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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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阜阳颍上一中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第卷 阅读题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论述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9分,每小题3分)失败的英雄荆轲一生只干了一件事,就是行刺当时秦国的最高统治者秦王赢政。这件事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人们却一直把荆轲看作是一个英雄。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里描写了五个刺客:曹沫、专诸、聂政、豫让和荆轲。比较一下这五个人的功绩,荆轲是刺杀最没有成效的一个:刺秦完全以失败告终,不但一无所获,而且损失惨重,除了自己被杀外,还搭上秦武阳、樊於期的性命,失去了燕国督亢地区的地图,使燕遭秦的报复。但是,荆轲却成为这五名刺客中名气最大的一个

2、。 在刺客列传中,描写荆轲的文字最长,他一个人的篇幅超过了其他四个人的总和。并且司马迁在描写荆轲时,笔墨饱含感情,整个刺秦过程慷慨悲壮、惊心动魄,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司马迁又为什么要对荆轲如此偏重呢?因为荆轲比其他四个刺客高出一筹,而那又是因为秦王比其他刺客要谋刺的对象高出一筹。况且,这个秦王后来横扫六国,统一天下,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君王。 两千年来,人们为荆轲失败扼腕叹息,纷纷分析其失败原因。有人认为是荆轲进咸阳宫失去了帮手;有人认为荆轲剑术不精,武功欠佳,没有刺杀到秦王;还有人认为荆轲有贪生心理,没有在“图穷匕见”的第一瞬间向秦王下手,他想抓活的,给自己生还的希望。说荆轲

3、有贪生心理我不敢认同,说他想生擒秦王倒可能是事实。人们对“荆轲刺秦”一直有一个误会,以为荆轲来到咸阳宫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秦王。其实燕太子丹派荆轲到秦国,第一目的是想效仿曹沫挟持齐桓公的事件,荆轲最好也能挟持住秦王,逼他归还侵略燕国的土地;若不行,再刺杀秦王。但最终两个目的都没达到。 世人对荆轲的失败耿耿于怀,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他刺秦成功。然而,假如荆轲真刺死了秦王那时候赢政还只是一个诸侯国的国君而已,还没有变成后来的秦始皇。那么,荆轲的名声也就与刺客列传里其他的刺客一样了,而不会脱颖而出。所以,荆轲的英名,正在于他的“失败”。 荆轲的英名虽与成败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荆轲敢于越过易水,渡过黄河,

4、来到强大的秦国,进入了它的心脏地带咸阳宫去单挑秦王;他遇到的对手比其他所有刺客遇到的对手都要强大,但他敢于向最强者挑战;他去赴死,高歌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那个号称十二岁就杀过人的秦武阳,一进咸阳宫就被那种威严的气势吓得大惊失色时,他能谈笑自如;当他面对高高在上被文武百官簇拥着的秦王时,他在孤独中完成了他应该做的所有动作。 荆轲在咸阳宫只战斗了几分钟,然而这几分钟却震撼了中国人几千年。1. 下列不属于荆轲是“这五名刺客中名气最大的一个”原因的一项是( )(3分)A. 司马迁描写荆轲的文字最长、最详细,篇幅超过了其他四刺客的总和,使人们能对这位刺客有更多了解。B. 司马迁在描

5、写荆轲时,笔墨饱含感情,整个刺秦过程描写得慷慨悲壮、惊心动魄,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C. 对手的地位、分量抬高了刺客的地位与分量,荆轲刺杀的对象后来成为统一中国的第一位帝王,也加重了荆轲的名气。D. 荆轲为了让后人知道,他与其他刺客不同,他不是为了刺秦而刺杀,而是为了表现自己敢于向最强者挑战的精神。2. 对“这几分钟却震撼了中国人几千年”一句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A. 这场短暂战斗显示了荆轲敢于单独挑战最强者,勇于赴死的勇力、胆略与英雄气概。B.刺秦行动虽然失败了,但荆轲表现出的英雄气概影响深远,长久地为中国人所深深敬仰 。C. 荆轲在咸阳宫虽然只战斗了几分钟,但因司马迁的精彩描

