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上机考试中国政治制度史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800664 上传时间:2019-06-19 格式:DOCX 页数:58 大小:82.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大上机考试中国政治制度史_第1页
第1页 / 共58页
电大上机考试中国政治制度史_第2页
第2页 / 共58页
电大上机考试中国政治制度史_第3页
第3页 / 共58页
电大上机考试中国政治制度史_第4页
第4页 / 共58页
电大上机考试中国政治制度史_第5页
第5页 / 共5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大上机考试中国政治制度史》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大上机考试中国政治制度史(5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电大上机考试中国政治制度史小抄篇一:电大中国政治制度史期末复习资料小抄版6705中国政治制度史(机考)复习题一、判断题国语?楚语记载:颛顼,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是谓重、黎绝地天通。颛顼的“绝地天通”的涵义,是指颛顼以政治权力拥有者的身份,垄断了沟通神、人的巫术权力。礼记?表记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说明巫术活动在商代盛行。商代的青铜器除武器和部分器皿之外,绝大多数是用于生产活动。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1年12月2日正式颁布。是一部永久性的宪法文件。新约法,就是中华民国约法,是由临时约法增修而成的,形式上拼凑了西方国家的法律条款,实际上是确认了袁

2、世凯的独裁统治,因而又称袁氏约法。对大总统实行一切有效的制约。中华民国鄂州约法,简称鄂州约法,它是中华民国成立以后颁布的第一个有宪法性质的文献。1861年设立的总理衙门,自始至终是一个办理外交的机构。1870年,北洋大臣由直隶总督兼领成为定制后,南洋大臣由两广总督兼任也成为定制。1911年12月2日正式颁布的鄂州约法,虽然并非永久宪法,却是选举临时大总统,成立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依据。按照清朝的政治体制,南洋大臣与北洋大臣名义上隶属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以,两大臣实际上没有相当的独立处置事务的权力。八股文除了应付科举,还在公私文书、记事、抒情、说理等方面,使用这种文体。八股文的惟一作用就是应付科

3、举,无论是公私文书、记事、抒情、说理等,都无法使用这种文体。北洋大臣的地位与权限与南洋大臣相同。北洋通商大臣依例由两江总督兼任。春秋时期,各国有总揽国家政务的执政大臣,名称和制度均统一。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转型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是重大的,但是转型所带来的变化主要是在形式层面,因此,转型后的中国社会与西周时期表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转型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是重大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制度和文化样式就是由这次转型奠定的。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转型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是重大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制度和文化样式就是由这次转型奠定的。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变化主要是在形式层面,政治制度的许

4、多细节也出现了相应的调整和变化;并且,中国政治体制的核心精神也发生了根本改变。从黄帝时代开始,中国文献开始频繁地出现对战争的记载。在我国国家起源阶段出现如此之多的战争记载是偶然的。从现代政治学理念上看,皇帝既是国家元首,又是国家一切最高权力的拥有者。中国历史上,皇权等同于整个政治机构。从制度设置看,东汉的尚书台只是皇帝私人秘书班子,并无决定之权,但是,实际上尚书台分享了皇帝部分权力,起到了宰相作用。从中国历史上看,宦官乱政,以东汉、唐、明为最,其中又以明为甚。 大业二年(公元606年),隋炀帝定制以十科举人,但只有“文才秀美科”(即唐朝的进士科)是常设科目,其余皆临时设置,表明隋朝的科举制尚处

5、于草创阶段,取士的范围还不是很大。东汉初年,光武帝设司空,罢御史大夫,以御史中丞领御史台。御史中丞,其秩次于尚书令,品秩比较低,但权势很大。朝贺时,时称“三独坐”,御史中丞不包括在内。对中国政治学来说,政治制度史在学科中占据了一般的地位。 恩荫制,是指子孙依靠父祖的官爵或功勋保举任官的制度,是西周“世卿世禄制”在秦以后的一种变异形态分封制在西周呈现出多极化的特征,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各级政权的基本体制形式。 汉代,司马迁著史记专辟礼书、乐书等,首次在正史中为制度史在资料整理与研究建立了专题形式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下诏命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极

