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选举制度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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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委会选举制度实现了篇一:浅析村委会选举制度及其非理性运作浅析村委会选举制度及其非理性运作以理性选择制度学派的观点为例摘要:村委会选举制度是村民自治的一种形式,其出现具有历史必然性。本文根据理性选择制度学派代表人物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来分析村委会的产生,用理性行动者理论来分析选民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参与问题,并且就村委会选举制度实施中遇到的非理性运作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村委会选举;制度形式;非理性运行村委会选举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农民自发创造的,而作为一种制度,则是国家设计并推行的。虽然我们都认为这是农村史无前例的社会进步。但是,其时基于一种什么样的理论、什么样的原因而产生的?村民

2、在选举过程中又承担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还有在其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了令人难解的非理性运作现象。而是什么样的原因致使选民作出了非理性的选择?这一切的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1 浅析村委会制度的产生理性选择制度学派代表人物诺斯认为,导致制度变迁的因素有三个方面:第一、要素价格的变化,它意味着一项制度的受益者与受害者相对谈判实力发生重大变化;第二、有关制度的偏好和信息成本的变化;第三、技术的变化。制度变迁有两种基本类型: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指一群人在响应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制度变迁。后者则指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并实行的制度变迁。 探因村委会是中国农村经济改

3、革的产物,家庭承包责任制实际上增强了农民的“ 相对谈判力”。实行村民自治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它是对原有集权体制的一种变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兴起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承包制将生产经营权下放给农民,给了农民以自主权,使农民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却未能形成与这种承包制相匹配的管理农村基层的政治制度。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制度不均衡状况,使得农村集体财产大量流失。于是,广大村民像当初寻求家庭联产承包制这种经济制度一样,他们开始积极寻找相匹配的政治制度,引发了另一个诱致性的制度变迁。正如诺斯所指出的所谓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

4、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它是一种自发性的制度变迁。这种诱致性的制度变迁在这里的表现就是村民委员会的创立。中央决策层认为这种组织形式适合农村基层组织体系,于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组织法的颁布使村民自治作为一项新型的群众自治制度和直接民主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得到了确立,即诺斯所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产生过程村委会产生过程其实也就是一场博弈过程。理性选择制度学派认为,个体会仔细考虑各种可能性以选择能够带来最大利益的方案,在实际中,村委会的产生过程是一场由中央、地方和村民三方之间的博弈过程,而在

5、这一过程中,三方都权衡利弊,考虑到自己从这项制度安排获得比其他制度安排更好的收益,从而共同支持这一制度形式。首先,当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因为没有相适应的制度与此相适应,中央政府遇到一系列问题:谁来管理农村的集体财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到由谁来组织、管理等等,而村民似乎找到了治理农村的最佳形式。从中央政府这一方面来考虑,村民自治可以提高农民民主素质,有利于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的提高,有助于农村的稳定发展;其次,从村民的角度来看,村民自治给他们带来实际的收益,最为重要的就是经济自主权有了保障,而且还有利于他们自我价值的实现;从地方政府这一级来看,在实行村民自治以后,通过村民代表的沟通联系

6、,便利了他们在农村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而且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极大提高,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也增加了地方的财政收入。因而在这一过程中,三方都考虑到自己从这项制度安排获得比其他制度安排更好的收益,从而共同支持这一制度形式,因而对此采取合作态度,从而使得村民自治的制度形式得以形成、推广。与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实施相关的行动者选民、候选人以及选举指导小组在制度实施中都试图使自身利益最大化。2 村民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参与在村委会的选举中,作为理性行动者的选民面临两个重要的策略选择:要不要参与及如何选择候选人。由于村委会的事务与村民自身的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村委会班子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切身利益,通过选举可以

7、把不称职者赶下台,这是村民积极参与选举的原因。但村民在选举是否参与选举时要考虑到参与的酬赏以及相关的代价。影响村民参与的酬赏与代价的估价所谓因素主要有:前任村干部的表现,选举的公正性及经济发展程度。在村委会选举中,前任村干部滥用职权或是工作平庸,参与投票可以把不称职者赶下台,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村民的损失,投票的回报也就提高了。选举是否公正也是影响村民参与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把选举权交给选民,选民喜欢谁就选谁,这说明选举是真正的选举。在真正的选举中,每一张选票的分量也加大了。选民对选举有了信心,参与的程度也提高了。作为理性行动者的村民是否参与投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每张选票对选举结果影响的大小。如

8、果选民认为自己的选票对选举结果影响越大,投票的价值超过投票的成本,他就会积极地参与投票。这些因素之所有与村民参与选举的程度密切相关,是因为它们从不同方面影响着村民对参与的成本与效益的评估,当投票带来的回报大于成本时,理性的村民选择了参与,但在投票成本大于回报,弃权变成了村民的理性选择。 3 村委会选举制度非理性运行浅析在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村委会制度是一项极为理性的政策,但是其在中国农村很多地方出现着非理性运作的现象。村民自治这一制度在很多农村迟迟实施不了,或即使实施,也是徒具虚名而已。理性选择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很重视非正式规则“传统文化、信仰、习俗”等等对现存制度的影响。由于长期封建社会

