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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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制度篇一: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规范公司的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依据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培训单元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提高职工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如下:一、 新入职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1. 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发电企业员工有关要求。2. 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3. 三级安全教育为厂(公司)安全教育,车间(

2、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4.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5.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6.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行生产工作。7.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专业或特殊工种的培训练习。8. 生产岗位不同专业的岗位变动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9. 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三年。二、 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进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1. 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指:临时工、外包工,在生产场所从事承包工程的人员,到现场实习、试验、技术指导的外单

3、位人员。2. 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发电企业生产有关要求。3. 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或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4. 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先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工作内容,用工时段,审核用工人员状况数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安健环部(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5. 安健环部根据临时工作人员作业工作性质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后进行考试。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由安全教育讲课人,受教育人本人签字。6. 安健环部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

4、交用工单位进行进行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安全教育),并安排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同时用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工艺现场设备情况进行技术交底。7. 临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部专业分公司间流动的应专业作业性质相同,到新的专业分公司必须进行分公司、班组级安全教育。8. 在生产作业相关工作超过一年的临时工作人员,除了入公司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外,还必须同各用工部门职工一起参加安全活动、年度安规学习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录在案。短期在班组工作的人员应参加班组安全活动。9. 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有效期为一年。10. 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

5、保留二年。三、安全教育的内容1. 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国家、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管理知识,神华神皖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业绩和历史经验教训,安全责任意识和行为理念,相关事故案例、违章考核等。2. 部门车间或分公司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本部门车间的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车间生产特点和工作性质,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主要危险源及危害因素、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予防人身伤亡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特殊情况的识别与处置,事故案例学习,紧急救护和消防安全知识等。3. 班组安全教育内容:本班组的生产概况、特点

6、、范围和作业环境,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健康事项,相关工作的危害识别与风险控制方法;本岗位常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操作要领和使用方法,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及正确使用方法。四、特殊工种的培训、取证:1. 特殊工种人员(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应由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培训、取证。2. 来公司工作的外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健环部严格审查特种作业证,无证者不准从事有关工作。3. 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到期限的应及时培训换证。作业证过期限人员不得进行特殊工种作业。五、安全技能认证培训1. 安全技能认证培训是指企

7、业对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安全技能进行培训、考核,并确认其安全资格的活动。2. 安全技能认证培训要求企业建立和执行岗位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即企业应将员工取得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资格,作为员工上岗、转岗、晋升的必备条件,未取得相应安全资格的员工即安全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员工,均不得从事该岗位的工作。3. 企业建立和执行安全资格复审和继续培训制度,应规定安全资格的有效期,员工的安全资格有效期满后,应参加继续培训和资格复审考试。4. 发电企业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对象可以划分为A、B、C、D、E五个类别,分别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认证,并要求获取对应的安全资格。A类对象为企业的专职安监人员,需要获取A类安

8、全资格。 B类对象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基建)负责人、总工程师、生产(基建)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需要获取B类安全资格。C类对象为企业的生产(基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含副职、主任助理),需要获取C类安全资格。D类对象为企业的生产(基建)职能部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车间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检修班组长、运行值班长、技术员,需要获取D类安全资格。E类对象为企业的运行、检修班组一般运行、检修岗位人员,需要获取E类安全资格。5. A、B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C、D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公司安健环部与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E类对

9、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所属部门或分公司进行。6. 岗位变动的员工在岗位变动时,应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和认证取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安全资格。篇二: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为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关键岗位是指质量、安全、测量、试验、物资、机械管理人员和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一条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二条 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第三条 新入场

10、工人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案例的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2、项目部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3、班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和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4、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

11、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第四条 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对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第五条 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第六条 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

12、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质量教育和培训第一条 项目部管理人员负责把“质量第一”的教育纳入职工技术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搞好工程质量的自觉性,从而促进企业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第二条 办公室制订实施干部、工人培训计划,实行职工岗位培训制度和专业技术干部的继续教育,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化技术教育,抓好职工技术队伍基本素质的提高。第三条 对各专业、工种进行技术考核,组织技术比武和练基本功活动。第四条 做好新工人上岗前的岗位培训,有关保证质量的技术操作考

13、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坚持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第五条 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质量管理人才,输送有才能、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进修学习和外出考察。第六条 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部组织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关键工序操作要领和安全、质量注意事项。第七条 关键岗位、特殊工种考核和持证上岗关键岗位上岗前项目经理分部组织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并取得政府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上岗。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对各作业队培训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安质部负责现场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篇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

14、培训制度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为了使我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1、推行安全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企业内部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三类人员”须经省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持有证书,才能上岗。吊车司机操工、机械拆装工、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持有证书才能上岗。2、企业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对象“三类人员”每年须接受安全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每年度应进行培训,按规定每两年应

15、进行培训复检。公司“五大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施工现场其它员工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5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3、公司“三类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五大员”培训一般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教育。其它员工培训教育由公司质量安全部组织培训教育。施工现场新工人、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作业。“三级”教育由公司安全部授课,不少于15个小时,项目部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授课,不少于20小时,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授课,不少于15小时。4、公司安全部和劳动人事部必须认真制定公司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二、安全教育的内容1、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2、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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