6、谏之士”,并要求扩大举荐范围,平民不在举荐之列。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设置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分部巡行监察。刺举不法。西汉时刺史属于中央派往各地定期巡视监察的官员,还不是地方政府的首脑。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设置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分部巡行监察。刺举不法。西汉时刺史属于中央派往各地定期巡视监察的官员,还不是地方政府的首脑。东汉刺史的地位大致与西汉相同。淮军是由曾国藩创办的一支地方武装。靖难之役之后,明代皇位继承趋于稳定,基本都是父子相传,即嫡长子即位。九品中正制始于曹魏。到西晋时期,派到各地

7、的中正已完全为士族所控制,门第成为入仕的首要条件。科举制在宋代已逐渐完善。随着科举规模的扩大,国家官僚系统的基本构成已是科举出身的文官。历史上的百日维新运动,与洋务运动一样,核心在于引进西方先进技术。两汉的察举和征辟、魏晋的九品中正制,以及隋唐的科举制,意味着职官选任置于中央政府的统一控制之下,中央集权体制各系统间的协调进一步加强。两宋时期的言谏和监察制度出现了重要变化。但是,宋代言谏对象仍然是皇帝。辽皇帝以下,设置南北两套管理机构。即北面官和南面官。所以,北府宰相与南府宰相地位同等。门下省是唐代宰相机构之一,其侍中等长官要参与政事堂议政,即参与朝廷决策,但其对决策所承担的责任与尚书、中书二省

8、相同。明朝初年,朱元璋鉴于历代宦官乱政的教训,严禁宦官干政。所以,宦官干政没有在明代重演。明朝的内阁因要对政务先提出处理意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皇帝的决策,对六部及院、寺之间的关系,内阁也能起到一定的协调作用,因此,内阁承担了汉唐宰相的权力,是真正的宰相机构。明朝官员致仕后,可以留住京师或任所所在城市。明朝立国之初即确立了封藩制。洪武二年,定封建诸王国邑及官属之制,此后有明一代除储君外的皇子均为王。永乐以后,藩王的权力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有明一代,避免了藩王的作乱谋反。明朝中央司法机关有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称三法司。明朝朱元璋在皇位继承上,完全遵循立嫡以长不以贤的原则。明代宦官还领导一个

9、全国性特务机构,一是锦衣卫,一是东厂,合称“厂卫”。明代南京作为陪都,仿照北京的中央政府框架,设六科给事中,只是每科只有一人,其职责与北京六科同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年间开始设六科给事中,以后逐渐定型。明代六科官员品秩虽低,权力也小。南京临时政府的立法机关是临时参议院。1912年1月28日成立于南京,同年4月29日迁至北京,至1913年4月8日自行解散。从制度上讲,临时政府临时参议院具有临时国会的性质,是国会的前身,获得一般总统制 国家议会对总统的监督权。南京临时政府的立法机关是临时参议院。从制度上讲,临时政府临时参议院具有临时国会的性质,是国会的前身,但是,它没有获得对总统的监督权,对临时大总统处

10、于一种事实上的软弱地位。因此,中国的社会形态与国家体制仍然是专权的。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突出总统权力的不完全的三权分立的民主共和政体,有着独立的司法机构。秦朝实行郡县两级制,将郡作为国家地方政权的基层组织。秦朝实行郡县两级制,将县作为国家地方政权的基层组织。秦以后郡县制成为地方的基本建制。秦汉以来,台谏之权一直处于分离状态。隋唐时期,言谏之权归门下,监察之权归御史台。两宋也是如此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创建皇帝制度,到1927年国民革命时被废除。秦以后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体制格局的确立,终结了历史上的分封制度。清朝除了常设于中央对口行使职权的十五道监察御史外,在地方上,还设置了三级监察机构,其中巡抚一