6、写而流芳千古,影响深远。D. 荆轲在孤独中完成了他应该做的所有动作,他慷慨赴死,大义凛然的行为震撼了国人。3. 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A. 作者认为荆轲未在“图穷匕见”的一瞬行刺,是想劫持秦王逼其归还侵略的燕地,这是有可能的,而说荆轲有贪生心理是一种误解。B. 世人对荆轲的失败耿耿于怀,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荆轲刺秦成功,作者认为这种愿望可以理解,从文中看,作者也怀着同样的愿望。C. 荆轲是个流传千古、名气很大的刺客。作者开篇却从他的刺杀业绩写起,指出荆轲是刺杀最没成效的一个,这是欲扬先抑的写法。D. 文中写号称十二岁就杀过人的秦武阳在咸阳宫大惊失色的表现,是为了反衬

7、荆轲的镇定勇敢。从而佐证文中的观点-荆轲是一个失败的英雄。二、文学类文本阅读(14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14分)美丽乡村芦芙荭 那天早上,他刚进办公室,电视台的总导演就找到他。说,电视台准备拍一部关于乡村记忆的纪录片。地点选在你老家的那个村子,你得给我们帮帮忙。 他的老家距县城有七十多里,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傍水的小山村。村子里的房子、门楼、院墙以及鸡舍、猪圈、牛栏清一色都是用青石板砌成。虽然没有街道,但户连户、舍连舍勾连成一片,错落有致,看起来特别美。他虽然离开村子多年,每年总会回去转上几次。这些年,他在城里盖起了一栋栋大楼,心里却总是割舍不了那些石板房。那里每个角落都有他美好的

8、记忆。 一听说在他老家拍电视片,他一下子就来了兴趣。总导演说,是这样的,我们已到你老家那个村子踩过几次景了,一切都满意,唯一缺的就是人了。缺人?他有些不明白。是的。你的老家你知道。这几年村子里的人外出的外出,搬走的搬走。那天我们去村子里踩景时才发现,偌大的一个村子只有四五户人家,而且都是老人。问题是,我们拍纪录片,不能拍个空村子吧,那么好的景致,没有人,拍出来又有什么意思呢?他明白了总导演的意思,可这比出钱的难度还大。别给我说难。我知道你的能耐,凭你在村里的威信,这事对你来说就不算个事。送走总导演,他就开始给村子里在外的人打电话。一开始,大家听说要在老家的村子里拍电视,都兴奋得不得了。其实,每

9、个人的心里 还都装着那个村子。可一说到具体的事情上,问题就来了,有的说生意忙走不开,有的说小孩要上学得照看,推三挡四找各种理由。尽管难度大,最终他还是做通了全村人的工作。事情总算定了下来。竟然还有一个意外之喜。村子里一户准备给孩子结婚的人家,也被他说动,决定将婚礼搬回村子里办。在摄制组开拍的前两天,他和村里的人相约着,拖家带口地回到了村子里。那时孩子们刚好放寒假。为了还原生活,他还特意买来了红辣椒、玉米棒子,将它们穿起来,挂在各家各户的山墙上。石板墙红辣椒,一下子将所有人的记忆拉回到过去的岁月。生活其实是不用导演的。大人们平时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聚在一起,火塘里生起火,围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小

10、孩子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像自由的小鸟一样,在村子里追来跑去。偶尔响起一声两声狗叫,村子就一下子活起来了。电视开拍的第二天,那户给孩子结婚的人家,门上贴上红红的对联,场院里摆起了酒席,全村的人都来喝喜酒。主家还请来响器班子,吹吹打打地热闹了起来。大家几乎都忘了拍电视的事。电视片拍得是异常顺利。杀青那天,总导演握着他的手说,多么好的乡村生活呀。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下雪,要是下一场雪,孩子们再在村子里打雪仗,堆上雪人就更有意思了。 送走摄制组的那天晚上,他让老婆将炕烧热,美美地睡了一觉,这些年他在外打拼还真的没有好好睡过一次安稳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真是好呀。 早上起床,他一打开门,外面竟然

