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试验小学监考阅卷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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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沛县试验小学监考阅卷工作制度篇一:陇头小学监考阅卷工作制度陇头小学监考阅卷工作制度为了搞好我校期末检测及阅卷工作,严肃考纪考风和阅卷纪律,使之井然有序,同时也为了检查教与学的真实效果,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的每一份试卷,特制订本制度。 监考部分一、教导处在考试之前必须作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安排考场,公布考号,下发考试通知,安排阅卷工作等,并对教师在考务中的工作行使监督和执行权利。二、考试时间和科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三、考场安排以考前学校下发的通知为准,不得擅自更改。若有在考场安排上出现与通知相违背的现象,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罚。四、第一科考试之前20分钟,所有监考教师到教导办公室集合点名,其

2、余各科考前10分钟集合。迟到者按考勤制度执行。五、端正考务作风,严肃考务纪律,任何人不得在考试和阅卷期间徇私舞弊,教师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罚:1、 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借故到本教室或其他地方逗留的;2、 考试中学生不按考号入座的或者冒名顶替的;3、 在试卷的分发、装订等工作中不按制度或通知执行的;4、 阅卷时未经阅卷组长同意借故串门,作弊的;5、 在登分、输分时作弊的;6、 监考时作弊的,如对学生进行提示或私下指点的等。六、监考教师在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督促学生对号入座,写清学校、班级、姓名、考号,考试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七、监考期间,监考教师必须忠于职守,不准看报纸

3、,杂志;不准答题,不准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考室;不准在考室内频繁走动以影响学生答题;不准聊天等,若在考试时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向巡视人员报告。八、一年级的考场负责人要用普通话中速考题念两遍,念一题做一题。九、装订试卷时每20份装一本,不得混装、倒装、漏装,不得将学校,考号、班级等装订在封签之外。阅卷部分一、阅卷时要严格服从阅卷组长的安排,先确定标准答案,再进行批改。数学要给出步骤分,语文作文同者要从严扣分。总分时,要在每匝试卷的第一张上写上总分人姓名、总分。二、试卷清理时如果发现有批改或总分上的错误,必须当场提出,经查实后进行修改。否则不予更改。三、各位教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每一份试卷,不

4、凭个人好恶,不带感情色彩,没有主观偏见的评价学生成绩。四、阅卷采用流水作业。阅卷人首先要在题号前签字,以便查阅。对于客观题,要准确无误的评价,如改错3处以上将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对于主观题,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要标准一致,宽严适度。五、阅卷时,所有教师不得窜堂,以免影响评改进度和评改质量,如有违背,由阅卷组长报教导处,由教导初提出警告并作好记录,情节严重者,扣年度考核分1分。六、评改语文中的作文时,应该定为四个等级:优(90分以上)、良、中、不合格(60分以下),特别要注意优等和不及格作文的评定。数学计算题要看关键的一步过程,这一步正确可以给一半的分,其余酌情给分,应用题重在考虑学生的分析能力

5、和列式计算,记分要合理调配。七、一、二年级语文95分、数学95分为优,三至四年级语文90分、数学90分记为优;五至六年级语文85分、数学85分记为优。75分以上为良好。60分至75为及格。59分或分一律记为60分。八、各年级在总分后,启封过分前,在阅卷组长的带领下先自查,然后通知任课教师复查。复查时,所有教师不得带笔,如确有错误,由年级负责人予以纠正并签字。九、复查完后,由阅卷组长组织本组人员把成绩册和统计表按要求填好,填准(用碳素墨水笔或签子笔、一式二份),交教导处验收后,人员才能解散,否则,按出勤制度执行。篇二:监考阅卷制度连湖中学监考阅卷管理制度组织学生水平测试是检验教学成果的主要举措之

6、一,按学校要求认真监考阅卷是每位教师的工作职责。为了保证各种考试能公平、合理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从而达到促进教学、激励学生进步,特制定连湖中学监考阅卷制定,希遵照执行:一、监考1、监考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按时到指定的考场进行监考,凡迟到者扣币10元,凡旷监考每场扣币60元。2、监考人员不经教务处同意不得请假,更不得随意调换考次和考场。如因请假或无故调换延误考试时间,每堂扣币20元。3、监考人员不准将与考试无关的阅读刊物、以及其他物品带入考场。4、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须勤巡视。对发现有作弊倾向的学生要警告提示。5、监考教师要加强组织纪律性,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必须在考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

