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研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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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及预防措施摘要: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研究清楚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从而找到预防措施尤为重要。本文首先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概念以及影响因素。影响因素分为宏观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因素,微观因素包括个体、学校、家庭等影响因素。本文重点分析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从家庭的结构与功能、氛围、父母的示范作用以及家庭的教育方式等几个方面来说明。最后,根据这些因素给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开展家庭教育咨询;二是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这是进行教育引导的先决条件,环境对人的道德观念、行为模式的养成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三是树立良好的家长形象,为子女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关键词:

2、青少年犯罪;家庭因素;预防措施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一)概念青少年犯罪是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所实施的犯罪。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青少年犯罪的概念,也未对青少年作出明确的年龄划分,而是作出了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十四到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八类犯罪负刑事责任;十六周岁以上,承担完全刑事责任,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我们所使用的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社会学、犯罪学的角度提出的。在犯罪学中,青少年这个词指已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括了少年和青年两个年龄

3、阶段的人。在学术界,关于青少年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是指14-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违反刑法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以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14周岁为起点。广义的青少年犯罪是指10-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违法行为,并不仅仅是违反刑法的行为,还包括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理和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在我国的司法统计上,青少年犯罪包括14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和18-25周岁的青年人犯罪。本文采用这样的观点,青少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行为,包括了少年和青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二)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宏观因素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因素诸多,可分为两种类型:宏

4、观因素和微观因素。宏观因素主要包括:1、政治法律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法律制度的完善、方针政策的巩固、国际政治思潮等因素都会对青少年犯罪问题产生影响。2、经济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市场经济体制下贫富不均,对青少年犯罪产生的落差驱动。市场经济体制下就业状况,对青少年犯罪产生的压力驱动。3、文化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异质文化的冲突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文化因素。我国文化冲突在时间和空间上主要分为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以及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冲突。异质文化的冲突容易导致价值观念的不确定化,进而产生家庭功能的失调、学校教育偏颇,青少年亚文化的贫困以及社会主体文化的内在分裂等方面

5、的问题。4、社会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城市化进程引起的人口大规模流动,使得不同价值观常处于对立的冲撞中,流动青少年脱离了原有非主流文化(相对于当前生活场所文化)的成长背景和生活轨迹,原有的价值观念失去规范,新的生活秩序和价值观念尚未形成,加之城市丰富,物质文化生活的外在刺激与诱惑容易造成流动青少年心理失衡(流动青少年在就学、就业等方面仍然存在客观的限制),同时青少年从“熟人社会”进入了 “陌生社会”,相应犯罪行为的社会监督力量削弱,犯罪机会增加。二、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微观因素包括个体因素,学校因素以及家庭因素。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首属环境,也是青少年生活、成长的主要场所

6、,对青少年人格的塑造具有奠基作用,家庭的作用表现在对其他外部因素影响的强化或削弱作用上。家庭因素对于青少年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家庭的结构与功能、氛围、父母的示范作用以及家庭的教育方式等方面。(一)家庭结构与功能我国在传统社会中,家庭作为一种经济单位,其功能主要表现在生产工作中,家庭以父权制度下的主干家庭作为基本结构,家庭关系相对简单和稳定。随着现代家庭的发展变迁,传统的家庭模式受到冲击,家庭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小家庭日益取代大家族、城市双职工家庭普遍、夫妻分居两地增多、部分家庭因历史原因(文革等)受到创伤等现象在客观上造成青少年家庭教育的弱化现代家庭中,情感要素变为家庭追求的第一需要,家庭成为了

7、和社会相对隔离的个人和生活场所,家庭出现了小型化、核心化的趋势,最终导致家庭结构瓦解、家庭功能弱化等问题,家庭结构、家庭伦理、家庭教育等方面出现了危机。家庭结构自然解组(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和人为解组(父母离异)导致的家庭结构残缺会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诱因。针对青少年犯罪的实证调查大都显示犯罪青少年中来自残缺家庭的比例较大。离异家庭对青少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自我评价、价值观念和社会交往等方面而在两种家庭结构残缺的类别中,人为解组对于青少年的影响更大、更深远,相应的在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作用也更大。对于家庭变迁的另外一种形式家庭重组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当中的重要因素,

8、因为重组家庭中缺少家庭教育必备的人际关系,因而容易产生畸形的教育而使青少年偏废。家庭功能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具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家庭生产功能、家庭消费功能、家庭娱乐功能、家庭生育功能、家庭情感功能、家庭宗教功能、家庭教育功能的异化和失范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较大,家庭成员间松散甚至敌对的关系是家庭缺乏内聚力和控制力的表现,犯罪青少年的家庭氛围多表现为家庭困难、结构不全、缺乏沟通、亲情隔闻、教育缺损、情感矛盾、亲密度低等,父母教育则体现出教育内容偏差,教育方法不当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父母过度保护、过度偏爱、消极表率、拒绝否定、严厉惩罚等

9、方面。(二)家庭氛围家庭气氛是家庭成员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营造的一种家庭氛围。家庭气氛紧张是青少年形成犯罪心理的直接原因。美国学者Abrahamsen 于 1944 年提出了家庭紧张(family tension)对犯罪行为的作用,他发现犯罪少年家庭比非犯罪少年家庭存在着更普遍的不健康的情绪气氛,即家庭紧张。青少年罪犯的双亲感情失和、争斗不断以及他们与父母间关系紧张的比重远高于父母离婚的概率。这类家庭紧张对儿童来说是非常有害的,儿童得不到关注和照料,情感需要和欲望得不到满足,从而抑制了儿童的成熟。儿童情绪的不成熟和被忽视构成了反社会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基础。敌对、仇视、争吵会使青少年感到不安全和不满

