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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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ZD 2006附件Q/GDW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2009-0#-实施2009-0#-发布配电网技术导则The Code on The Technology of Distribution Network(征求意见稿)Q/GDW #2009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1Q/GDW #2009目 次前 言I1 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3.1 中低压配电网 (MV/LV Distribution Network)13.2 市中心区 (Down-Town)23.3 市区 (Urban District)23.4 城镇 (Towns)23.5 农村 (Rural Area)

2、23.6 中压开关站(MV Switching Station)23.7 配电室(Distribution Room)23.8 分界室(Cable Junction Room)23.9 预装式箱式变电站(Prefabricate Cubical Substation)23.10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Distribution Automation System)24 总则25 一般技术原则35.1 电压等级35.2 供电可靠性45.3 中性点接地方式45.4 无功补偿和电压调整55.5 短路水平55.6 电压损失及分配65.7 施工及验收65.8 电力设施防护65.9 缺陷诊断及故障查找65.10

3、 带电作业76 35千伏配电网76.1 网络结构76.2 架空线路86.3 电缆线路96.4 变电站116.5 运行和技术监督要求137 10千伏(20千伏)配电网147.1 一般技术原则147.2 电网结构147.3 架空(混合)配电线路157.4 电缆配电线路167.5 架空配电设施177.6 开关站、配电室、分界室、环网开关箱、箱式变电站188 低压配电网208.1 一般技术原则208.2 低压架空线路208.3 低压电缆线路218.4 低压配电网接地运行方式219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电网自动化及信息化219.1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219.2 配电网自动化219.3 信息

4、化2210 客户接入2310.1 接入系统2310.2 用户专用变电站、配电室技术要求2410.3 特殊用户接入25附录(资料性附录)27附录A 35kV电网典型接线图27附录B 10千伏(20千伏)架空网接线图29附录C 10千伏(20千伏)电缆网接线图30附录D 电缆敷设方式图32I 前 言配电网技术导则是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行的指导性文件,其适用范围为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各区域电网公司、省(区、市)公司。本导则是各区域电网公司、省(区、市)公司进行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行的技术依据。 本导则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并结合目前国家电网公司配

5、电网的发展水平、运行经验和管理要求而提出。本导则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导则由批准。本导则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本导则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本导则参加起草单位: 本导则的主要起草人:。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配电网技术导则1 适用范围1.1本导则规定了城市和农村35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行所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相关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1.2本导则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省(区、市)公司及其下属供电公司。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6、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但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GB 156 标准电压GB 12325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 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061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168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59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

7、术规程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12326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 17625.1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DL/T 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 969 变电站运行导则DL/T 5220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74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 814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QGDW 156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QGDW 212 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

8、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3.1 中低压配电网 (MV/LV Distribution Network)(1)中压配电网:本导则所称的中压配电网为10kV、20kV电网,并根据需要扩展至35kV电网。(2)低压配电网:本导则所称的低压配电网为220/380V电网。(3)中低压配电网(下文简称配电网)由相关电压等级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各类电源站室(包括变电站、开关站、配电室、分界室、开关箱、预装箱式变电站、柱上配电变压器等)组成。3.2 市中心区 (Down-Town)指市区内人口密集以及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3.3 市区 (Urban District)城市的建设区及规划区。一般指直

9、辖市和地级市以“区”建制命名的地区。其中,直辖市和地级市的远郊区(即由县改区的)仅包括区政府所在地、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范围。3.4 城镇 (Towns)县(包括县级市)的城区及工业、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直辖市(由县改区)的工业、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3.5 农村 (Rural Area)城市行政区内除市中心区、市区和城镇以外的其他地区。3.6 中压开关站(MV Switching Station)中压开关站(MV Switching Station):设有中压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相当于变电站母线的延伸,可用于解决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进出线走廊受限,并在区域中起

10、到电源支撑的作用。中压开关站内必要时可附设配电变压器。3.7 配电室(Distribution Room)户内仅设有中压进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仅带低压负荷的配电场所统称为配电室。3.8 分界室(Cable Junction Room) 用于电缆线路分接用户负荷,由安装在室内的环网开关等组成。3.9 预装式箱式变电站(Prefabricate Cubical Substation)简称箱变,是指中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无功补偿装置、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户外配电装置。3.10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Distribution Automation System

11、)配电自动化系统是应用现代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将配电网实时信息、离线数据、用户数据、电网结构参数、地理信息进行安全集成,构成完整的自动化及管理系统,实现配电网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的监测、保护、控制和配用电管理。4 总则4.1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各区域电网公司、省(区、市)公司应按照本导则,结合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制定完善本地区配电网规划设计细则、设计规程、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4.2配电网规划是地区总体规划和地区电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各项发展规划相互配合、同步实施,落实规划中所确定的线路走廊和地下通道、开关站、配电室及分界室站址等供电设施用地。4.2.1公用架空线路

12、现阶段仍是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其作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发展电缆网络,电缆通道的建设宜与地区规划建设同步实施。4.2.2 城市繁华地区架空线路的入地改造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入地电缆工程应与市政道路等建设同步实施,应本着谁主张、谁出资的原则,入地后的供电规模和供电功能不低于原设计水平,并考虑远期的发展。4.3配电网规划应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协调发展、标准统一,有明确的分期规划目标。实施后达到以下水平: (1)具有充足的供电能力,能满足国民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负荷增长的需求,有利于电力市场的开拓和供售电量的增长。(2)配电网与上级输电网相协调,各级

13、变电容量相协调,有功和无功容量相协调,二次规划与一次规划相协调,各电压等级短路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3)网架结构可靠合理、分层分区清晰,有大致明确供电范围,有较强的负荷转移能力和适应性,具备一定的抵御各类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4.4配电网设计、建设和改造应坚持安全可靠、经济实用、技术先进、减少维护的原则,实施后达到以下水平: (1)设备选型适合国情,规范统一、优良可靠、技术经济指标合理,体现区域差异及典型化。 (2)规范施工工艺,消除配电网薄弱环节,与社会环境相协调。(3)积极稳妥采用成熟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4.

14、5配电网运行应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采用先进检测手段,不断提升配电网专业管理水平,保证配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4.6 配网自动化及通信系统的建设应与配电网的发展相适应,应根据配电网的生产实际需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力求经济实用。4.7 分布电源接入配电网应符合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QGDW 156)有关规定。5 一般技术原则5.1 电压等级5.1.1配电网电压等级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标准电压(GB 156),中压配电电压为10kV、20kV,低压配电电压为380/220V。通常将35kV作为高压配电电压对待,考虑到大型及特大型城市近年来电网的快速发展,本导则中将中压配电电压扩展至35kV。5.1.2根据地区负荷发展规划,应尽量简化变压层次、优化配置电压等级序列,避免重复降压和功能重叠。5.1.3在城市新建高负荷密度区、经济开发区等相对独立区域可使用20kV电压等级供电方式,在城市高负荷密度区改造时可引入20kV电压等级供电,逐步取消6kV电压等级。5.2 供电可靠性5.2.1 城市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是指电网对用户连续供电的可靠程度,含电网供电安全准则和满足用户用电的程度,应符合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QGDW 156)。随着电网运行方式变动和大负荷接入,应对电网转供负荷能力进行评估。市中心区和市区中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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