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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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保证金制度篇一:保证金管理规定武穴建达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外协施工队保证金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切实保障武穴市建达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在厂外协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二:保证金缴纳范围武穴市建达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进场施工的外协施工队。三:保证金缴纳细则1、 为保证建达公司生产项目正常运作及外协员工工资待遇保障,避免劳资纠纷的发生,各外协施工队须服从建达公司管理安排,在施工初期按下表标准额度缴纳保证金,并由外协施工队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确认。交予建达公司财务部代为保管,待此外协施工队施工项目全部结束,无任何纠纷前提下,建达公司财务部在三个工作日之内返还全部或剩余保证金款项。如若此外协施工队发生保证金缴纳不

2、到位,金额不足等情况。建达公司有权在工程款项中直接划拨相应资金以补齐。外协方不得有任何异议。2、 保证金缴纳表:3:新进厂施工队,先采取按花名册20XX元/人缴纳,施工2个月后按实际在册人数补交3000/人,建达公司将在此施工队工程结算款中予以相应扣除,并将缴纳金额书面告知施工队负责人。4:对于已经进驻建达公司场施工的施工队,将采取按花名册及实际上工人数5000/人缴纳,如若限期未缴纳的,建达公司将从所欠保证金施工队工程款项中强制扣除,并将缴纳金额书面告知此施工队负责人。三、保证金的使用及管理外协队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纠纷情况时,建达公司管理部门有权在书面通知外协队后,使用保证金并书面告知此

3、外协队保证金使用去向及其金额,并交由此外协负责人或所属施工队带班签字确认。1:在建达公司按时结算工程款的前提下,施工队拖欠所属员工工资超过2个月的,或欠罚额度超过壹万元的。2:施工队辞退所属员工,不及时结付其工资或无理拒付的。3:施工队违反与所属员工劳务合同约定,无故克扣工资或拒付。外协员工投诉至当地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责成建达公司协调解决的。4:外协施工队负责人或法人私自出走,一周内联系不到本人或拒不回来处理所属员工善后问题的。5:外协施工队违反建达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给建达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又拒绝赔偿的。6:拖欠建达公司房租水电等其他款项拒不缴纳的。7:外协施工队涉及到法律纠纷,国家司法部门要求

4、建达公司强制执行的。本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为武穴建达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武穴市建达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行 政 部篇二: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中实集团制度调研与建设领导小组文件浙中实建设财制字006号 签发人: 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改稿)为进一步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工程项目(班组)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证金)的安全提交和及时退还,切实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二、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原则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收取的原则。公司财务处负责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中明确规定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都必须遵守本制度。三、投

5、标保证金的缴纳额度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按投标总价的35收取,具体金额根据招标项目进行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一)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时限、地点和金额。(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户,进账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三)投标保证金应以支票、电汇、现金等方式提交。收缴时间以保证金进账时间为准。(四)保证金到账后,由财务处负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给投标人,收据上应注明投标人信息、投标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第1页,共3页(一)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或进场

6、开工施工后1个月后,未中标者可凭投标保证金交款收据,到公司财务处申请保证金的退还。(二)未中标者为单位的,必须由经办人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附件一)同时提供由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和保证金交款收据,经公司投标组织部门、财务处、督查处等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直接将款项以转帐的形式支付到未中标单位指定的帐户。(三)未中标者为自然人的,由未中标者本人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保证金交款收据,经公司投标组织部门、财务处、督查处等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退款给未中标者本人,并由本人出具收条。(四)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收款人必须是投标人,必须与投标时的名称一致。(五)

7、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不计付利息。六、中标和未中标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在现场在招标文件上签字确认;或经当面询标后确定的中标和未中标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询价单上签字确认。七、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如中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中标手续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在招投标过程中有组织其他人投标围标、串标、恶意提高总报价或单项报价以及中标后无正当理由退出等行为的,公司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八、根据招标文件约定,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中标者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时,中标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差额部分,同时并由中标者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给财务处,由财务处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给中标者

8、。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中标者按合同或约定履行完毕后,经公司相关处室确认无异议,在结算时一并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十、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经公司制度调研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修改亦同。十一、附件附件一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浙江中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8月15日第2页,共3页篇三:保证金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财务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修养责任,建设部、财政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

9、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五年一月十二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

10、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第四条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

11、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第六条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

12、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第七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第九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条 发包

13、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第十一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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