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与战略: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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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制度与战略:他山之石篇一:20XX年国家时事政治热点-最高法:建知识产权法院尚无时间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昨日,记者从最高法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最高法正在推进该项工作。该人士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知识产权审判方面的新构想后,最高法正在对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一事进行研究部署,并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目前各省份尚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专门法院,部分省市已建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知识产权法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该人士透露,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是一项大工程,涉及人员、财力等各个方面情况,所以最高法要

2、对全国各省份的情况进行多次调研并开会研究才能确定方案。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对于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时间表,该人士表示,需要较长时间,尚无具体时间表。据了解,虽然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只有20余年时间,但经历了多次变革:最初知识产权案件由民庭和经济庭审理,后来由知识产权庭统一审理;20XX年后,改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现状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每名法官年审数百案件1995年,海淀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近20年来,由于地处中关村高科技产业区,海淀法院审理了大批知识产权类案件。以20XX年为例,该院在通过诉前调解消化超过500件案件的前提下,知识

3、产权新收案件再创历史新高,全年任务突破2600件。对于一线法官来说,一年审结两三百起案件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法官:提到知识产权很多人觉得遥远据北京法院系统内部一名知情人士介绍,按照过去法律的规定,专利权、商标、著作权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伴随着此类案件的高发,从20XX年起,基层法院可以受理部分此类案件,也正是从这之后,北京各区县开始或成立知识产权庭、或成立专门的审判小组,有条件地审理部分知产类案件。今年6月18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式成立。房山法院知产庭负责人厉莉表示,作为基层一线知识产权法官,其感受最深的是提到知识产权,还是会有很多人觉得遥远、陌生。因

4、为其抽象性,普通民众并不把其作为一项财产权利看待,这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山寨”就可见一斑。但现实情况是,当大众购买畅销书、观看热播大片、欣赏美术摄影作品时,当我们上传、下载电子书籍、影视作品时,“当我们团购品牌商品时,我们都在享受着他人的智力成果,如果这些智力成果不被尊重和保护的话,势必影响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案件集中在销售假冒商品案件上厉莉称,自房山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以来,有80%的案件都集中在侵害商标权纠纷上,也就是常说的销售假冒商品的案件。与实践中此类侵权屡见不鲜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厉莉认为,我国已经成为了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大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也提出要加强

5、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司法机关的裁判。其表示,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可以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更有效的司法支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提出的。 业界声音是否有必要每个行政区域都设立20XX年10月15日,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今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表示,纲要出台之后,国内知产学界一直在讨论、期待有一个更明确的纲领性文件,因为纲要明确了我国将推动产业模式转型,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来激励创造。而从国内外综合形势

6、来看,入世十多年以来知识产权类案件往往成为中美、中欧国家质检的竞争手段,国内企业只有更前瞻、更高度地重视起知识产权保护,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陶鑫良认为,通过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能够更聚焦、更集中地通过诉讼指导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不过陶鑫良也坦言,作为一项自上而下的自觉探索,在顶层设计推出之后,接下来如何构架也是难题。此前学界也有过争论,鉴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性,沿海发达地区与内陆地区面临的知识产权类案件在数量、类型上都存在巨大差异,而知识产权案件尽管不断高发,但相比于一般的民商事案件而言还是偏少,那么是否有必要每个行政区域都成立专门法院陶鑫良称,以

7、上海为例,他也曾研究过在上海成立专门法院,通过网络审判等方式辐射到长三角周边地区,但是这就必然面临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将横跨多个行政区域,改变原有的省市结构,那么从人、财、物到管理都将面临较大挑战。 他山之石【英国】设专门法庭和郡专利法院1949年,英国成立专利法院,该专利法院设置在高等法院的大法官部下,为专门法庭,负责审理不服专利授权的上诉案件、无效案件,以及专利侵权案件。由于专利案件数量的增加导致专利法院案件积压,英国议会通过了1988年郡专利法院法。根据该法,1990年9月3日在伦敦开设郡专利法院,受理专利工业设计纠纷,当事人不服郡专利法院的判决,向上诉法院上诉,而不向高等法院上诉,也就是

