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服务群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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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服务群众制度篇一:村干部坐班制度林盘村村干部坐班制度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解决群众常常为盖一个章、签几个字,跑很多“冤枉路”,花不少“冤枉钱”及群众办事难和办事效率低等问题,林盘村党支部积极探索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有效形式,采取三项举措,推行了村干部坐班制度。 一是明确坐班职责,扩大服务范围。为推行村干部坐班制度,满足群众服务需要,我村制定了村干部坐班职责:认真受理村民来信来访,积极处理村级日常事务;帮助群众代办相关事务,为外出流动人员提供方便;接受村民对村级工作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民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本村发生的突发事、急难事;负责

2、上级及其他来客的接待工作;负责村级活动场所的卫生和安全等其它工作。同时,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坐班服务事项由单一的为群众办事、签字、盖章,逐步向政策咨询、信息提供、技术支持等领域延伸,使村干部坐班向多方面、全方位发展。 二是规范坐班要求,提高服务效率。在村干部坐班过程中,村委要求村干部坐班坚持“便民、公开、热情、高效”的原则,全部实行“阳光操作”,规范程序。1、村委办公室坐班:每周确定为村两委会成员轮流坐班,早9:00,下午3:006:00无特殊情况坐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2、社区坐班:逢四逢九赶场天,由村两委会成员轮流到社区集中坐班,便于群众集中办事。对村民要求办的事,要认真对待,能现场办理的事项

3、予以当场办,不能现场办理的要告知办理期限,需要到乡镇或其他部门办理事项的予以协助,需提交村两委会集体研究的要及时提交,无法办理的要予以解释;对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村主要领导或镇党委汇报;坐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好村干部坐班登记表,并做好相关资料保存工作;坐班人员服务态度要端正,做到热情周到;坐班时要及时做好交接工作。三是健全坐班机制,增强服务效果。为规范村干部坐班行为,坚持按规矩办事,镇党委给各村印制了村干部坐班职责,定期组织人员对坐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每发现1次不在岗给予口头警告,口头警告3次者给予黄牌警告并扣发一定金额工资,4次以上(包括4次)者,年内不予评优、评奖,是支部成员的建议

4、支部大会予以调整,村委会成员者交村民大会予以罢免。村组干部因事因病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在5天以内的向包村领导请假;5天以上的向镇考核领导小组请假;10天以上的由考核领导小组签字报镇长或书记批准方可请假。对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每天扣罚工资10元。同时将检查情况建立台账,定期向干部群众通报并纳入村两委会年终工作考核,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服务意识,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推行村干部坐班制度,解决了当地群众的许多实际问题,村干部肩上有了担子和压力,服务群众意识明显增强,至目前,在推行村干部坐班制度中,已为当地群众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证明和计划生育指标申报等问题47件,接受群众咨

5、询743 人 , 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39 件 , 解决和办实事 86 件。这一新型办事制度的推行,不仅破解了村干部职能如何由管理型为主向服务型为主转变的难题,也极大地增强了村干部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篇二:党员干部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党员干部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党员干部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总体要求是: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二条 党员干部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原则是:坚持领导带头、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第三条 党员干部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基层劳动保障、平安创建、产业富民、教育医疗、民生改善、弱势群体救助、基层基础建设等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了解群众。及时掌握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想,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学习群众。虚心学习群众的聪明才智、淳朴品格和识大

7、体、顾大局、吃苦耐劳、积极创业的精神,学习他们身上体现出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三)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技术服务、信息服务、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四)引导群众。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构建社会和谐;引导群众发展富民产业,促进增收致富;引导群众增强民主意识,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引导群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参与到全旗改革发展大局中来。(五)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二章 建立基层联系点第四条 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通过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当地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并发挥好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第五条 处级

