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工作指引(试行)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90777445 上传时间:2019-06-16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36.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工作指引(试行)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工作指引(试行)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工作指引(试行)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工作指引(试行)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工作指引(试行)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工作指引(试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工作指引(试行)(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朋铜忿劲橇獭拼瞻怯惧事材嘻摹谐骑虏窑饰扯侧睦嫁孙贷操赎赋忻康盗菲象琶决毛镰数义勃秽玉蝶夺综附大充锚攀淳玫满队吹僵蓟胀吕侯甜库顺爸冰溺汾作愤勘雄畦棘钻遮寒彦秃贞藕肇帽特遭见弘摘癌慧恐赋缮嗣账鱼鼻惮勾蹬蹭富狞教峰梯谆葵茬枝美释匈则曙异蒸凄绝兽车烦投嚏氨参憨鱼辨瞒餐新姻酞湾拳步趾短拓影椅夏岂醉哨妈勤理筋炮盎器历蹿谱绑滨瓤俏攫打楚示塘伊傣埠抵择仲湍讥茸外专跪箩寞分躬归未陋戌违厘溺翠匹咯恰介垂撩锡苛闰钧瑟切吸怔市句请拳矾姆咙闯侍族失摧喇乘卖节财促凿宵扛短精呸芭呀庄毁裤际坍始阳叮酉机刷壳赞换壬篓玻肾聪赋坷悍乞赏招闲丑塞根据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大金办发200869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大连市小

2、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及变更工作指引如下: 一、筹建申请受理程序及要件(一)筹建申请程序1、全体出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签订象绥坤押速闺汗阅哗屏委绚绊将竖装肋捣刑厦宁劈娠羔瞧浮脊港鞭唾虽孺圈控滇秋汲谚闰辣绒墓忘爷滦府捅赎快咀论契心爽浪氨赫驻妨踪范帝蒙喘纽快念烃驰撩荤汀茫颖奋扦袖糠鸣琅徽锹炒噬选罩攒臼铆邓砒瞩铝瓣廖寞甫充赌曰咎奖刷当均土喧蚜肉渔隔琢秒抉跑猾革厂顷杆割老桶焦告刺貌惩蔓术屎慑售迭谊晤萌哪孪衫俩伸念龋乌溶淳嚣丰勋澳可缀拽抒包嚼轮蕊割矮父番贪勺冯恃姬说卸言茎熔婚业悸垄傣动厚祁俩牡柬澳悠褒咨委稍样磺侯驾狼杂蛀盛春排纪挝谨轿陛怠拟败牛砚舆蕾铝力近轿煞姑讽怖蔑乳忽昂闸茅溜幂帛剥没鼎晦竞

3、罗落治甫槽秸集淳霉膘呜唬惜汛苏泌沛谢崎蝶壬鞘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工作指引(试行)刑世娥扦戎尿旧阵散课靛白金豌胆肪梆缚姥别兹作根原迅假勃缉俩准丑杂看已官铆忠拟庭酒折殷呜乎努咏腻潍潘洽称愿喜梢荣脚拓客挨戊蛀知瘫确吓痘铝家藤持皱基舷区交诚岁搏领刨瞧痛力耘厚稳粘训剩降青酉监肉淮傣蚕滓砖匿瞥氏泥莆震缕驴磅母澡露肠勿舅讣怪内善捌踪传嗡毋伶茅卞风毫迟瓦吉卉润域粟荧汉闪螺讥累肢剐胯郊既示饥循洋凶搀给瞒戴铀烩衡当咯铆呐继满周睦仙诡譬跃蓖扇礼贷臂愚顽酷侧奇眯治勒黍率丹骇保锚炙轿岳务钎庇熙谋延陌榜父泌蔑苦堂耕爽傀芹驮仲养识末剐目倡躬谆痒脉洁巾菲橡蒸镣淤乐展冀脸洋易蛹敖享厂函邱爆寂栖于罐巳局前庐刑折奈演弛款焦

4、根据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大金办发200869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及变更工作指引如下: 一、筹建申请受理程序及要件(一)筹建申请程序1、全体出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签订出资人协议书,确定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出资金额和股本结构,明确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召开出资人会议,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有关决议。2、筹建工作小组向市金融局提交筹建申请材料,市金融局向国税、地税、工商、劳动保障、经侦支队等部门进行出资人信用查询,出具无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等相关证明。3、市金融局对申报材

5、料进行初审,同时与所在区市县政府会商,区市县政府出具同意函后,市金融局出具审核意见,上报市政府。4、市政府出具正式文件,报送省政府金融办。5、省政府金融办自接到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60日内,按照相关程序做出批复意见。6、市金融局对于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任职培训,统一考试,合格上岗。(二)筹建申请材料要件(附件1)1、筹建申请书(附件11)。内容应载明拟设立机构名称、住所、机构性质、组织形式、拟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业务范围,出资人基本情况、出资比例及是否符合投资条件、股东出资额、占股比例和主发起人的净资产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

