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来访接待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763840 上传时间:2019-06-1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来访接待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学校来访接待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学校来访接待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学校来访接待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学校来访接待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来访接待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来访接待制度(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学校来访接待制度篇一:学校外来人员接待制度学校外来人员接待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以下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一、门卫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二、门卫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三、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四、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五、门卫人员对学生家长来访后,如带学生离校,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单据

2、,否则应要求家长在来访登记簿上注明情况并签名。六、门卫人员必须防止学校财产流出学校,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总务处签发的清单和出门证,方可放行。篇二:学校外来人员接待制度学校外来人员接待制度1、对于校外来客进入学校,应该严格询问,认真做好登记,社会闲杂人员、不法分子严禁进入校园。2、学生家长看望学生必须在课间休息时间方可进入教室探访。认真登记来访者姓名、学生姓名、探访事由,学生上课时间必须出校。3、对于校外来客探访家属和老师,必须让其电话联系,得知同意方可进入,但必须做好来客登记,在门卫室会客。4、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等,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

3、值班人员联系。5、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7、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8、校外车辆上课期间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校内车辆进入校园减速慢行,不准鸣笛,停靠指定位置。9、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榆树市弓棚镇武龙小学20XX年3月1日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登记管理制度榆树市弓棚镇武龙小学20XX年3月1日篇三:学校来访制度邯郸市第四职业中学学校来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4、,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和有关信访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含主管机关转来的上述函件),并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活动。第三条我校党政负责人应当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第四条学校校长室或办公室负责信访,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群众

5、服务。第六条学校信访办负责书记、校长信箱日常管理和信函的收转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印制的招生录取通知书,应含有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标准、学校有关部门的联系电话等内容。新生入学时,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在收费处张挂收费许可证。第七条我校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为校长,分管书记具体分管学校信访工作,其他校领导一职双岗,对其所主管的职能部门负责。各部门正职为基层部门信访工作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各项信访事宜的调查、取证和草拟处理意见;学校办公室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学校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学校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第二章信访人第八条

6、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群众和其他组织。第九条信访人对学校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学校各级领导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一)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工作的建议;(二)对学校各级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三)监督、揭发学校有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四)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属学校解决范畴的行为;(五)其他信访事项。第十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到学校设立和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第十一条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其

7、他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学校各级行政部门,不得拦截学校领导公务车辆,不得冲击会务场所,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第十二条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第十三条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三章受理第十四条各级党政及职能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规定第九条所列的信访事项。第十五条凡部门职权范围外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员应建议、劝告信访人向相应单位提出。第十六条信访人

8、反映的问题,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由本部门负责受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告知信访人到其主管部门处理;需要由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向上级部门请示后,按其答复办理;属于几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由其共同的主管部门召集所涉及的部门协商解决。第十七条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同时应立即报告上一级组织或有关主管部门。第四章办理第十八条学校信访工作程序:接访登记备案相关业务部门处理意见主管领导对处理意见的批示根据批示修改、完善处理意见答复信访人案卷归档。学校各职能部门一般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天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

9、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九条信访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第二十条信访工作人员如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一条学校各级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递给把检举、揭发、控告的对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第二十二条信访人和有关部门应当遵守、执行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意见之日起30天内请求原办理部门复查;信访事

10、项处理决定正确的,不再处理。终结处理意见应抄送有关领导。第二十四条学校各级领导发现本部门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处理。第二十五条学校各级领导应当及时分析信访事项反映的我校情况和师生群众的愿望,提出建议,改进工作。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六条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学校党委和行政结合年终考核给予奖励。第二十七条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并在实践中证实对我校改革、发展、稳定卓有贡献的,由学校给予奖励。第二十八条在信访工作中玩物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信访人妨碍信访秩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可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处理。邯郸市第四职业中学20XX年3月5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