10、。长期的家庭紧张会削弱家庭的凝聚力并影响家长营造教育青少年的氛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国内唐正芬引入系统家庭动力学概念研究其与青少年犯罪的相关性,采用系统家庭动力学自评量表,该自评量表包括四个纬度,家庭气氛、个性化、系统逻辑、疾病观念。研究结果表明,和谐愉快的家庭气氛为个体提供了良好的人际条件,使家庭成员在遇到困难时有良好的求助环境和支持系统,有助于个体较多采用求助、解决问题的应付方式,而较少采用自责回避的应付方式,家庭动力学特征直接或间接通过应付方式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易感性。(三)父母的示范作用父母仅重“言教”,口头上遵循正确的准则,但自己行为倾向上所示范的都与社会公认的准则不协调,行为不端,

11、生活不检点,结果“言教”败于“身教”,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教师”。家长及家庭成员的各种违反道德、违法乱纪的不良行为,都会对青少年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使他们对社会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产生怀疑,使正常的规则内化过程遭遇障碍而出现偏离。西方学者对于父母行为不良与子女犯罪关系的专门研究表明,绝大多数犯罪青少年的父母自身都有犯罪行为。英国教育家尼尔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大卫法林顿在经过对365名青少年犯罪进行调查研究后指出:“父亲没犯过罪的孩子有犯罪史的仅占8.4%,而父亲犯过罪的孩子犯罪的比例高达37%。同时,母亲犯了罪,小孩犯罪的比例则更高”。1992年中国

12、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对8个省市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调查。调查按照社会学抽样方法进行,样本取自监狱、少年犯管教所、劳动教养所、工读学校,共2000多人。调查的结果显示,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占20.5%,其中正服刑的占10.7%。在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青少年中,约有50%的人认为,犯罪家庭成员对他们有意识地传授犯罪,或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亲属犯罪后的处境又会使他们产生自卑、自暴自弃和无所谓的心理。可见父母的不良行为与子女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四)家庭的教育方式家庭教育主要包括家庭教育能力、教育水平和教育态度及其方式方法等方面。教育能力、教育水平和教育态度。

13、家庭教育能力主要决定于家庭教育投资、可用于教育的时间、父母的文化素质。父母的文化素质低,认识社会事物的能力也就低,难以给予子女正确的教育和引导。父母也是家庭教育的实施者,他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通过言传身教,使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能够被其子女内化。家庭素质高低是家庭教育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当然这里所指的素质是一个综合的概念)。但由于父母的教育态度、方式、方法存在问题,往往使家庭教育的效果违背家长的初衷,从而使家庭子女社会道德感的形成一开始就存在缺陷,以致影响青少年日后的违法犯罪。教育方式、方法不当是造成家庭教育失败的主要方面:1娇惯溺爱。娇惯溺爱对家庭子女无原则地、过分地迁就溺

14、爱,使子女养成娇横、任性、自我中心等不良个性品质,造成这些子女社会适应困难。2简单粗暴,这种教育方法使子女缺乏得到科学教育的机会,经常会受到莫名的责骂甚至体罚,它也最能反映出家庭教育的低下和无能。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体罚的唯一功效在于只能暂时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使其成为在家长或其他权威人物面前老实而背后放任的表里不一的人;同时一味地体罚,只会疏远家长和孩子之间的亲情关系,增加孩子的孤独感和判离性。在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中生长的孩子,心灵会遭受创伤,倍感家庭的冷漠,甚至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到家庭以外寻求同情与温暖,有时因此被坏人引诱而违法犯罪。另外,父母的简单粗暴还会使子女从中学习、模仿暴力,容易使

15、他们变成一个冷酷的、残忍的、好打斗的人。一些暴力犯罪案件中的青少年犯罪者往往就是在父母的暴力性管教下离家出走,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常常情绪不稳、残暴、缺少同情心,具有反社会倾向。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措施(一)开展家庭教育咨询。马卡连柯曾指出:我们应当组织家庭教育,而作为国家教育代表者的学校,应该是这种组织的基础。因此学校应与家庭配合起来。聘请一些专家及在家庭教育方面有成功经验的家长进行指导,给家长提供咨询,使父母充分认识正确科学地教育子女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懂得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为教育子女,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在

16、理论上、方法上提供帮助和指导。政府也应在开展家庭教育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设立家庭教育辅导或咨询机构,帮助家长掌握教育子女的正确方法,增强对子女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思想上转变对子女教育的旧观念。观念上的引导十分重要,要树立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家庭教育理念。同时,要给孩子适当的发展自由和空间,正如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所说:“解放他们的头脑,让他们自己想;解放他们的双手,让他们自己干;解放他们的眼睛,让他们自己看;解放他们的嘴,让他们自己说;解放他们的空间,让他们到大自然大社会取得更丰富的学问;解放他们的时间,让他们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二)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这是进行教育引导的先决条件,环境对人的道德观念、行为模式的养成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良好的家庭环境,民主、和谐、愉快的家庭气氛,是促使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有了良好的家庭气氛,父母与子女就能平等相待,家长就能经常与子女谈心,能及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和行为变化,以进行正面地教育引导,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正在成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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