8、说郡专利法院与高等法院在审级上是平行的,但郡专利法院不能受理专利、商标授权的行政案件。英国的专利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较为复杂,而郡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较为简单,英国通过这两种独立设置的法院构成了英国知识产权审理的核心。【韩国】知产案形成“三审格局”1998年3月1日韩国专利法院正式成立,并将原韩国知识产权局下设的争议委员会以及争议上诉委员会合并成为知识产权裁判所,作为专利法院的前置审级机构,形成了知识产权裁判所对知识产权授权争议一审、专利法院二审、韩国最高法院三审的审理格局。根据韩国的法院组织法以及专利法,专利法院隶属于最高法院,并且专利法院不管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仅受理知识产权授权上诉案

9、件,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由韩国各地区法院管辖,如果对于地区法院的判决不服须向各地区法院的上级高等法院上诉,由此独立设置的韩国专利法院构成了韩国知识产权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篇二:20XX考研人大法学考研之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导师介绍20XX考研人大法学考研之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导师介绍前言:法学专业的导师数量、科研成果和研究方向不仅体现了法学院师资教学水平、研究能力,而且是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确定具体专业及其选择自己导师的参考依据。更为重要的是,学院老师的背景、教授课程、研究方向、最新研究成果也是考生复习中提炼考点、抓取重点以及把握理论动态和前沿的一种综合性分析判断参考信息。基于以上原因,下文对人大法学

10、考研中的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的导师进行了全面系统介绍,以便于大家对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的导师有全面认识,进而帮助自己报考和复习。目前,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共计有9位老师,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6人、讲师1人,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为郭禾。郭禾教授一、简介郭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担任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助理等职,兼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版权协会理事、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组成员等。198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半导体物理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1982年就职于南京半

11、导体总厂,从事微电子产品的设计。1987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知识产权法专业,后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1989年至今,任教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开始在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二、开设课程知识产权法、工业产权法、著作权法、专利与技术合同法、专利与商标法等三、主要研究方向著作权法、工业产权法四、主要科研项目和课题专利权滥用的法律规制、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总体思路、缺陷产品行政管理制度、汽车召回制度研究、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等。五、主要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法选论、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知识产权法原理、商标法教程、规避技术措施行为的法律属性辨析、我国缺陷汽

12、车产品召回制度的模式、中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保护评述、半导体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保护作者权益是著作权法的核心原则、信息技术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信息、信息流及其知识产权等。六、联系方式010-82509433刘春田教授一、简介:刘春田,山东乐陵人;兼任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继而师从著名民法学家佟柔教授攻民法学,后留校任教,19861990年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1993 年任教授,享国务院特殊津贴;19911992年日本爱知大学访问学者,被聘为爱知大学客座研究员;主要社会兼职:中国知识产权研

13、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版权协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暨教育委员会主任,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国际版权学会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西安、厦门、深圳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南理工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起草、修改小组成员,商业秘密法起草小组顾问,参加了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修订和最高法院有关知识产权诸法的司法解释工作,多次担任中国政府对外知识产权谈判专家,参与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定,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委员;二、

14、专业方向:民法、知识产权法三、主要教授课程: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总论、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判解研究;四、主要学术成果: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国际惯例,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五、主要课题: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广电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项目等,现主持课题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史等。六、联系电话:01082509225郭寿康教授一、简介郭寿康,男,1926年生于天津市。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48)和法学研究所(1952)。曾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乔治城大学、加州大学法学院及德国马普研究院工业产权、版权和竞争法研

15、究所研究进修。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社会兼职包括:1、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与邻接权教席主持3、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4、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5、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暨联合国WIPO仲裁员6、(澳)Deakin大学客座教授7、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学会8、中国版权协会、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顾问二、开设课程博士生:1、国际版权法2、知识产权前沿课题硕士生:1、版权与邻接权法2、WTO法律制度研究3、对外贸易法4、比较版权法三、主要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WTO法律制度四、主要科研成果主要著作主要著作有:1、知识产权法2、国际经济法3、国际经贸仲裁法4、中国知识产权法5、国际贸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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