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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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篇一:北京市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北京市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建设此文章被阅读:161次分享到0【字体:大中小 】【打印】【关闭】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速,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普遍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成为摆在政府部门和学界面前的紧迫任务。在20XX年北京市上,郭金龙市长提出要站在世界城市建设的高度,牢固树立大民政理念,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为北京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指明了方向。本文将重点围绕北京如何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展开研讨。一、我市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建设的现状长期以来,与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北京市实行的是典型的补缺型社会福

2、利制度,社会福利被分割为城市职工的单位福利(职工福利)、民政(社会)福利和以农村集体经济为基础的农村社会福利三部分。三者之间缺乏协调性和稳定性,形成了三个彼此封闭的、隔离的体系。一是城市单位福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高就业、低收入”的就业政策。由于社会公共福利的缺失,由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医疗、养老、各种生活福利乃至住房、教育等完善的福利待遇。城市单位福利虽具有高福利、普遍化的特征,但以城镇劳动者就业为前提。二是民政(社会)福利。建国初期,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结合在一起,统称“社会救济福利”,主要任务是解决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大量的流离失所、无依无靠、饥寒交迫的鳏寡孤独人员、残疾者、失业

3、人员等的社会救济、生活和收容安置问题。至20世纪50年代以后,社会福利才与社会救济分流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三无”(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老人、儿童、残疾人、精神病患者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体系。三是农村社会福利。农村社会福利以没有家庭或失去家庭(即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为前提,享受对象主要是孤老残幼和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因此绝大多数的农村社会成员与农村社会福利无缘,享受不到社会福利,而只有极少数的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才能享受到社会福利待遇,享受“五保”待遇和进入农村的敬老院等福利机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适应经济社会体制改革需要,北京市积极推进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初步形成了以就

4、业保障、生活保障、养老福利、医疗福利、教育福利和住房福利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框架,社会福祉水平大幅提高。(一)就业保障制度。一是建立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出台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实施办法、北京市职业生育保险规定、在全市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在做实本市企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职工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将外地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二是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制度。建立企业职工下岗申报制度,进一步放宽下岗职工再就业补助政策,对新建劳务派遣组织、社区就业组织招用下岗职工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对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的,给予专项补助。对主动参加再就业培

5、训的下岗职工给予基本生活费。三是农民工就业保护制度。创新企业参保模式,积极推进农民工参保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作,采取强制措施,对于不给建筑业民工上保险的企业最高可给予1万元的罚款。推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卡,工人的工资按月发放到实名制卡上。同时把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规划,逐步解决对外来务工人群和农民工的居住问题。四是大学毕业生就业促进制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主要措施有:从优秀毕业生中招聘中小学教师;聘用优秀毕业生参与重大科研项目;鼓励应届生进一步求学深造;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大学生到城乡社区就业等。(二)生活保障制度

6、。一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XX年,我市出台北京市实施办法,规定:凡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30元。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XX年,我市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区县当年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目前,我市农村低保年最低标准为2520元。同时,实施农村低保分类救助制度,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没有劳动能力的重残人按城市低保待遇给予救助。积极推进城乡低保制度并轨,朝阳、海淀、丰台等区率先实现率城乡低保标准

7、并轨。三是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1985年,我市开始实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由农村经济组织负责供养。20XX年,出台了北京市实施办法,规定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居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区、县农村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四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20XX年,成立市、区两级救助事务管理机构,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帮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现了从强制收容遣送向自愿关爱救助转变。五是灾民生活救助制度。对遭受地震、洪水、旱灾、

8、台风、冰雪等自然灾害的群众提供住宿、衣被、饮用水、食物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及一定的灾害补助金。六是丧葬经费补助制度。出台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城乡居民同等享受5000元丧葬补助。全面实施“零百千万”殡仪服务工程,为群众提供优质殡仪服务。建成首家城市公益性公墓,对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免费安葬,对其他市民实行低偿服务。(三)养老福利制度。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截至20XX年,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离退休人员达180余万人,退休金月人均2030元。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创立“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

9、度模式,由财政每月为参保农民支付280元的基础养老金。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市无业居民和农村人口全部纳入其中,实现了城乡全体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三是老年人福利服务制度。建立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福利养老金制度,财政出资为城乡无保障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福利养老金;制定老年人优待办法,对60岁以上老人给予医疗服务“六优先”、社区卫生服务“三优先”、各级文化馆免费开放等11项优惠。其中,65岁以上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游公园;出台居家养老“九养办法”,建立万名“孝星”评选、居家养老服务券、百岁老人补助医疗等制度,在全市城乡社区建立养老餐桌、托老所,重点解决老年人基本生活

10、、就餐难、照料难等问题,老年人“出行更省钱、就餐更方便、生活更丰富、身心更健康”。(四)医疗福利制度。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二是城乡医疗保险制度。针对无医疗保障老人和学生儿童看病贵的问题,建立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简称“一老一小”),财政每年为参保的城镇无保障老人每人补贴1100元,为学生儿童每人补助50元,老人和学生儿童分别只需缴纳300元和50元即可享受相关待遇。三是新

11、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财政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0元,到20XX年达到年补贴520元。四是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没有医疗保障的问题。五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低收入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及家庭成员患重病等特殊原因,造成经济支出过大、生活暂时困难的特殊对象、其他困难人员等四类人群均可申请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从20XX年开始,我市将原慢性病、常见病门诊医疗救助和原危重病(大病)住院医疗救助的报销比例均由50%提高到60%,原危重病(大病)住院医疗救助的报销额度则由最高1万元提高到3万元。(五)教育福利制度。一是免费义务教育制度。全面实施九年制义

12、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生活补助。二是职业教育补助制度。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20XX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城乡低保农村困难家庭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全额补助。三是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制度。1998年,制定了北京市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规定流动人口中凡随父母来京,年龄在6至15周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且

13、其父母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并已取得暂住证的,可以申请在本市中小学借读,接受义务教育。20XX年,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和初中取消了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的借读费。从20XX年秋季学年开始,流动人口子女同等享受义务阶段免费教育。四是特殊教育制度。特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盲、聋、哑、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儿童和青少年,设有盲校、聋校、培智学校等。北京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23所,现有特殊学生20XX余人,基本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学校为骨干、其他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五是教育救助制度。建立针对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大学就学的教育救助制度,城乡低保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的子女上学可获一

14、次性入学救助4000元。(六)住房福利制度。一是经济适用房制度。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应符合的条件:(1)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2)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15、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二是廉租房制度。申请条件主要有:(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2)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3)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6)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三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本市所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个人两方缴存,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2,月缴存额上限为2906元。住房公积金可用于家庭购、建住房,自有住房的大、中修,超过家庭工资总额收入部分的房租等支出。四是住房补助制度。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无房老职工和新职工月住房补贴为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乘以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目前月住房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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