9、的影响,中国农民缺少民主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和意识,对于自己的政治角色认识很不明确。这种政治文化深刻地扎根于传统乡村社会土壤中,且十分难以改变,成为制约村民自治这一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诺斯的“路径依赖”理论认为,现存制度总会产生一些与其共存共荣的组织和利益集团,这些组织和利益集团只会加强现有制度,由此产生维持现有制度的政治组织,从而使这种无效的制度变迁的轨迹持续下去。村委会选举制的实施实际上是把原来由乡镇领导决定村干部的权力转移到村民手里,由村民通过选票选择村干部。与村委会选举制度相关的行动者包括村民、候选人以及选举领导小组和指导组。这三方行动者因为他们

10、不同的利益而对村委会选举制度抱不同的态度。选举制度使村民获得了过去没有选举村干部的权力,他们可以每隔三年根据自己的意愿更换村干部,因此,选举制度增进了他们的利益,他们积极参与选举,积极推进选举制度的实施。对于那些得到上级信任但工作平庸甚至存在问题的原村干部来说,选举给他们提出了挑战,给他们带来了压力,因此,他们不赞成选举。但对于那些深得村民信赖和拥护的候选人来说,选举无疑给他们提供了大显身手的好机会,他们当然欢迎选举。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以前,村里的事务都是由村支书和委任的村主任等几个村干部把持着,怎样处理事务基本上是“黑箱”操作,而这种“黑箱”操作,使得村干部有可能从中捞取个人利益。而在实行村民

11、自治以后,村主任是由村民选举出来的,他必须对村民负责,否则村民有权撤换他。在这种情况下,就使得民选的村主任与村支书及原先委任的村干部之间就发生了矛盾。这就导致了村务交接困难、民选村官就任难的现象,那些原先的得利集团或设置障碍,或进行人身威胁,百般阻挠民选官正常就任。 宗族、宗派观念的影响在封建社会时期的中国,乡村的管理是以家庭统治为基础的,乡村秩序是依据一套家法族规、封建伦理来维持的。解放后,在行政压制下,这种家庭统治的情况一度沉寂。改革开放以后,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上实行分户经营的方式,家族成员的联系又重新密切起来。而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为了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在农村实行了村民

12、自治的治理形式,改变了以前在农村的那种通过层级性进行控制的直接行政领导,让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这一制度的改变就使得在农村暂时出现了权力真空,这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族势力就乘机而入,支配着农村事务。情况往往都是这样的:村民在选举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时,往往会推举那些与自身联系较为紧密的本家族的成员,这些人员在当选后又得遵从族规或族长的意思办事,上头的政策法规仅处于次要地位。一些地方则出现了:违法犯罪问题及婚姻、家庭纠纷等直接由族长、户老按“族规”行事,以执规阻挠执法的事情时有发生。可见,这种沿袭封建传统制度的做法使得村民自治这一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了其本质上的意义。参考文献:3 胡荣安

13、. 理性选择与制度实施M. 上海: 远东出版社,;.3 科斯等. 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 上海: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3 卢现祥. 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 中国发展出版社。4 盛涛. 村民选举与民主J. 党政干部学刊,20XX(2).23.4 叶世治. “村民自治”的几个新制度主义观点J. 行政论坛。篇二:浅谈农村选举制度浅谈农村选举制度摘要:农村选举制度,是不断推进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农村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对研究我国民主选举制度的过程、目前存在

14、的主要问题着深刻的意义。 现实的社会现状和发展,这个政策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农村普选制度的宣传不到位;农民民主意识缺乏;农村存在着村民不能亲自行使选举权的现象;农村文化背景的复杂特殊性制约着选举民主化公平化;农村选举过程缺乏有效监督;与选举相关的监督制度仍需加强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分析,认为农村选举应从增强宣传力度,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方面知识的学习,对村民进行政治启蒙,扫除农民落后的封建思想,加强选举过程的监督力度,完善相关的监督法律,提高村委会素质,加强对在任的村委会的监督等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关键词:农村选举制度;问题;建议一、农村民主选举的内涵农村民主选举,就是按照宪法、村委会组织法、实施村委会

15、组织法办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由村民直接选举或罢免村委会干部。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到7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实行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愿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也就是说,选出一个群众信赖、能够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村委会领导班子。二、农村选举制度的现状1、群众民主意识问题部分村民对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高,参与的积极性不强,一些村民漠视村委会民主选举的重要意义,往往是一包烟、一瓶油就可以改变他们的初衷,对选谁当自己的村主任关心不够,持无所谓的态度,致使很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有能力、素质高的干部落选。就是由于部分村民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大局意识,直接影响到了换届选举的质量和效果。有四成左右的村民对农村的选举政策是陌生的,村民获取选举知识的渠道少、形式单一。受农村各方面的限制,农民接受民选知识的途径单一,加之村委会缺乏与农民之间的互动宣传方式不足,以及农民自身文化水平低等自身限制因素,民选知识在农村宣传并不是十分理想。通过走访和民意调查来看,村民的民主意识两极分化。有的村除少数要求民主权利的人关心换届外,大部分人小农意识强,整体素质远未达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平,对自己的权利缺乏热情,甚至漠不关心,特别是一些落后村,认为谁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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