7、取试卷,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面向全班学生启封试卷,以保证学生在考试铃响时开始答卷。6、试卷中如有的题目字迹不清,教师可作说明,但不得解释题意。如发现试题有错误,应及时向巡视员反映,同时向教务处反映,统一作出处理,个人不得擅自更改。7、监考时务必提醒学生填好考室号和座位号。不得看书报、玩手机、批阅作业、做题目、交谈或擅自离开教室,也不得随意串行巡视。8、除学校考试负责人可进入考场外,非监考教师不得进入考场,监考教师不准串考场。9、收卷时必须按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连续收齐。不得将试卷混装、倒装。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元。10、对违反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者处罚10元,以巡

8、视员记载为准。二、阅卷1阅卷必须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按时到位。凡迟到或早退按每次10元扣款,凡旷阅卷每场扣罚60元。2、阅卷前必须认真学习评分标准,统一尺度,并严格执行评分标准,未经集体讨论或经组长同意,不得擅自修改。3、阅卷采取流水作业法,必须在首页签名,阅卷过程中若出现2张以上错改、漏改、加错分按5元每张处罚到责任人。4、阅卷一律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等级要清楚,字迹要工整,不得乱涂乱改,凡需改动要经组长或组员同意,并在更正处签字方为有效。5、阅卷教师要认真负责,不得出现误判错批情况。试卷评阅后,一律不得随意加、减分数。如若发现,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校纪处分。6、登分后,任课教师可以查阅试卷,对

9、查阅出的问题卷交教务处将做好记载.7、阅卷过程中不准撬开试卷看考生信息,每发现一次扣币10元。 考试期间的出勤除扣相应钱币外纳入平常出勤考核。连湖中学校篇三:监考阅卷制度教师监考要求为加强学校考试监考管理,树立良好校风、教风、考风,现重申教师监考要求如下:1、按时到岗,杜绝迟到。开考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清点份数及内容;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要求考生按顺序就座并检查;提醒考生将所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强调考场纪律。2、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并督促学生将班级、姓名、学号写好,并检查。3、监考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看书、看报、睡觉等,关闭手机,或把手机设置成震动,不在考场内拨打、接

10、听手机;不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交谈;不得随意离开考场。4、学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监考老师要准时收卷,不得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收卷后清点份数,卷头朝一侧,上交教务处。5、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提醒考生。6认真监考。加强巡查,及时警示学生中出现的作弊苗头,对于作弊事实进行记载、并及时获取作弊证据,上报教务处。7、监考教师有权制止除学校领导及考务人员以外的任何人入场。监考教师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监守自盗,如有违反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8、收卷时,要逐一检查试卷份数,试卷顺序按小号在前大号在后,不得错装、倒装、漏装、丢失。木兰中心小学教务处考试阅卷要求1、阅卷组长是第一责任人

11、,阅卷人对阅卷项目承担直接责任,阅卷教师要服从阅卷组长的统一安排,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阅卷,不得无故迟到、早退。2、阅卷前由阅卷组长组织阅卷人员核对答案,并组织学习评分标准和阅卷要求,然后试评35份,若发现自行不能处理的问题,须及时与相关负责人联系,流水作业。3、阅卷必须客观、公正、客观,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要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若试卷有争议的地方需经阅卷组长同意方可更改。4、阅卷必须用红色圆珠笔书写,要有批阅痕迹。答案完全正确时统一打“”,完全错误时打“”。5、评分时一律按得分(正分)标示。大题、小题均要标示得分,最后大题得分要登记在试卷标头上对应的分数框内。6、阅卷和核分时应本着对任课教师、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复核,至少两遍,减少错误,登统完毕发现漏评、漏记或总分统计错误必须经阅卷负责人上报教务处,签字后方能更改,所教学科教师无权更改分数。7、阅卷期间或阅卷前后,非阅卷人员不得进入阅卷现场(即避嫌)。8、阅卷后要进行认真复核, 不得漏评、漏记或分数统计错误 不得私自拆开试卷,严禁将试卷带离规定阅卷点评阅。木兰中心小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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