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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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财产登记制度篇一:学校财产登记、管理制度学校财产登记、管理制度一、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二、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三、班级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级的桌凳、讲台,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等,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

2、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照价赔偿的问题。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室器材、微机室器材、体育室、档案室、图书室、少先队室的公物管理由各室管理人员负责。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篇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一、 财产内容(一) 固定资产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2、各处室、年级、教研组、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沙发等物品。3、教室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寝室内床铺及各类电器、桌凳等。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5、实

3、验室、教学机房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等。7、其它固定资产。(二) 非固定资产1、各类办公用品、教具、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二、 财产管理(一) 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2、分管总务工作的副校长对全部财产负责,总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管理。3、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

4、长、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二) 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并报分管副校长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1)购入、调入的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账面原价、调拨价等记账。(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等全部成

5、本记账。3、办公用品的领用由各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按照核定的人数统一到保管室领用。(三) 财产的年核及移交制度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班级财产每学期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负责财产年(期)初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期)末核实验收工作。2、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一式二份),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3、总务处和电教管理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的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总务处在学期中对财产实行不定期督查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4、财产的年核方法及程

6、序暑期放假前一个星期,各处室部门、教研组和班主任要按照总务处配发的财产设施目录清单对责任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一次自查,之后总务处派人进行核实验收,并形成财产验收报告。每个学期结束前,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保管员)要将所有领借、用图书资料或器材追回并整理盘点。学期结束最后一周教务处和总务处联合对以上部门进行财产验收年核,年核办法:查征订目录与实际数字是否相符; 查配置帐单、入库单与实物是否相符;查财物保管、使用情况看是否有损坏。根据验核结果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要写出财产遗失或破坏的数字和处理意见。(参照财产物资赔偿制度)报告一式三份,分别送办公室和财务室各一份。5、由于工

7、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必须到总务处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否则学校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有关手续。6、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等需要进行财产调整(或负责人变更)有关人员需到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凡是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将追查原领用保管人责任。(四) 财产的报损与报废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作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由相关人员书面上报,总务处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

8、关处室、年级、教研室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3、报废固定资产,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变价处理在工会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其收入要上交到学校专户。三、 公物的借用与损赔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单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由当事人根据损坏的程度给予合理赔偿。3、学校教职工携公物出校门必须持总务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4、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四、

9、 财产物资赔偿制度第一条:财产、物资损坏、丢失的索赔,由总务处负责,财务室进行协助。第二条:财产、物资在储存过程中损坏、丢失,经查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保管不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摆放、取用不当;2、 收发失误;3、 由于未采取恰当措施造成财产、物资腐烂、霉变、虫蛀、鼠啃等。4、 由于未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造成财产、物资被盗。5、 其他保管不善的情况。第三条:财产、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的赔偿,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发到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工具与用品,包括各种教学用品、测试仪器、电工工具、量具、耐用文具、办公桌椅柜等,在未达到物品使用年限前丢失或非因公损坏时,由领用人自

10、行进行赔偿。2、各种财产使用年限:(1)电工工具:5年以上;(2)三角板、圆规:2年以上;(3)收录机:3年以上;(4)跑表、计算器具:4年以上;(5)办公桌椅:不能出现刻画痕迹,不得私自撬锁。(6)其他教学设备设施按照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2、公共物品损坏、丢失,该物品的管理部门应及时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该使用或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赔偿。3、学生故意损坏、丢失学校财物,由物品归口管理责任人确定当事人,由当事人赔偿;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由管理责任人赔偿。学生故意损坏的加倍处罚,并将其处罚事由通知家长(另见班级财产管理制度)。4、贵重物品如照相机、电视机、功放、摄

11、相机、电脑、乐器等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制定相应的使用和保养制度,由于使用和保养不当造成损坏时,由责任人赔偿。5、图书、资料管理部门要建立借阅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丢失、损坏图书资料, 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第四条: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在办财产移交时如有财产丢失或损坏,应先进行财产、物资赔偿之后才可办理其它手续。第五条:财产、物资损坏、丢失后的索赔责任及赔偿程序。资产管理干事将有关情况和应赔偿金额等写成书面报告,交总务主任签字后,交财务室,并通知有关人员到财务室交款,或从其工资中扣回其应赔偿金额,如赔偿较大不能从当月工资一次扣回时,可以分月扣回每月扣款金额不能小于该责任人当月所发工

12、资的50。第六条:本校职工的亲属及来客损坏我校财产,由该职工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本制度对职工的规定处理。第七条:赔偿款项由学校财务室统一收取,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收取赔偿款项,平时的款项应及时上交学校财务室。五、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庄寨小学篇三: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学校财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1、学校的一切财产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要管好、用好。尽量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2、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重视财产管理,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好风尚。3、学校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4学校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拥有固定资产的办公室,教室,微机室,

13、实验室,图书室,远教室,播放室,值班室,教务处,保管室等均由其负责人负责管理。第二章 具体制度与措施一、教室财产管理1、班主任必须高度重视本班校产的管理,做好学生爱护校产的思想工作。2、各班在开学初必须向后勤处办理校产的使用手续,并进行认真检查、核对,班主任与后勤处签订保管责任书。3、学生桌、椅要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能乱刻乱画,若损坏或丢失,使用人负责赔偿。4、教室里的日光灯、玻璃等物要爱护,要专人管理,非自然损坏班级要负责赔偿。6、教室门窗要按时关闭,要做到人走灯熄。门窗若人为损坏,班级负责赔偿。7、配合学校期中、期末两次校产大检查,各班必须先做好预查。二、校园绿化美化净化管理1、学校

14、配有花草护理员,负责花木培植、整枝、除虫、护理,负责盆花培育、保管、摆放;负责绿化带、花坛草坪除草。2、校园的花草树木,列入班级包干区包干范围,必须认真管好、护理好。3、不准攀折花木,凡有损害树木花草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赔偿,罚款及必要的校纪处分。4、禁止在草坪内看书、嬉戏、玩耍,不准在绿化带、楼房内进行体育活动。5、校园内的路灯、教室门牌、标志牌、体育设施设备以及宣传栏的玻璃等,人人要细心爱护,若有损坏,必须赔偿。三、各处室、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1、各处室的办公桌、椅及其他办公用品要有专人负责。2、开学初要与后勤处校对,期末进行财产检查。3、各处室要有安全措施,关好日光灯、水龙头等,下班要关

15、好门窗。4、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远教室、播放室、教务处、保管室等由该室专人保管,按其管理制度负责执行;值班室的财产由值班人员负责,按轮流值班制度做好交接手续。学校主管部门在每学期期末对各室的财产进行清查、核对,无故损失要赔偿。5、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杂志、报纸等由本室的工作人员造册登记,按其管理制度负责执行。6、教职工工作调动时,需办好财产的移交手续。四、易耗品管理制度1、开学初各处室填写本学期须购置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卫生工具等计划清单,由后勤处汇总,根据现存的物资情况,制订采购计划送校长室审批后,由后勤处统一购买。2、凡未列入计划,临时需要购置的,都必须填写“购物申请单”,报后勤处审核(金额大的报校长批准),由总后勤处组织购买。3、 损坏财产或电子产品等的维修,费用在50元以上的要把损坏元件教还保管室。4、采购人员和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入库、出库手续,帐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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