目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盖章)法人代表地 址所在区域企业性质国有 民营 三资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职务电子邮箱所属行业食品饮料 生物医药 汽车及零部件 装备及零部件电子信息 纺织化纤 服装鞋帽 原材料(建材冶金)新能源 仪器仪表 其他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上年度利润(万元)试点项目名称试点方向项目起止时间项目计划投资额(万元)技术服务企业上云需求公共云 混合云 私有云 无(请打选择一项)企业信息化现状研发设计信息化 生产

8、过程信息化 企业管理信息化市场营销信息化 其他系统: 建立首席信息官(CIO) 信息化技术人员数: 人 试点项目简述简要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及项目预期目标。(字数500字内)区、县(市)经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二、企业概况主要包括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员工数量、相关资质、行业影响力等。(不超过500字)三、项目情况1.建设内容;2.技术解决方案;3.预期目标;4.计划进度;5.计划直接投入(软件、硬件、云服务等)四、与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合同书扫描件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请如实填写实施方案各部分内容,力求逻辑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精炼、详略得当;请用A4幅面编辑,双面打

9、印;除表格外,正文字体为4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4号黑体。)附件2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报书企业名称: (盖章)企业地址: 项目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填 报 说 明1.验收申报书包含五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第二至四部分需围绕所要求的内容撰写详细的文字材料,第五部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请如实填写申报书各部分内容,力求逻辑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精炼、详略得当。3.请用A4幅面编辑。除申请表以外,验收申报书正文字体为4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4号黑体。4.请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建议

10、页码不超过60页。目 录一、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页二、企业简况 ()页三、项目实施报告 ()页四、项目投入清单 ()页五、其他证明材料 ()页一、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 址所在区域项目负责人职务手机联系人职务手机所属行业食品饮料 生物医药 汽车及零部件 装备及零部件电子信息 纺织化纤 服装鞋帽 原材料(建材冶金)新能源 仪器仪表 其他 企业经营情况(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税收(万元)利润(万元)项目名称试点方向项目起止时间项目投资额(万元)项目上云情况公共云 混合云 私有云 云服务机构: 技术服务机构项目概况请简述项

11、目实施概况、投入回报及实施成效。(字数500字内)实施成效指标实施前实施后指标实施前实施后生产成本产品合格率劳动生产率研发周期万元产值能耗订单交付周期针对不同试点方向提供和服务商签订合同时描述的业务痛点和需求,以及系统使用后的改观情况。(字数200字内)真实性承诺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市)经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二、企业概况主要包括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员工数量、相关资质、行业影响力等。(不超过500字)三、项目实施报告1.项目技术方案2.项目实际进度3.项目实施成效四、

12、项目投入清单投入内容金额(万元)付款时间收款单位硬件软件云服务合计总金额(万元)注:1.项目投资额是指在上年度1月1日以后投入的项目实施所必需的硬件、软件、云服务等费用,须单独设账核算。2.硬件:指对“人机料法环测能”等生产要素实现管理和控制的硬件,主要包括传感器、控制器、显示终端、读码设备或视觉识别设备、仪器仪表、网络相关硬件、服务器相关硬件等。3.软件:指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应用软件、定制开发软件以及与软件集成相关的技术与服务。若为自行研发,须附研发团队名单。4.云服务:指从云平台服务商或云应用服务商购买的云计算、云存储、云应用等相关云服务。五、其他证明材料1.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复印件;2.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按杭财企2010897号执行);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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