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州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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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委发201713号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9日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近年来,全市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的情况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明显改善。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一

2、些结构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为了确保在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更大幅度地改善环境质量、更加有效地防控环境风险、更加有力地规范环境秩序,紧抓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契机,紧扣结构调整、治污减排、生态保护、政策调控、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根据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紧扣聚力创新、聚焦富民

3、、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突出为民导向、问题导向、质量导向和法治导向,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实践,实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向绿色循环低碳转变,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大幅提高,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更加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趋系统完整,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3.9%以上,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比例达到60%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类)的水体基本消除。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到2020年,

4、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减少760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非电力等其他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降低到35%以下。(市发改委牵头,经信委、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委、水利局、质监局等履行相关职责,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1压减燃煤发电和热电机组数量,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沿江地区除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供热项目。在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实施热电整合,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大机组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小热电和分散锅炉关停整合工作,对热电企业数量多的地区加大整合力度。2分类整治燃煤锅炉,禁

5、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3压减非电行业生产用煤及煤制品,削减钢铁、水泥产能,取缔“地条钢”等非法钢铁生产企业。在纺织、印染、电镀、机械等其他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效产能。落实“去产能”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3年内完成省下达的化解钢铁产能任务,化解平板玻璃产能不低于1000万重量箱,关停及实施低效产能淘汰企业2000家,实施兼并重组、帮扶解困及破产重组困难企业200家,“僵尸企业”基本出清,实施产业转移和“走出去”发展项目不少于1

6、00个。4严控煤炭消费增量,对所有耗煤行业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耗煤项目一律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所有非电行业新增耗煤,一律实行煤炭消费量2倍及以上减量替代。5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大力开发太阳能、地热能等,积极稳妥地利用区外来电尤其是水电推进建设能源变革典范城市,加快建设智能电网。(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着力去库存、控增量、优总量,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到2020年,全市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占全市化工企业总数的50%以上。(市经信委牵头,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

7、、环保局、商务局、安监局等履行相关职责)1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化工监测点)淘汰力度,开展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排查,严格执行低端落后化工产能淘汰的地方产业政策。2018年底前,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2实施沿江化工行业优化提升整治方案,落实“一企一策”,明确淘汰关闭、搬迁入园、整治提升等要求。到2018年底,完成长江沿岸重点规划区域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务。到2019年底,沿江地区全部化工企业数在2016年底排摸数量的基础上压减30%。3实施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到2018年底,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务,两区(化工集中区和工业

8、集中区)以外化工生产企业全部实施关停并转。4清理并规范化工园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强化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规范化建设,完善现有9家化工园区、2个化工集中点环保基础设施,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建立并完善数字化在线监控中心,加快环境监控预警和风险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园区内危废处置企业的运行管理,对废水、废气扰民治理无望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2018年底前,对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基础设施差、环境空间防护距离拆迁不到位、老百姓投诉多的化工园区,取消化工园区定位。5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可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不得新建化工项目;工业区内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

9、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除以上两种情况,禁止园区外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化工项目。入园进区的项目产能必须按照省“263”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执行。6强化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监管,企业要建立危化品贮存品种、数量动态管理清单,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一律予以关停。(三)治理太湖水环境到2020年,太湖湖体(苏州辖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稳定保持在II类,总磷达到III类,总氮达到V类。流域总氮、总磷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4.13%和13.76%。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淀山湖(

10、江苏辖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继续保持或优于III类,总磷达到类,总氮达到类,富营养状态进一步趋好。阳澄湖水质进一步改善。(市环保局(太湖办)牵头,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交通局、农委、水利局履行相关职责)1持续降低环湖一级保护区(吴江区、吴中区、苏州高新区、相城区)、望虞河沿线地区(张家港市、常熟市、相城区)、省界区域(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工业污染负荷,制定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大幅削减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产能和企业数量。2严格按照太湖流域氮磷控制要求,大幅削减流域氮磷排放总量,将总氮指标纳入补偿因子,全面提高补偿标准,其中总磷指标的补偿标准提高至太湖流域以外地区的2倍以上

11、。制定、实施苏州市阳澄湖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试行)。3提升工业集中区污水收集、处置能力。推进区域污水管网建设,逐步实现企业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收集,杜绝雨污混排。提高集中区污水厂处理能力和水平,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加快升级改造。建立接管企业控制阀系统,提高接管企业自动化管理水平。昆山市要于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收集、处理。吴江区、相城区要加快区、镇污水处理企业整合、提标,提高达标水平。4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太湖一级保护区打造成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到2020年,化学农药、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20%以上。逐步将太湖一级保护区建成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实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不

12、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全面规范二、三级保护区内所有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养殖行为,取缔所有非法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严格控制网围养殖面积,太湖、阳澄湖网围养殖面积控制在4.5万亩、1.6万亩以内,规范池塘循环水养殖,严格执行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5强化蓝藻、水草巡查科学打捞力度。按照“两个确保”要求,加强太湖、阳澄湖、金鸡湖蓝藻预警监测和人工巡测,苏州工业园区2017年建成阳澄湖水源地蓝藻自动监测预警系统,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认真落实太湖、阳澄湖、金鸡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实施机械化蓝藻、水草打捞能力建设,完善水草打捞方案,

13、科学打捞和管护水草。6加快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2017年完成我市范围内的400总吨以上的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工作,强化已建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探索多功能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船的建造和推广使用工作。(四)治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到2020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0%,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与昆山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80%,积极开展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市市容市政局牵头)进一步提高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至2020年全市产废企业(国控、省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100%。加快提升危废焚烧处

14、置能力,基本满足处置需求。(市环保局牵头)1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和处理处置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逐步完成市区生活垃圾处置“6+2”工程建设。2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3加强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实现苏州市区、所辖市建成区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全市全面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4全市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资源共享,提高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处置能力。5加快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建设,基本解决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加快实施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

15、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填埋场扩建项目建设。2017年底前吴中区、相城区分别投运2万吨/年、2.5万吨/年焚烧处置项目;2018年6月前太仓市、昆山市分别投运1.98万吨/年、1.8万吨/年焚烧处置项目;2018年9月前张家港市投运1.5万吨/年焚烧处置项目;2018年12月前苏州高新区、吴江区投运2.1万吨/年、6万吨/年焚烧处置项目;苏州工业园区开工建设3万吨/年焚烧处置项目。6对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未如期完成的地区,暂停该区域产废项目的环评审批。按省政府“四个一批”要求,全市化工企业实际年产危废量500吨以上且当年均未落实处置去向或企业内危险废物累计贮存2000吨以上的,要求限期安全处置,逾期

16、未完成的,实施关停。对其它企业,危废贮存场所无法满足实际贮存危废要求且未落实处置去向的,要求限期安全处置,逾期未完成的,实施停产整改、关停。(五)治理黑臭水体到2018年,各地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各镇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各地人民政府按照苏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严格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内黑臭水体治理。大力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市水利局牵头,环保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等履行相关职责)1大力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接纳管理,到2020年,苏州市区、所辖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市新增污水管网长度1138.3公里以上。2全面推进城镇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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