11、下起了雪。转过墙角,他却发现,村子里好多人正将他们带回来的行李往公路上搬。那里停着他们开回来的车。有些手脚麻利的,已经将车发动了起来。 怎么就不能在村子里过一个年呢?他回过头往村子看去,此时,整个村庄一下子又安静了下来。雪越下越大,那纷纷扬扬的大雪似乎要将整个村子掩埋掉。 (选自2016年第23期小小说选刊)4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3分)A作品有意模糊美丽乡村的具体特点,淡化讲故事的技巧,模糊人物身份、肖像和姓名,旨在突出故事的典型性。B“他”和村民听说电视台要到自己家乡拍摄一部关于乡村记忆的纪录片,都很兴奋,相约着拖家带口地回到村子。C“他”家乡村

12、民的艺术素质都较高,不要导演的任何指导就使得电视片拍得异常顺利,赢得总导演的啧啧称赞。D第二自然段文字属于倒叙,既交代“他”老家的地理位置和村子的概貌,又呼应标题与开头,自然引出下文的故事。5小说三处写到“雪”(见文中画线句),各自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5分) 6“美丽乡村”的村民为何“不能在村里过一个年”?这一现象引起了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6分)(三)实用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2分)徐志摩的另一面 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硖石镇首富,对于儿子,徐老先生不仅给他丰厚的物质、无私的爱和呵护,更多的是给他优越的教育

13、条件。徐志摩上的小学、中学,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1914年,徐志摩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预科,攻读法律专业。在北京求学期间,徐志摩最重要的收获是他在父亲的支持下,由内兄张君劢介绍,于1918年夏拜在了梁启超的门下。带着亲友的厚望,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赴美,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当时他的抱负是未来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改造中国社会,使之尽快走向民主、独立与富强。他选修了社会学、心理学、商业管理、19世纪欧洲社会政治学等课程,还参加了国防训练团,和同学一起携手并进,显示了中国留学生的气节。 1919年底,徐志摩来到纽约,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政治学。徐志摩对于社会主

14、义抱有同情的看法,在纽约的这一年,他购买了相关书籍,并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和书评,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他因此被叫作“鲍雪微克”,就是布尔什维克。值得一提的是,徐志摩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他接受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相距甚远。 为了追随罗素,徐志摩于1920年9月去往伦敦,此行的代价是他放弃了即将拿到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是徐志摩的又一次转折,从此,“中国少了一个政治经济学家,多了一个诗人、文人”。在伦敦,徐志摩喜欢这里频繁的社交活动和自由的民主学术气氛,他和陈西滢、章士钊等留英中国学者混熟了,也结识了傅斯年、赵元任、刘半农等中国留学生,还认识了不少英国的作家、诗人。这对于徐志摩从事

15、文学创作并加深对文学的认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21年春,徐志摩进入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学习,从此开始了剑桥生活。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可以说,康桥的美唤起了徐志摩心中的灵性,让他苏醒。康桥的一切给了徐志摩新的洗礼一生命的蓬勃、自然的和谐。在这里,他开始步入文学殿堂,情感的孤独与美景的融合,个性的追求与现实的困顿,使徐志摩在康河的波光潋滟中沉淀了丰富的文学孕思。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1922年10月,徐志摩回国。在他回国之前,已经出现了两个颇具声势的文学社团,一个是1921年年初在北京成立的文学研究会,一个是同年7月在东京成立、很快移师上海的创造社。这两个文学社团可以说都是由五四运动精神催生的,都有不可抹杀的功绩。但赓续五四精神、影响广泛的还要数 1923年徐志摩首倡成立的新月社。他是新月派的中坚分子,曾一度出任新月的主编。梁实秋晚年回忆说:“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领袖要的是德高望重,应者云从。而灵魂即生命,有他在,不管人多人少,这一轮新月升起落下、落下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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