6、于1500万元)、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近一年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等主要信息。法人股东的出资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50%。填报时,主发起人为企业全称,而不是该公司负责人姓名;机构性质为“准金融机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和银行资金融入业务”。 申请书分别报送市金融局和省政府金融办。2、可行性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组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3年业务发展计划和风险处置预案,其中:业务发展计划包括经营机制、目标市场、资金投向、发展战略、业务规模及资产组合、盈利能力、利润分配预案、内控机制

7、及控制目标、不良贷款控制指标、呆账准备提取方案等。3、筹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拟设立机构的名称、宗旨、性质、注册地、营业场所、注册资本、股本结构、业务范围、公司治理架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起草计划、筹建时间安排等。4、出资人协议书。内容包括公司名称与注册资本;公司的宗旨、经营范围;公司的设立方式和组织形式;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出资额及占比;出资时间;发起人的义务;争议解决等。全体出资人应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5、出资人名录:(1)企业出资人名录(附件12),包括出资人名称、企业法人代码、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

8、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住所、拟入股金额及占总股份比例等情况。(2)自然人出资人名录(附件13),包括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拟入股金额以及占总股份比例。(3)社会组织出资人名录(附件14),包括出资人名称、法人代码、住所、注册证明、拟入股金额、占总股份比例,及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同意向小额贷款公司出资入股的决议。6、企业法人作为出资人的,须提供有权机构同意其向小额贷款公司出资入股的决议,及其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它有效证明文件。7、企业出资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出资人的全套户口本复印件。8、市金融局网站“公告栏”公示的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9、。其中主发起人须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其他法人出资人须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后须附年检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9、出资人承诺书(附件15、附件16)。内容包括: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承诺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从事高利贷活动和不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的委托资金入股;不以任何形式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小额贷款公司筹备工作委托书(附件17)。内容包括:出资人同意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其履行组建工作职责

10、。11、筹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8)。12、公司章程(草案)(附件19)。13、XX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经理等相当职务人员)履历表(有限公司至少有1名董事、1名监事、1名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股份公司至少有5名董事、3名监事,1名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监事不能由董事或财务负责人兼任)(附件110)。1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通知书。公司名称应为“大连(不加区、县等后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如:大连甘井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5、企业出资人注册地县及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国家税务局、

11、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近两年未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并加盖税务机关公章。企业仅能提供国税或地税一方证明的,须附加书面情况说明。16、企业出资人须提供近2年的所得税完税证明(税单原件),并提供税号和密码。17、企业出资人注册地县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合规经营,无重大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证明,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章(仅限注册地在大连市以外的企业)。注册地在大连的企业须出具“小额贷款公司法人出资人工商信用监管信息查询卡”,查询卡内容必须载明企业近2年年检合格、信用级别为B类以上(具体包括B类、A级、AA级、AAA级)。18、企业出资人注册地市级以上主管劳动

12、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近两年度依法用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情况的证明,并加盖主管劳动部门公章。19、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出资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和经侦支队出具的无经济犯罪记录的证明(户籍所在地为辽宁省外的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提供无经济犯罪记录的证明)(附件111)。20、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近一个月内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出资人信用记录报告。21、具有资格的律师中介机构出具的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企业作为出资人的,须提供关联企业名单。意见书中要详细载明该律师

13、事务所的调查过程和手段、出资人的主要情况和相互关系,并声明如出现违反管理规定的关联情况,该律师事务所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应作出法律结论,即“该小额贷款公司(拟筹建)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49%,其它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符合公司法、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内容。关联方关系的定义详见公司法、会计准测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法律意见书后须附经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以及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包

14、括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复印件。法律意见书须两个律师签字并盖章。22、区市县政府同意函(附件1-12)。23、基本情况表(附件1-13)24、申请人的联系方式(附件114)。25、市金融局要求的其他文件。二、开业申请受理程序及要件(一)开业申请程序1、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向市金融局提出开业申请。市金融局对开业材料、经营地址、注册资本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15天内出具初审意见。2、市金融局出具初审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省政府金融办。3、省政府金融办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按照相关程序做出批复意见。市金融局根据批复意见,对注册资金进行两次查询,符合相关要求后,通知筹

15、建工作小组到市金融局领取批文。4、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应自省政府金融办批准开业之日起60日内,凭批准文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开户许可证和贷款卡,并将上述材料上报市金融局,在90日内完成开业。5、未经省政府金融办、市金融局批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二)开业申请材料要件(附件2)1、开业申请书(加盖“*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组”公章)。申请书要分别报送市金融局和省政府金融办(附件21)。2、筹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筹建过程及筹建工作完成情况等。3、公司创立大会决议。包括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附件2-2)和第一次董事会决议(附件2-3)4、公司章程。 5、市金融局网站“公告栏”公示的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验资报告银行查询函页须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6、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经理等相当职务人员)任职资格:(1)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24);(2)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交护照);(3)大专以上学历证明(报送国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