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保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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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保释制度篇一:美国的保释制度美国刑法有一个特殊的领域,那就是保释金制度。该制度允许刑事犯罪被告在庭审前找保释金经纪人为自己作保,使自己可以不被拘留,等候审判。这个在很多国家已被取缔的制度何以在美国却能生存?保释金制度的运作美国涉及保释金的法律源于英国普通法。最初的模式是,当某人涉嫌犯罪被捕后,如果他所在的社区有人担保他一定会如期出庭受审,这个人就可以得到释放,在监外等候审判。如果他逃之夭夭,担保人就要承担刑罚。后来,这种以人的生命和自由为担保的做法被以财产为抵押品的做法所替代。如今,金钱担保已经成为保释金制度的一个主要形式。美国的保释金制度规定,在某人被捕并被指控犯罪后,法庭会提出,被告必

2、须交付一定金额的保释金才能得到保释,而且可以在家中等候审判。被告因此要雇用保释金经纪人,并交付保释金的10%作为对方的酬劳。之后,保释金经纪人会向法庭提交保证书。一旦被告没有出庭受审或在保释期间又因其他犯罪行为被捕,保释金经纪人就要自己支付保释金,被告也要被重新关入监狱。法庭再根据指控提出新的保释金。保释金经纪人以州政府允许的保险费率向被保人索取保释金的10%作为担保的酬劳,但他要确保被告肯定会出庭受审。一方面,被告用这笔钱买下了保释的权利;另一方面,保释金经纪人也要承担担保责任,一旦被告逃跑,保释金经纪人就要自己向州政府交付全额保释金。因此,他要不停地和被告联系,以确保被告在审判那一天不会跑

3、掉,而是如期出庭受审。在美国,并不是所有州都实行商业性保释金制度,伊利诺伊州、肯塔基州、威斯康辛州以及俄勒冈州就取缔了商业性的保释金制度。在俄勒冈州,如果某人被指控抢劫,他要交付5万美金的保释金,法庭会从中收取10%。如果被告出庭受审,法庭会把这10%再退还给被告。商业性保释金制度和法庭收费制度各有优点。由政府充当保释金经纪人,从理论上讲,政府人员不会因从事这一行而中饱私囊。但如果被告不出庭受审,由保释金经纪人承担责任的做法则更为有效。调查显示,如果没有物质上的刺激,被告逃避出庭受审的比率会显著提高。以俄勒冈州为例,每三名被告当中,就有一人不出庭受审。但是,在实行商业性保释金制度的州,这个比率

4、就小得多。保释金经纪人的风险如果被告最后出庭受审,法庭最终会取消这笔保释金,但如果被告未出庭受审,法庭就会通知保释金经纪人,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被告带到法庭,并向法庭解释被告未能出庭的原因,否则保释金经纪人就要向法庭偿付全额保释金。如果保释金经纪人偿付不起,他所在的公司就要代为支付。保释金经纪人从州保险部获得从业执照,保释金公司的后面有保险商公司。如果某人被捕入狱,保释金公司会提出为他作保,但保释金既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太低了,被告有可能逃避出庭受审;太高了,他又支付不起。如果某人被指控犯有轻罪,保释金就少;如果被指控犯有重罪,保释金就会高;如果犯罪行为构成终身监禁或死刑,就不能作保。一

5、般说来,在写保书之前,保释金经纪人通常希望被告能出示他们的工作和财产证明,并说明他们的家庭和社会关系,以此证明他们不会逃避出庭。保释金经纪人在决定是否为被告作保时,要把很多因素考虑在内。他们会调查被告的刑事犯罪记录,例如被捕次数、犯罪的严重程度、是否有过未出庭受审的先例等,然后根据这些因素决定担保的价值。如果某人因被指控酗酒驾车被拘留,而另一个人因涉嫌抢劫被捕,他们在给因涉嫌抢劫被捕者作保时就要有选择性。对酗酒驾车的被告,通常只要他签字就行。但对从事抢劫的被告,可能就需要犯罪嫌疑人以自己、家人或朋友的房子作为抵押。保释金经纪人韦恩斯帕斯曾为一个被告作保10万美金,这名被告被指控犯有多项贩卖毒品