11、职,是省以上的监察官员。清朝官员俸禄也是继承明朝制度,主要有米、钞、布、盐等。清朝省级官员以巡抚为一省主官。除巡抚外,还有承宣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它们是并列的关系。清朝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以取代传统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作为承旨办理军国要务、任免官员、呈递章奏、起草谕旨的中枢机构。军机处成为国家的正式机构。清朝致仕制度基本沿袭明制,官员退休年龄为70岁。清末“新政”,在政治体制上的改革,涉及政治机构、军事、文化教育和法律。无论是涉及范围,还是实施力度,都远远超过了康有为、梁启超变法所实施的改革,所以,这些改革阻止了辛亥革命的爆发,同时延长了清 政府的统治寿命。清袭明制,学校是科举考试的必由之路。明

12、、清两代的科举考试以八股文为固定程式。 商代的内服与外服,是将国家分成中央和地方两个部分。内与外,指的是所处的位置的不同。内服指王畿;外服是王畿外由各类地方势力所管辖的区域。这两个部分,商王控制的力度是相同的。 商代对神灵十分迷信,商王几乎任何事情都要卜问,商纣王说:我生不有命在天。商代社会普遍信仰的是巫教,商代王权合法性观念完全是巫术思维的产物。 商人巫术活动盛行,主要表现在卜辞中。商王对青铜器的独占,是因为青铜器的实际用处。 世袭制,作为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的国家权力转移形式,它的实施有助于避免因对皇权的激烈争夺而引发的政治动乱。所以,在中国历史上,世袭制对政治稳定的作用十分明显。世袭制代替

13、禅让制,有一个基本前提,即一个族系在联合体内只要取得一般性优势。谥号是皇帝专有的,皇后虽然母仪天下,也不能有谥号。宋朝军事权由枢密院、三衙、兵部三方分掌,其中枢密院为最高军事行政机关,长官称枢密使,拥有指挥军队的权力。宋朝在尽量分散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力的同时,扩大了监察系统的权限:御史被明确赋予了“言责”;整个政府皆在其监督之下;监察系统官员的“言责”,开始受到国家的鼓励和保护,有完全积极的意义。宋朝致仕官员,一律给半禄。 宋代官员俸禄十分简单,皆实物支付。宋代任官有“官”、“职”与“差遣”之分。其中,“官”用以表示等级,与俸禄无关。宋代三省长官虽存,但却不一定行宰相之权。宋明以后,皇位继承

14、制度走向稳定与规范。宋朝除太祖与太宗是兄终弟及,太宗以后基本都是父子相传。隋朝承北齐之制,重尚书、重仆射,以其为正宰相,而纳言、内史令的地位还无法与尚书令、仆射相比,故隋朝纳言、内史令虽参政而少宰相之名。三省的关系及其运行都处于摸索的阶段。 隋朝建立后,皇帝以下仍设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但只是对功臣的赠官,并无实权。隋朝实行地方两级建制,地方官任用僚属的权力归于地方。隋开皇七年(公元587年),文帝颁布诏令:“罢州郡之弊,非乡里之举,内外依命,悉归吏部。”这一措施标志着原来由地方州郡及中正分散掌握的选官方式,已为由中央政府统一控制的选官制度所代替。隋唐三省长官均为

15、各有一定实权的处于同等地位的宰相。所谓上计制度,就是要求官员在年末时,将一年的政绩,包括户口统计、垦田与赋税数目、府库储积数目、刑狱治安状况、自然灾害情况等与国计民生相关的内容写在统计簿册上,向中央政府汇报。所谓世卿世禄制,就是权力在少数贵族家族内部代代世袭。其基本要素就是政治权力。唐朝官吏的俸禄由土地、实物组成。唐朝官员退休一律以七十为限。 唐代,进士科录取比例一般为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明经科的比例是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故进士科在唐代盛于明经科。唐代,通过科举考试后,还要参加吏部考试,宋代取消了吏部考试,一经科举考试合格,即按等定品授职唐代武则天后,偶尔举行殿试,宋代殿试已经制度化。唐高祖武德年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