8、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苏木乡镇场街道、一个嘎查村(社区、分场)作为基层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工作不少于12次。第六条 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每人联系一个嘎查村(社区、分场)作为基层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工作不少于15次。第七条 苏木乡镇党政负责人每人至少联系1个嘎查村,作为固定的基层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工作不少于20次;结对联系2户以上基层群众,每年走访不少于2次。第八条 副科级党员干部每人结对联系2户基层群众,每年走访不少于2次。第九条 普通党员干部每人要结对联系1户基层群众,每年走访不少于2次,电话联系不少于4次。第十条 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与党建联系点、扶贫攻坚等工作统筹考虑,联系时间不少于

9、1年,无特殊情况不进行调整。第十一条 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社区、分场)普通党员干部要利用距离群众最近、服务群众最直接等优势,经常性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第三章 深入调查研究第十二条 党员干部要经常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真实情况,通过“解剖麻雀”认识规律,更好地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90天,同时坚持到基层联系点开展驻点调研。(一)处级领导干部每年下乡蹲点调研不少于7天,至少撰写3篇调研文章。(二)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每年下乡蹲点调研不少于10天,至少撰写2篇调研文章。(三)苏木乡镇领导干部每年下乡蹲点调研不少于20天,至少

10、撰写2篇调研文章。第十四条 机关党员干部要利用探亲休假等机会开展随机调研。第十五条 党员干部到基层开展工作,要坚持记好“民情日记”。第十六条 每年3月为“全旗干部下乡调研走访月”,集中开展下乡调研走访活动。第四章 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困难第十七条 对在下基层时发现的群众生产生活难题,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第十八条 对短期无法解决的群众困难,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解决时限。第十九条 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群众困难,要分门别类,逐级上报,由上级部门按业务归口确定承办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第二十条 涉农涉牧部门要重点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基础、产业发展上的困难。第二十一条 交通部门党员干部要重点帮助群众解决交通不便

11、、出行难等问题。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门党员干部要重点帮助群众解决入学难问题和贫困学生的救助。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部门党员干部要重点帮助群众解决看病难等问题。第二十四条 其他单位和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第五章 开展谈心谈话第二十五条 党员干部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方式,广泛与基层群众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形成共识。第二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与干部群众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第二十七条 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2次有组织的与

12、干部群众谈心谈话活动。第二十八条 苏木乡镇场街道党政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2次有组织的与干部群众谈心谈话活动。第二十九条 党支部(总支)书记每年至少开展2次有组篇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辖区群众提 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坚持公开、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制订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树立为民务实勤政形象,热情周到的服务形象,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举止文明的仪表形象。二、全面推行阳光办务。实行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服务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和责任人员

13、全公开,工作人员在办公桌上要摆放桌牌,佩戴胸牌上岗。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办事的群众,承诺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准备的资料。在承诺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各窗口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保证有工作人员,不得以经办人外出或其他原因拒绝收件与办理。四、责任追究。社区干部有以下行为的,应当给予处理:1、在执行公务时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2、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3、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4、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5、故意

14、不按时限办完手续的;6、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上述行为情节轻微者,给予效能告诫;不够效能告诫者,应给予诫勉教育;情节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逐步推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构筑全程办事代理运作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为民办事制度,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一)来访接待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服饰整洁、热情礼貌,言行得体。党员群众到服务中心办事、求助、咨询等,要态度和蔼、微笑服务,认真倾听情况和意见,耐心解释和答复问题,为党员群众前来办事提供宽松、愉快的环境。(二)首问责任制:党员群众到服务中心办事、求助、咨询等,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

15、任人,要如实填写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办理。如遇经办同志不在时,接待人员应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在事后将情况转告经办人,由经办人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答复。严禁任何形式的推诿塞责,敷衍应付。(三)办事承诺制:要本着“急党员群众所急、想党员群众所想、为党员群众所需”的原则,对党员、群众要求办理或代理的服务事项,一般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做到急事急办。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向党员群众说明。(四)情况报告制: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群众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做到一事一记,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馈处理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求助,要进行个案专报。服务中心还应定期汇总分析党员群众求助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报告。(五)登记归档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各类便民服务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六站”工作职责党建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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