6、罪。但是,这名被告在法庭审讯前就逃离美国。韦恩斯帕斯怀疑他目前藏身巴西,因此花钱雇人追捕此人。保释金经纪人不是执法人员,他们需要与执法人员合作追捕在逃的被告。韦恩斯帕斯希望能在法庭规定的两年的期限内把被告抓捕归案,以减少自己所蒙受的损失。但韦恩斯帕斯也表示,总的来说,他的生意还算顺利。他的办公室为4349名被告写了担保书,韦恩只为其中的76份担保书向法庭交付了保释金,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一。经纪公司一般会将向被告索取的10%酬劳中的一部分用于支付保险公司以及损失基金的费用,损失基金是为了一旦蒙受损失而设立的。保释金制度中的腐败和权力滥用天普大学法学院教授约翰戈尔德坎普指出,在美国的司法程序中,给

7、予被告审前自由的决定影响的唯一领域就是保释金制度。他说:“保释金经纪人在为被告作保时会向被告索取10%的定金,这笔定金是不能退还的。被告以此买下自己审前的自由。这个做法不仅会导致腐败,还会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那就是,人们可以花钱买出狱的自由。”审前服务咨询中心的执行主任蒂姆穆莱也指出:“在美国,盈利性保释金制度没有一年不出现腐败案件或腐败案件指控的。很多时候,保释金经纪人被指控在被告没有出庭的情况下不向法庭交付保释金,而且对于被给予担保但没有出庭的被告,保释金行业掌握了太大的权力,这些权力有时会被滥用。例如曾经出现过保释金经纪人误闯民宅抓错人的情况。更有甚者,还发生过导致人命的枪击事件。”另外

8、,包括美国律师协会在内的很多美国法律机构都反对商业性保释金制度,他们说这个制度对穷人以及中产阶级的被告构成了歧视,而且无助于公共安全。美国大多数刑事犯罪的被告都是穷人。如果实施商业性的保释金制度,这些人就只能被关在监狱中等候审判。但是,毒品走私犯却例外,对他们来说,搞到一大笔保释金不成问题。因此,20年来,有关方面一直希望以更合理的方法实行审前保释,一方面是为了减少对保释金的依赖,另一方面也努力确保公众安全以及被告如期出庭受审。但也有人持不同看法,巴尔蒂摩大学法学教授兼律师拜伦沃恩肯教授就指出,由私营公司从事保释金业务更省钱,也更有效率。他说,如果把商业性的保释金制度取消,就要在政府内部设置一

9、个专门负责审前保释的官僚机构,以马里兰州为例,这个机构的运作每年需要大约2百万美金。一项调查显示,在马里兰州,在法庭监管之下,逃避出庭受审的被告人数比率为14%以上。而当被告交由保释金经纪人监管时,他们逃避出庭受审的比率是10%左右,这说明,在保释金经纪人的监管下,逃避出庭受审的被告比率要低得多。如果被告向作为政府官僚机构的法庭交付保释金,政府工作人员不知道被告何时出庭,甚至也不关心他们是否出庭。因为无论结果如何,他们都拿定了铁饭碗。而保释金经纪人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如果他担保的被告不出庭受审,他就得自己掏腰包,公司还有可能把他解雇。因此,在私营公司,确保被告出庭受审关系到保释金经纪人的自身利

10、益。商业性保释金制度的好处还有,它不需要花纳税人一分钱,而且更有效率。根据美国司法部的统计数据,在美国,商业性保释金的使用正在逐步增多,1998年已经成为审前释放最流行的一种方式。20XX年,40%多的重罪被告因花钱雇用保释金经纪人而在审前获得保释,这个数字比10年前增长了24%,而40%获得保释的被告最后都会被宣告无罪或被取消指控。篇二:与我国取保候审制度比较研究与我国取保候审制度比较研究摘 要:保释制度起源于英国,美国已将获得保释的权利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建立了完善的保释制度。比较我国取保候审制度与美国的保释制度,尽管二者有诸多相似之处,但是在本质、决定主体、程序以及救济措施等方面存在很

11、大差别。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制度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取保候审率低、超期羁押问题十分严重等,应借鉴的经验,对取保候审制度进行改革,确立无罪推定和人权保障的理念,并对取保候审的具体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关键词:保释制度 取保候审制度 权利保障 无罪推定一、与我国取保候审制度之比较分析对被指控犯罪者是羁押还是释放,不仅关系到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更关系到被指控犯罪者的人身自由这项基本权利。如何在这两种价值之间找一种平衡,是现代法治国家在构建刑事诉讼程序时所不可避免的问题。在对待这一问题上,美国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判例确立了完善的保释制度,我国取保候审制度与之相比虽有诸多相似之处,如由法定机关

12、决定对被指控犯罪的人不予羁押而予以释放;都要求被释放者提供必要的保证人或保证金等条件作为担保;都要求被释放者保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审判活动等。但是二者间却存在更多的的差异,主要是以下方面:(一)二者本质属性不同保释在本质上是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权利,是保障审前释放的制度,以人身自由权保障和无罪推定原则为其理论依据。英国法学家洛克认为:”自由是自然法为规定的基本权利,是不可剥夺和转让的自然权利,根据社会契约建立起来的政治社会的法律就是用来保护人的自由的。”人身自由作公民不可剥夺和转让的自然权利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而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只有允许保释才能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充分的机会进行

13、辩护准备。羁押只是为了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保释制度并非仅仅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更是为了保障被指控犯罪者的人权,防止政府任意限制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而取保候审制度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这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中带有的职权主义特点,取保候审被界定为一种比拘留和逮捕较为缓和的强制措施。(二)决定保释或取保候审的主体不同中,准予保释与不准予保释的主体是不同的,审前程序中的警察和检察官、审理过程中的法官都有权准予保释;但无论何种诉讼阶段,如果决定不准予保释,被指控犯罪者都有权要求法官进行审查。但我国取保候审准予取保候审与不准予取保候审的主体都是相同的,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决定,审查起诉

14、阶段由检察机关决定,审判阶段由法院决定。这不仅仅是主体之间的差别,更重要的是在保释制度中,由法官对不准予保释进行审查,体现的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国家权力的司法审查和司法控制。(三)二者种类或方法不同美国主要有以下几种保释方法:1、财产保,轻罪案件被告人一般在警察局就可获保释,保释金数额由警察根据法院预先制订的”保释金称额表”确定;在重罪案件中,联邦及绝大多数州由法官确定保释金额。保释金额受到两方面限制:一是美国宪法第八条修正案规定不得要求过高的保释金,二是1984年联邦保释改革法第3142条中规定司法官员不得确定实际上导致被告人被羁押的财产条件。2、具结保释,是指被告人向法院出具保证书,以保证自

15、己按时到庭受审。3、无抵押的出庭保证书释放,是指法院确定保释金额,被告人出具保证书代替缴纳保证金,保证按时出庭和遵纪守法,否则法院将没收所确定的保释金。4、附条件释放,联邦保释改革法规定了其他释放条件,如:不得持有危险性武器或酗酒、遵守关于居住和外出旅行的规定等,法官可以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选择其中的条件,通过对被告人行动自由加以限制与约束,以保证被告人按时到庭和保护社会安全。相比之下我国取保候审方式较为单一,包括保证人和保证金两种方式;但保证人保证方式因为种种原因适用较少,刑事诉讼法及解释对保证金未作具体要求,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往往出现不规范的情况。(四)二者程序设置不同在美国对轻罪案件的被告人,签发逮捕证的司法官会在逮捕证背面直接注明保释金额或保释条件,被逮捕后即可依此获得保释;对重罪案件被告人,在审判之前,由司法官决定是否准其保释,在经审理确定有罪之后,由初审法官决定是否准予保释。如果在审判前不准被告人保释,就必须先举行听审。听审是为了确定使被告人按时到庭和保证社会安全所需的条件,检察官承担证明责任。在听审中,被告人有权获得律师帮助,有权自己作证或提出证人,也有权对控方提出的证人进行交叉询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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